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大觀:圖說宋朝三百年衣食住行盛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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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0-01-10
作者:徐吉軍
印刷:彩色印刷
裝訂:平裝
頁數:464
開數:18開,長22×寬17×高2.8cm
EAN:9789570854503
系列:歷史大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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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宋朝,以圖說宋史的故事,看宋朝三百多年,文化昌盛、經濟繁榮、科技發達,衣之講究、食之豐饒、住之精采、行之多樣,是華夏文明美好與富裕的巔峰。

知名學者專家徐吉軍的《宋朝大觀:圖說宋朝三百年衣食住行盛世生活》是真正值得珍藏的「宋朝大觀」!全書收錄六百三十多張書畫、器具、服飾圖片,帶你身歷其境:
瞭解華靡相勝的習性、喟歎誇浮鬥美的服飾時尚,
品嚐珍饈嘉旨、享受燒香、點茶、掛畫、插花「四般閒事」,
直擊瓊樓玉宇之輝煌、讚賞園林珍樹怪石的極致,
見識文人遍遊山川自然、知曉天下巨麗之不易。

兩宋時期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一個特殊時期,商品經濟發達,城市繁榮,這些都對兩宋時期的社會生活產生了強烈的影響。

《宋朝大觀》圖文並茂,不僅解讀了宋代時期衣食住行的一系列具體面貌,分析了引起變化的社會環境、不同階層,和群體在生活方面的差異與呈現出的禮儀和習俗,更詳細介紹了這個時期衣食住行所表現出的民族性、地域性特徵,以及彼此之間的相互交流及影響。

本書特色:
宋朝風雅盡在日常

衣:日新月異
• 北宋都城開封和南宋都城臨安,是宋代服飾風尚體現得最為顯著、最為突出、最具歷史意義的地區。
• 宋朝統治者雖然對社會各階層的服飾作了極其嚴格而具體的法律規定,但是在商品經濟的衝擊下,勇於表現自我的市民們根本無視於規定,不僅公然穿著違禁衣物在大街上昂首闊步,還在市場上公開銷售違禁衣飾。

食:極盡奢侈
• 宋朝是中國飲食文化繁榮的時期,在中國飲食發展史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此時期,飲食原料進一步擴大,加工和製作技術也更加成熟。特別是在食品烹飪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從菜餚的用料方面來說,比較突出的是海味菜和魚菜的興起,以及菜色造型藝術化傾向的出現。後世出現的諸大菜系,在宋代都已具雛形。
• 飲食業在這一時期打破了坊市分隔的界限,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景象,酒樓、茶坊、食店等飲食店肆遍佈城鄉各地。茶文化與酒文化,在南宋也有不俗的表現,尤其是茶文化在唐代的基礎上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成為一種高雅的文化活動。

住:貧富有別
• 宋朝宮殿宏大壯麗,金碧輝煌,代表了當時住居建造的最高水準。
• 宋朝政府對臣民的住居,也有嚴格的等級規定。當然,平民百姓的住宅限於財力等原因,無論是建築規模還是內部裝飾等,很難與貴族官僚及富家大族的住宅攀比。

行:遊玩成風
• 為了發展交通、保障行人的飲食供應,宋朝政府積極鼓勵居民在道路兩旁居住,並開設飲食店鋪。
• 達官貴人一年四季都要舉行各種遊玩活動。宋朝有那麼多知名的旅遊家,如司馬光、沈括、歐陽修、邵雍、蘇軾、范成大、陸游、朱熹等,顯然其來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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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吉軍

浙江寧海人。1961年生。現為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浙江學刊》雜誌社主編,浙江師範大學、浙江理工大學兼職教授、碩士生導師,杭州市社會科學院南宋史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研究中國文化史、宋史和浙江地方史,曾分別與李學勤、陳高華、傅璇琮、陳橋驛等先生合作,主編《長江文化史》、《黃河文化史》、《中國風俗通史》、《中國服飾通史》、《中國婦女通史》、《中國藏書通史》、《中國飲食史》、《中國都城辭典》、《中國酒事大典》等多部大型學術著作和辭典。

獨著或合著有《南宋史稿》、《南宋都城臨安》、《南宋臨安工商業》、《南宋臨安社會生活》、《中國喪葬史》、《浙江文化史》、《浙江名城》、《浙江歷代名人錄》、《扇動風發》等多部學術作品。多次獲中國圖書獎、國家圖書獎提名獎和省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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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言


