《書籍的秩序》旨在探討閱讀的歷史、作者的定義,以及圖書的貯藏和分類。三個主題看似各自獨立,實則層層相依,密不可分。憑藉著歷史學家對理論的敏銳,夏提葉以獨到的視角,解析作者和著作的定義,如何與書籍的物質形式息息相關;而書籍的物質形式,又如何影響了讀者的閱讀方式,並使閱讀史的研究成為可能。夏提葉獨到之處,在於指出今日咸認為創新的事物,其實在歷史上,早已見其根源。如Google建立數位圖書館的雄心壯志,其實是源自數個世紀以來,為解決印刷生產出浩如煙海書籍的貯藏問題,而產生的建造普世圖書館的夢想。更有甚者,今日透過螢幕讀取數位書籍和圖書目錄的技術,看似科技進步的嶄新成果,其實早在印刷術發明後不久,便已出現其概念的原型,即總和各圖書館目錄的目錄書。像這樣發人深省的文化史思維,便是夏提葉著作最引人入勝之處。不論是閱讀與書籍史的研究者,還是喜愛閱讀的讀者,都不能錯過夏提葉在書中展現的博學與精思。
中世紀結束之際,印刷術的興起,將文本的流通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峰。面對全新的衝擊,相應的書籍管制與監控體系也應運而生。然而,新的管控技術並非專為印刷品設計,許多監管方式早在手抄書時代就已經發揮作用。這些試圖控制書籍流通、管制文本意義傳達的種種手段,不僅形塑了現代人習以為常的書籍定義和概念,還構成了可以理解往昔閱讀方式的方法。
因應大量書籍生產和流通的手段,不只監控一端,還包括分類與貯藏的方法。一位作者的一項著作就是一本書的現代書籍定義,並非理所當然,而是涉及了書籍的管理與分類,在歷史上長久的發展;並牽涉到當權者、作者與出版商,企圖控制書籍意義傳達的種種成功或失敗的努力與嘗試,與讀者試圖掙脫控制的挪為己用和另闢蹊徑之間,千絲萬縷的纏結和糾葛。圖書的歸類和貯藏,也顯示書籍定義和閱讀關係的複雜多端。早自手抄書的時代,三文四藝、經院類抄和作者姓名,都是分類書籍的方式;隨著歷史中諸多複雜因素的演變,作者姓名才成為今日最為人熟悉的書籍分類方法。
書中夏提葉以兼顧方法論和實際研究的方式,引領讀者探索現代定義的讀者、作者和圖書館,在歷史上的起源、由來與演變;揭示今日習以為常的書籍定義,其實是在特定的歷史脈絡下,產生的問題與矛盾、衝突與協商中建構而成。
從中世紀結束到18世紀之間,面對印刷術生產出浩如煙海的文本,歐洲人有何監控之道?這些管控方式,又與手抄書時代管理書籍的方法有何關聯?
夏提葉檢視了這數百年間監控文字書寫的各種機制,包括登記書名的規定與著作的分類。他指出,現代人習以為常的書籍定義,其實是源自這段時期,種種為控制書籍而產生的制度和概念;包括以作者姓名為分類著作的基本原則、建立普世圖書館,將古往今來所有知識集中於一處的夢想,以及改變了讀者和文本關係的新書籍定義的出現。
對文化史,尤其是閱讀史的研究者來說,本書是絕對不容錯過的名作。
作者:侯瑞‧夏提葉(Roger Chartier)
1945年生於法國里昂,聖克盧高等師範學院(École Normale Supérieure de Saint-Cloud)畢業。曾任巴黎第一大學助理教授,1975年起任職於高等社會科學研究院(EHESS),1984年擔任指導教授一職迄今。2006年獲選為法蘭西學院院士。在他所專長的歐洲近現代文化史中,研究領域從早期的教育史和書籍的社會史,擴展至出版史、印刷文化史、閱讀史以及書寫文化史。展現在其歷史研究中的特質,在於結合博學的歷史知識和新的問題意識。對他來說,與其他學科的對話有助史家更新思考問題的視角,揭示歷史知識論和方法論的關係。
審訂:秦曼儀
法國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歷史與文明研究所博士,現任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專長領域為法國近代早期書籍史、西方婦女史與性別史、歐美史學理論與方法。
譯者:謝柏暉
1981年生於台北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歷史研究所畢業,學術興趣是書籍史、醫療史和科學史。平日喜歡閱讀、旅行和古典音樂。合譯有《史家的誕生:探訪西方史學殿堂的十扇窗》(台北:時英,2008)一書。
譯者序
世界圖書館的夢想與現實的落差
資訊壟斷的可能與啟蒙運動理想的衝突
作者序
第一章 讀者社群
第二章 作者的形象
第三章 沒有牆的圖書館
結論
後記:《書籍的秩序》再思考
學思歷程
印刷作為改變抄寫文化的媒介
作品、作者與文學
印刷文化的歷史或印刷的文化史?
