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灼的時代:明清之際的中國焦慮與東亞秩序重組

即將出版

NT$500

原書名:明末清初中国と東アジア近世
出版日期:2026-07-30
作者:岸本美緒
譯者:郭凡嘉、陳志剛
印刷:黑白印刷
裝訂:平裝
頁數:352
開數:25開,長 21 × 寬 14.8 × 高 1.85 cm
EAN:9789570881103
系列:歷史大講堂

當世界失去方向,人們最先感受到的,是焦慮。
四百年前的東亞,舊秩序崩解、新世界尚未成形,曾歷經一個焦灼的時代。

 

 

十六至十八世紀的東亞,正面臨一場深刻而劇烈的變動。明帝國走向終局,清帝國崛起;朝貢體系逐漸鬆動,海上貿易快速擴張;戰爭、流動與全球交流交織成新的歷史浪潮。在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裡,人們既懷抱期待,也瀰漫著難以言喻的焦慮與不安。

 

日本明清史研究泰斗岸本美緒,從中國出發,將視野延伸至整個東亞世界,重新思考明清易代所帶來的歷史衝擊。她指出,明清之際不只是王朝更替,更是一場牽動東亞各地的秩序重組。各地社會在共同面對變局的同時,展現出不同的歷史選擇與發展路徑。

 

《焦灼的時代》集結岸本美緒學術生涯的代表性論述。從歷史分期、皇帝權威、國家觀念等宏觀議題,到上海與蘇州地方社會、經濟結構與政治語言的細緻考察,兼具宏觀視野與微觀分析。岸本美緒敏銳捕捉史料中的「焦灼時代感」,帶領讀者重新理解近世東亞世界的形成,以及生活在巨變之中的人們,如何回應時代的挑戰。

 

在全球秩序再度動盪的今天,本書不僅是理解明清之際的經典之作,更是一部思考危機、轉型與新秩序的重要歷史著作。

貨號: 9789570881103 分類: , ,
作者:岸本美緒

御茶水女子大學名譽教授、公益財團法人東洋文庫研究員。專精中國明清史。

主要著作:《明清交替與江南社會:十七世紀中國的秩序問題》、《清代中國的物價與經濟變動》、《東亞的「近世」》、《風俗與時代觀──明清史論集1》、《地域社會論再考──明清史論集2》、《禮教、契約、生存──明清史論集3》、《史學史管見──明清史論集4》。

 

譯者:郭凡嘉

臺灣大學文學院畢業,東京大學語言學研究所博士班修畢。譯有温又柔《來福之家》及《中間的孩子們》、陳舜臣《青雲之軸》、中村地平《霧之蕃社》、森見登美彥《空轉小說家》、角田光代《肉記》、柴崎友香《向遙遠的地方前行》等,並撰有日本小說家評論數篇。

 

譯者:陳志剛

就讀日本京都大學大學院文學研究科現代史學專修博士後期課程,研究臺灣與沖繩近現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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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I部 東亞脈絡中的中國「近世」

第一章 東亞與東南亞傳統社會的形成
序言
一、明初朝貢秩序的解體(至一五七〇年代)
二、新興軍事勢力的成長(一五七〇—一六三〇年代)
三、明清交替與十七世紀的局面轉換(一六三〇—一六八〇年代)
四、傳統社會的形成(一六八〇—一八〇〇年代)
結語

第二章 皇帝、官僚與紳士:從明代至清代
序言
一、「專制權力」的悖論
二、皇帝權力的相關議論
三、從明到清
結語

第三章 中國史的「近世」概念
序言
一、日本與中國初期的「近世」論
二、「近世」與「近代」
三、多樣的「近世化」
付論 「近世化」與「東亞化」
序言:時代區分與地域區分
一、關於「近世化」
二、關於「東亞化」
三、關於清朝政權的性質
結語

第Ⅱ部 傳統社會之形成:國家、市場、社會觀

第四章 「「中國」和「外夷」:明代到清中期國家稱呼的問題
序言
一、概略的變動
二、明代的對比概念:「中國」與「夷狄」
三、清代前期國家關係概念之用法的變化
結語