一、「貴賤有級」的服飾制度
二、日新月異的服飾風尚
三、帝后服飾
四、百官朝服和公服
五、軍戎服飾
六、一般男子服飾
七、女子服飾
八、僧人和道士的服飾
九、其他服飾
十、化妝、髮式和首飾
十一、纏足風尚


一、飲食上的奢侈之風
二、烹飪技藝的進步
三、主食、菜餚與點心
四、飲酒風尚
五、飲茶風尚及其技藝
六、湯、乳酪和果汁


一、宮殿
二、貴族官僚等的第宅
三、平民百姓的住宅
四、園林
五、住宅裝飾
六、起居用具


一、行路難
二、行裝和旅費的籌集
三、行神祭祀
四、餞別送行、持金贈行和送別
五、橋梁
六、車與轎
七、馬、驢和駱駝
八、地圖、指南針和拄杖
九、船
十、行旅飲食、歇息和住宿
十一、遊山玩水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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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旅飲食、歇息和住宿

宋代行旅者在旅途中做飯或用餐,俗稱打火。如《張協狀元》四十出:「(丑)行得氣喘。(合)肚中饑餒。(丑)都不見打火。(合)歇歇了去。」當時他們的飲食,大致有兩種解決方法:一是自帶乾糧和水;二是在外面飲食店或旅館中用餐。前一種方法多用於短途,後一種則見於長途旅行。但不管長途還是短途,水是首先必須解決的大問題,這在炎熱的夏季尤其重要。如果行人得不到飲用水,就會乾渴致死。有鑑於此,宋代地方官員對主要道路上的行人飲水問題非常重視。如丹徒縣令蔣圓便組織人力,在丹徒境內道路兩旁開鑿了九十三眼井泉,「人賴其惠,或號蔣公泉。」(張守《毗陵集》卷十二〈蔣公(圓)墓誌銘〉)。
為了發展交通、保障行人的飲食供應,宋朝政府還積極鼓勵居民到道路兩旁居住,並開設飲食店鋪。如南宋紹興末年,「凡居民去官道而遠者,說令徙家驛旁,具膳飲以利行者,且自利官司,百役悉蠲之。由潮而往,過客已無向日之憂已。」(《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橋道〉引《三陽志》)設在路旁的飲食店肆無疑為行人的飲食提供了極大的方便,陸游〈十一月上七日蔬飯騾嶺小店〉一詩就記載了他旅行途中在山中小店吃飯時的情景:「新粳炊飯白勝玉,枯松作薪香出屋。冰蔬雪菌競登槃,瓦缽氈巾俱不俗。曉途微雨壓征塵,午店清泉帶脩竹。建谿小春初出碾,一碗細乳浮銀粟。老來畏酒厭芻豢,卻喜今朝食無肉。尚嫌車馬苦縻人,會入青雲騎白鹿。」(《劍南詩稿》卷一三)可見山中小店出售的蔬菜食品還是比較好,且有茶、酒等供應。
宋人旅行時歇息,一般選擇路旁的亭舍和樹蔭。路旁的亭舍是行人小憩和躲避雨雪的主要場所,在宋代頗為常見,這在經濟發達的東南地區尤其如此。如兩浙衢州至江東信州之間的路上,就有許多建築非常講究的亭舍,故而「行者如織」,史稱其「華堂逆旅,高屋蓋道,憩車繫馬,不見晴雨。」而兩浙杭州至江西吉州的一千七百里道路上,也同樣是「長亭短堠如畫」(參見劉辰翁《須溪集》卷六〈送人入燕序〉)這種設在道路旁的亭舍,即使在人煙稀少的嶺南地區也是如此。如大庾嶺官道上,每隔數里便建有一個亭子「以憩客」。廣西同樣每隔二三十里置一亭舍(王鞏《聞見近錄》;《宋史.陳堯佐傳》)。