閱讀與盜獵的限制
侯瑞‧夏提葉(Roger Chartier)
作者序
本書共有三章,由我之前已經發表過的三篇論文集結而成。表面上看來各章之間並無直接關聯,但我希望凸顯一個貫穿全書的問題,那就是從中世紀結束到18世紀之間,歐洲人如何因應印刷術對書籍製作和文學生產,所帶來的巨大衝擊。從編列書目、分類作品到查證與標明文本,在在都是確立書寫文字世界秩序的手段。這些規範書籍生產和流通的嘗試及結果,對我們身處的現代,造成了直接而深刻的影響。正是在手抄書漸漸被活字印刷取代的幾個世紀中,知識生產和流通方式產生的決定性轉變,形塑了我們今日的行動和思想。這些根本的轉變,約莫肇端於古騰堡發明活字印刷術的15世紀中葉左右。自此開始,諸如以作者作為分類和指稱文本的基本原則、建立收藏古往今來所有著作的世界圖書館的夢想和嘗試,或是使得文本、作者與文本的物質載體緊密關聯的新書籍定義,都深刻地改變了人與文本之間的關係。
然而,人與文本之間建立的新關係並非理所當然,其中蘊涵內在的矛盾。一方面,每一位讀者都必須應付一整套的限制和規定,因為作者、書商兼出版商、評論者,以及書籍檢查官員,都希望能夠嚴密控制意義的生產,確保他們所撰寫、出版、評註或批准的書籍,不會有任何偏離他們所規範原意的可能。但在另一方面,閱讀,從定義上來說,總是捉摸不定,很難受到全面地控制。不論政府如何偵緝、查禁非法書籍,讀者總有辦法取得禁書;且讀者從不循規蹈矩地閱讀,總是能夠顛覆加諸在他們身上的種種規範和訓言。
由此可見,書籍總是意圖對讀者施加某種秩序,不論是使書籍得以被理解與闡釋的秩序,還是掌控或批准書籍的當權者所屬意的秩序。然而,當種種秩序要剝奪讀者閱讀的自由時,卻不總是無往不利。即便受限於讀者能力的差異和諸多閱讀成規的重圍之中,閱讀的自由總能扭轉限制,並形塑本應受到抑制的新意涵。在秩序的施加與讀者的挪用(appropriation)之間,以及在被逾越的限制和受到束縛的自由之間的辯證關係,在不同的時代、地點和讀者群中都不盡相同。因此,確認此辯證關係的各種模式和變動,對力圖理解蘊涵多樣差異的讀者社群,和其「閱讀的技藝」(arts of reading)之閱讀史研究來說,乃是首要的目標。
除此之外,「書籍的秩序」還有另一層意思。不論是手抄書還是印刷書,書籍畢竟是一種物品。其形式(form)雖然未必能夠真正影響所承載文本的意涵,但至少也能控制文本受到使用及挪用的方式。這種文本載體的物質形式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著作與論述唯有印製在書頁上的時候才成為實體,而得以透過朗讀、敘述的聲音或劇場的演出傳播。所以,要理解掌控「論述的秩序」之要素,就意味著要縝密地闡釋使書籍(以及其他可資書寫的物品)得以生產、流通與接納(reception)的物質因素。事實上,研究文學史和文化實踐的歷史學家,早已察覺由物質形式所產生之意涵的效果。就書籍而言,其物質形式構成的獨特秩序,完全不同於其他種物質載體,不論所承載的是經典名著還是一般文本,都是如此。這表示,即使本書並未特別強調,我們仍應密切注意當書寫變成書籍時,在技術、視覺和物質層面上,使書寫得以閱讀的組織與裝置。
此外,本書另有一個目的,就是更為全面地省思,我們常不假思索地,加在「文化」這個詞彙上的兩個意義之間的相互關係。第一個意義,指的是在任何社會中,賦予著作和舉止行為,美學或智識性的評價。第二個意義,則指如閱讀這種尋常、平凡的實踐,如何彰顯一個社群,不論規模大小,用以體驗和構思與世界、他者,和自身之關係的方式。這項省思的關鍵,就是重新思考著作的流傳和接納的過程。
著作,即便是最偉大的名著,也沒有穩定、普遍、固著不變的意涵,特別是風雨名山之作更是如此。它們被賦予多樣、流動的意義,構成於論述和接納的交會之中。由文本的形式及其主題建構而成的意涵,因此也會依不同讀者群的能力高下或期待有別而改變。誠然,文本的創作者(或「權威人士」或「學者」)總是渴望將意涵固定住,並宣告能夠規範閱讀(或觀看)的正確解釋。但接納的一方,也就是讀者,總是能突破規範的局限。
著作是在一個有其自身的法則、成規,和階序的特殊秩序中製成的,但它們超脫了這些限制,並在社會流通傳布的過程中(可以橫跨相當長的時段),漸漸累積沉澱,成為孕育思想根苗的土壤。根據形成接納著作之社群的「文化」(就人類學的定義而言),及其心理和情感的系統來闡述,著作從被動受到接納的對象,轉而成為思索像是社會紐帶的建構、個人的主體性,以及與神聖的關係等,這些人類社會基本問題的重要材料。
任何著作的形式和主題,都在特定的時空之下,與權力的運作模式、社會形態,和個體性的表現賴以組織的方式相關。因此,雖然作者常被認為、也自認為是創造者,但他們實際上是在一種受到限制的狀態下創作。他們受限於決定作家生存的條件,包括權貴的庇護、贊助,或是市場體制的法則。甚至在更深的層面上,受限於蘊涵在著作本身當中,未被意識到的決定性因素。反面來看,正是這些因素使得著作得以交流和解讀。
從這個角度,認定所有的著作都是定著在社會的實踐與建制之中,並不是要主張所有的心智創作都可以等量齊觀。畢竟在出類拔萃的著作中,發人深省的靈感泉源永遠汲取不盡。此外,著作的生產和接納,也不應該透過訴諸美感的普世性,或人性的統一性來理解,因為根本的重點,在於著作與讀者間,其他更為複雜、微妙、捉摸不定的關係之中。這些關係建立在著作所特有,並可以為人挪用的形式(象徵的或物質的),與各式各樣讀者,看待著作各不相同的習慣與關懷之間。
今日任何文化史的研究,都必須關注差異與限制之間的矛盾連結。差異是指各個社會團體,以其特有的組織模式,從日常生活的實踐中,區隔出一個個獨特的人類活動領域。而限制,指的是人們在各自知識背景條件的限制之下,以形形色色的方式書寫美學與智識的創新。這兩者在問題意識上的連結,根植於賦予著作最深刻意義的脈絡之中,將著作的意義,建立在每個讀者群日常生活的實踐中,由平凡經驗轉化而成的省思和美感之上。
究竟作者的形象是如何被建構出來的?形成讀者社群的法則又是如何?圖書館的建築(不論是實體或抽象)究竟具有何種意義?對於這些議題的思考,將會有助釐清當今知識學門和公共論壇一些爭議性的問題。藉由以關注差異與變化的文化史思維,取代含有不證自明之普同性錯覺的觀點,將有助我們質疑,原本以為再真確不過的區別和真理。
導讀
在過多的與消失的書之間,尋覓人與書相遇的故事
秦曼儀(台灣大學歷史暨研究所)
什麼是「書」?人類文明史上什麼時候開始出現「書」?人們如何製造並取得「書」?人們如何使用和閱讀「書」?「書」在不同時代和不同社會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又起了什麼樣的文化作用?在此數位資訊盛行的網路時代,在甚囂塵上地唱衰紙本書籍將步入歷史的時刻,這些由歐美書籍史家自20世紀六○年代以降陸續提出,並深入探究的問題,對於當前想要了解知識之物質載體和技術革新,之於閱讀產生何種影響的人而言,不僅不陳舊過時,反而具備啟發新思的推動力。