宿息之處主要有驛館、旅館、寺廟等處。驛館主要為官方服務,設施頗為完備。京城的驛館,主要為各地赴京辦事的文武官員、上京赴考的士人及海外各國使者服務。如北宋東京僅接待外國使者和來賓的館驛,就有都亭驛、都亭西驛、來遠驛、懷遠驛、班荊館、禮賓院、同文館、瞻雲館,南宋臨安有班荊館、懷遠驛、都亭驛等。這些國家級賓館,不僅建築豪華,而且規模極大。如北宋東京專門接待遼國的都亭驛,有房五百二十五間,為當時最大的館驛(王應麟《玉海》卷一七二〈宋朝都亭驛〉)。而接待各地來的官員則有接待院等,如《夷堅甲志》卷一七〈夢藥方〉載:「虞並甫,紹興二十八年自渠州守被召至臨安,憩北郭外接待院。」
除了設在都城中的國賓館,各地州縣也都設有驛館。如熙寧十年(一○七七),成都府路提刑司在給朝廷的報告中指出:「舊路自鳳州入,兩當至金牛驛十程,計四百九里,閣道平坦,驛舍馬鋪完備,道店稠密,行旅易得飲食,不為艱苦。⋯⋯今茶綱見行舊路,商客皆由此出。」(《宋會要輯稿》方域十〈道路〉)又洪邁《夷堅支景志》卷一〈陽臺虎精〉載:「自鄂渚至襄陽七百里間,每二十里置流星馬鋪,七八十里則置驛舍,以為兵帥往來頓宿處,士大夫過之者亦寓託焉。」這些地方政府所置設的驛館,裝飾大多比較豪華,房間寬暢整潔。如嘉祐六年(一○六一)蘇軾描述扶風鳳鳴驛時說:「視客之所居,與其凡所資用,如官府,如廟觀,如數世富人之宅。四方之至者,如歸其家,皆樂而忘去。將去,既駕,雖馬亦顧其皂而嘶。」(《蘇軾文集》卷十一〈鳳鳴驛記〉)紹興十七年(一一四七)毛幵《和風驛記》載衢州和風驛:「為屋四十三楹,廣袤五十七步。堂宇廬分,翼以兩廡,重垣四周,閈閎有,庖湢庫廄,各視其次。⋯⋯門有守吏,裏有候人,賓至如歸,舉無乏事。」(《全宋文》卷四九七一)驛舍內的設施也比較完備,如種世衡「知澠池縣,葺館舍,設什器,乃至砧臼匕箸,無不畢備,賓至如歸。」(司馬光《涑水記聞》卷九)驛館除接待官方外,也對外營業。如「侯元功自密州與三鄉人偕赴元豐八年省試,止道旁驛舍室中。四隅各有榻,四人行路甚疲,分憩其上,皆熟寢。」(《夷堅甲志》卷四〈驛舍怪〉)。
旅館的名稱甚多,有旅舍、旅邸、旅店、道店、逆旅、客店、客院、客舍、賓館、行館等,也有的單稱為邸、店、舍,還有的邸店合稱。宋人外出喜歡住客店,並稱旅途中的停駐休息為下程,行旅歇宿之處為下處,簡稱下。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旅館業也得到了空前的繁榮。如在北宋都城開封城內,州橋東街巷迄東,「沿城皆客店,南方官員商賈兵級皆於此安泊。」(《東京夢華錄》卷三〈大內前州橋東街巷〉)此外,一些僻遠的地方也開辦有旅館,如徽州歙人汪致道,「崇寧五年初登第,得宣州教授,以冬月單車之官,投宿小村邸,唯有一室。」(《夷堅甲志》卷二十〈木先生〉)當時經營旅館業的贏利極大,故公私競相開設。這些星羅棋佈的旅店,為人們的行旅生活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宋代的旅館業,從經營性質來說,可分為官營和私營兩種。北宋東京官營旅館業的機構,始名樓店務,太平興國初改為左右廂店宅務,端拱二年併為邸店宅務,咸平元年又改為都大店宅務兼修造司,大中祥符間修造司歸八作司,又恢復左右廂之名,到哲宗時再一次改為樓店務,「掌官邸店,計直出僦,及修造繕完。」(《宋會要輯稿.食貨》五十五之二)官邸店的收入,主要「供禁中脂澤之用,日百千。」(《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十,端拱二年十二月)其掌管的供人住宿的房間,最多時達二萬六千二百間,可見規模之大(《宋會要輯稿.食貨》五十五之六)。