由法國史學界泰斗侯瑞‧夏提葉(Roger Chartier, 1945-)教授執筆的《書籍的秩序》,於1992年首度以法文版問世,英譯本兩年後出版。在20世紀邁入九○年代之際,Web才剛剛出現,網站和搜索引擎的使用尚未普及,作者卻在書中意味深遠地邀請讀者辨識和思考閱讀在歷史長河中的發展,尤其指引讀者可以從三個長期轉變的面向,以及此三個面向彼此之間的連結關係入手探詢:「第一個面向是關於文本複製技術的「革命」(從手寫文化到印刷文化的轉移為其中最早的革命之一);第二個面向為書籍形式的改變(從捲軸書到西元初期幾個世紀的翻頁書是最根本的變化,還有其他發生在16-18世紀間較微小的改變,如印刷頁面視覺外觀的修改);第三個面向為閱讀技巧和閱讀模式大規模的改變。這三項分別為技術、形式,和文化的長期轉變,並不是以相同的步調發展,也各有其自身的轉捩點。今日閱讀史研究所提出,也是其所面對最為有趣的問題,便是這三項轉變之間的關係。」自九○年代末蓬勃發展至今的電子書宣告了文本複製技術和書籍形式上的革新;但夏提葉教授的這部作品提醒我們,若要捕捉屬於我們時代特有的、且正在發生變化的閱讀文化的故事,必須考慮千百年來由翻頁書構成的閱讀習慣、誕生於印刷書時代的著作權概念和法規、各種掌控書籍之秩序的建置,包括圖書館機構、分類系統、管制和查禁制度,是如何與書寫物的新式傳播與閱讀媒介產生衝突、抗衡與競爭,以及創造共存與調和等等有機的互動樣態。
《書籍的秩序》在出版後20年的今日,依然具引領讀者反思當前人文處境的洞見。本書作者於2006年榮獲法國學者最高成就「法蘭西學院講座教授」,其早期的學術養成背景,乃是領導法國史學界著手研究經濟局勢、社會結構、人口學、集體心態等必須從長時段歷程的視野,才能掌握特定社會或區域整體消長與變遷之意義的年鑑學派訓練。長時段的時間概念有助彰顯歷史上自發明書寫以來,書寫之物,尤其是書籍,其樣貌形式和複製技術在發展過程中的持久特性;夏提葉教授卻致力於識別在長期的手抄翻頁書時代或印刷書時代中的動態歷史,如文學作品在出版策略的考量或是印刷排版的製作過程中產生的不同版本,以及在傳播和接受過程中發生的多樣使用與閱讀的經驗。然而,這種以長時段歷程考察人文現象的史學底蘊,使得他在歷史知識的開拓上,不僅於其專長的歐洲近代書籍與閱讀史方面貢獻卓越,更領軍歐美史學界成就一部部貫穿西方上古至當代的《法國出版史》(Histoire de l’édition française, 1982-1986)、《西方世界閱讀史》(Storia della lettura nel mondo occidentale, 1995)等具學術典範地位的作品。
開拓歷史知識的可能性,取決於史家對於自身如何認識和書寫歷史的反省工作。在本書作者將個人研究興趣從教育史轉向書籍史的七○年代,法國史學界正值以多量並具同質特性的檔案資料為分析對象,借助量化統計方式,勾勒近代早期歐洲的識字率、書籍之生產量和社會分布的情形。當他認識到,既有的史學訓練其給定的觀點和分析之方法與模式不利於提出讀者如何使用和閱讀其讀物,這類關注人作為社會行動者與文化實踐者的問題意識之後,不斷地透過與其他人文研究領域的對話和史學實作的演練,逐一突破計量書籍史筆下不見讀者的閱讀經驗、不見作者之生存處境和創作的關係、不見書籍的內容、不見書籍之物質特性的困境。由是之故,他在本書的〈後記:《書籍的秩序》再思考〉一文中語重心長地強調:「作為歷史學家,必須持續不斷地檢視方法論與自身研究的關聯。」
法國史學界在1992年那一年當中,欣然迎接了三位開創書籍史研究新格局的學者,各自寫著的具方法論省思之作,除了本書之外,另外兩本的作者分別為美國學者羅伯‧丹屯(Robert Darnton, 1939-)以及英國學者麥肯錫(Donald Francis McKenzie, 1931- 1999)。15年後,Modern Intellectual History的期刊編輯設定一座談會專題:「什麼是書籍史?」除了已逝的麥肯錫教授缺席之外,夏提葉教授、丹屯教授和關注傳播與接受史的英國學者彼得‧柏克(Peter Burke, 1937-)教授,受邀針對自己在20世紀八○年代與九○年代發表的一部關乎書籍史的關鍵作品,重新評估當時寫作過程中「未曾思及或僅些微觸及之處」。期刊編輯為夏提葉教授選定討論的作品,即《書籍的秩序》。在筆者的建議下,他欣然授權以〈後記〉之名刊登於中文譯本,因為有助台灣讀者了解本書在書籍史學專業發展的脈絡中,其討論的議題、提問的角度、研究取徑和歷史知識的開拓,所具承先啟後的貢獻之處。
本書的中譯工作巧合地也在2007年正式啟動。那年筆者在台大歷史研究所開授歐美書寫文化史專題,帶著學生在一本接著一本的精采史作中,理解夏提葉等書籍史家如何能夠突破思維框架,以讀者和閱讀為提問角度,注意到在金屬活字版印刷術發明之後的近代歐洲社會,人們閱讀的書寫物不只有印刷書籍,也不只有當代文學史或思想史視為有意義的、或具經典價值的作品。事實上,當時的社會中,流通大量的非書籍形式的印刷品如海報、未裝訂的小冊子或報紙,以及非印刷複製技術製成的手抄書、私人之間交換的信件。也因此原由,夏提葉先生以「近代早期歐洲的書寫與文化」作為他在法蘭西學院的講座名稱,討論文學與平常書寫實物及活動的互動關係。在修課的研究生當中,柏暉表現極為優秀,原因在於他對歐美史學抱持廣泛接觸又深入研讀的學習態度。當他表達想請我指導翻譯《書籍的秩序》一書之時,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筆者自然期待業師的著作能夠以中譯本形式,在知識的增進上與智識的思辨能力上,嘉惠課堂以外的讀者。但此本僅由三篇文章構成的薄書,交織於字裡行間的理論思維和博學底蘊,非特別用功的譯者是無法兼顧並流暢表達之。我雖然作為此書翻譯過程中的指導者以及學術審訂者,若非柏暉在有助理解文意的史學知識方面、語境轉換之美學要求方面,不斷地自我要求精益求精,是不可能以今日的品質與讀者見面。
「書」這個字在中外語文裡,都具備兩個意思,一是指其樣貌形體,另一指其文字內容。我行文至此,都是在談《書籍的秩序》一書的內容,它的作者、讀者和譯者。然而此中譯本能夠握在讀者的手上,必須深切感謝林載爵老師的大力支持,以及聯經出版中所有使其具備出版合法地位以及書之樣貌的專業人員。林載爵老師曾表示甚為期盼讀到一部講述台灣出版史的著作。任何一本書都難以無中生有。筆者不免期盼本書不論是在學術研究的推進上,或是讀者個人在理解自身之閱讀環境的問題上,都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