私人也競相開設旅館,如北宋初年宰相趙普,派人到秦隴「販木規利」,「廣第宅,營邸店,奪民利。」(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十二,開寶四年三月;又同書卷一四,開寶六年六月)滄州節度使來信,「京師龍和曲築大第,外營田園,內造邸舍,日入計算,何啻千緡。」(上官融《友聚會談》卷上)北宋末年,御史中丞何執中「廣殖貲產,邸店之多,甲於京師。」(董逌《閑燕常談》)南宋臨安也是如此,如北關附近就有數十處由後宮、內侍及權貴創辦的高級榻房,吳自牧《夢粱錄》卷一九〈塌房〉載:「有水路周迴數里,自梅家橋至白洋湖、方家橋直到法物庫市舶前,有慈元殿及富豪內侍諸司等人家於水次起造塌房數十所,為屋數千間,專以假賃與市郭間鋪席宅舍及客旅寄藏貨物,并動具等物,四面皆水,不惟可避風燭,亦可免偷盜,極為利便。」
宋代客店接待客人投宿有一定的制度規定,《作邑自箴》卷七〈榜客店戶〉對此作了詳細的記載:
一,逐店常切灑掃頭房三兩處并新淨薦席之類,祗候官員、秀才安下。
一,官員、秀才到店安下,不得喧鬧無禮。
一,客旅安泊多日,頗涉疑慮,及非理使錢不著次第,或行止不明之人,仰密來告官,或就近報知捕盜官員。
一,客旅不安,不得起遣,仰立便告報耆壯,喚就近醫人看理,限當日內具病狀,申縣照會,如或耆壯於道路間抬舁病人於店內安泊,亦須如法照顧,不管失所,候較損日,同耆壯將領赴縣出頭,以憑支給錢物與店戶、醫人等。
一,客旅出賣物色,仰子細說諭,止可令係籍有牌子牙人交易,若或不曾說諭商旅,只令不係有牌子牙人交易,以致脫漏錢物,及拖延稽滯,其店戶,當行嚴斷。
一,說諭客旅,凡出賣係稅行貨,仰先赴務印稅訖,方得出賣,以防無圖之輩,恐嚇錢物,況本務饒潤所納稅錢。
一,說諭客旅,不得信憑牙人,說作高抬價錢,賒賣物色前去,拖墜不還,不若減價見錢交易,如是久例賒買者,立壯保,分明邀約。
同書卷七〈榜耆壯〉又記載:
店舍內有官員、秀才商旅宿泊,嚴切指揮鄰保,夜間巡喝,不管稍有疏虞。
由此可見,當時的店戶、客店對官府承擔了以下的義務:即住宿者中如有官員、舉人,需為其留出清潔的薦席和二、三間上等的房間。官員、舉人、商人住宿時需令鄰保夜間警戒;客商販賣貨物時,需代為介紹經官府登記並持有官府所發木牌的牙人,監視是否偷稅漏稅,在需被科物件買賣之前勸其納稅;要保護客商不遭惡劣牙人之害,以防牙人作騙,為避免賒賣交價而受損失,應動員進行現金買賣;發現住宿客人有可疑行為時要及時報告官府,如住宿客人或行路人生病也要報告官府並做好護理工作(參見斯波義信《宋代商業史研究》第五章〈商業組織的發達〉,日本風間書房一九六八年出版,一九七九年重版)。
除館驛和旅邸外,寺廟也是行人歇息的好去處。宋代寺廟往往設有供香客和外來旅客的客房。如洪邁《夷堅支志癸》卷四〈祖圓接待庵〉載:「二浙僧俗,多建接待庵,以供往來緇徒投宿,大抵若禪刹然。其託而為奸利者,固不少也。」因此,時人也多往這裡借宿。如范成大《吳船錄》卷上載:「乙亥⋯⋯晚宿蜀州城外聖佛寺。」郭彖《睽車志》卷三載:「光州定城主簿富某,秩滿挈家還鄉,道經合肥,與其帥有舊,留連數日,館於佛寺。」
宋人出行時借宿民居的現象也頗為普遍。如《萍洲可談》卷三載:張昇杲卿致仕還家後,曾與左右十餘人遊嵩山、少林寺等處,「至山下,投宿民家。」《夷堅支志丁》卷一〈三趙失舟〉:「淳熙十二年,宗室中有叔侄三人,自臨安調選歸⋯⋯日已暮,投宿村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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