第五章 德治的架構:以寬容的比較史為切入點
序言
一、與「共存」相關的一般性問題狀況和對應的形式
二、西歐的寬容論與中國形象
三、清初的「共存問題」
結語

第六章 清初上海地方人士的國家觀:以《歷年記》為中心
序言
一、記載於《歷年記》當中與國家、朝廷有關的新聞
二、姚廷遴對清朝國家的評價
結語

第七章 明末清初的市場結構:理論模型與實際情況
序言
一、白銀流入與國內經濟關係的相關提問
二、提出模型假說
三、重新思考「康熙蕭條」
結語

第八章 米、蠶絲與娛樂區:十七世紀至十八世紀的蘇州
序言
一、蘇州的地理位置與歷史
二、〈姑蘇繁華圖〉所見的清代中期蘇州經濟
三、全國米穀流通的要塞:蘇州城外楓橋鎮
四、紡織、絲綢業的中心地:農民與工匠
五、蘇州市民的休閒產業和消費:奢侈是否能活化經濟?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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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節錄)

 

本書收錄了我二十餘年所寫文章當中,涉及明末清初時期(大約介於十六世紀至十八世紀中葉)中國及東亞有關內容的論文集。話雖如此,但就我本身專攻的年代與地域範圍而言,那段期間撰寫出來的文章本就幾乎都與明清之際的中國息息相關,故而覺得自己有必要在此針對我為何選擇這些文章集結成本書的理由稍做說明。簡單來說,本書收錄的文章雖在具體討論的主題方面有著不同的探討對象,但每篇文章的重心全都緊扣著「明清之際」的時代脈動。

 

「明清之際」這個詞彙對於中國史研究學者而言,並不只是指涉十七世紀那段由明朝走向清朝的王朝交替時期,同時還存在著一種獨特的意涵。當時中國的知識分子早已深刻體認到自己所處的時代,是漫長歷史裡格外特殊的劇烈變動時期。我們可以從他們洋洋灑灑寫下的觀察紀錄當中,感受到一種焦躁與激昂情緒交織在一起的獨特灼熱氣息,書寫出當時身分地位上下關係的鬆動、追求財富與權力下帶來的激烈競爭、炫耀性消費及其後自身將走向沒落的不安、不相信倫理道德的同時又渴望一體兩面的社群歸屬。當然我們也可以說,那不過是知識分子順著當時的思想。

 

不過,這段時期前後的史料鮮少流露出這樣迫切的氛圍,也是不爭的事實。從這個角度來說,「明清之際」時期的史料裡散發出的熱切與焦灼,的確足以引起數百年後研究學者的特別關注。我在一九九〇年代後半出版的兩本書《清代中國的物價與經濟波動》(《清代中国の物価と経済変動》,研文出版,一九九七年)與《明清交替與江南社會:十七世紀中國的秩序問題》(《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一七世紀中国の秩序問題》,東京大學出版会,一九九九年),整理了明末清初動亂時期到清代前期秩序形成的過程。雖然前者隸屬經濟史的範疇,後者歸於社會史,但這兩本書的著作動機都或多或少帶有一種源於思想史的殷切關注,渴望探索這種明清之際社會風氣背景。

 

前述兩本書付梓的一九九〇年代後半,恰好也是我接到《岩波講座世界歷史》第十三卷總論的邀稿之際,寄望以更宏觀的視角來概述明清之際的歷史變動。這個邀約同時也給了我一個機會,用涵蓋整個東亞、東南亞的整體視角,重新俯瞰以往明清之際主要著眼於地方史料的經濟與社會動向。對於幾乎未曾離開漢文史料領域的我來說,這項任務所帶來的挑戰性可想而知。幸而我在許多人的建言與鼎力相助下,還是順利將之付諸文字。這便是收錄為本書第一章的〈東亞與東南亞傳統社會的形成〉一文。由於第一章在書中也同樣具備「總論」的意義,故而我會在此篇前言之中,以「總論」一詞來稱呼這篇論文。

 

雖然這篇總論收錄於一九九八年出版的《岩波講座世界歷史》第十三卷之中,距今已經過了二十餘年,但當時大致形成的時代觀架構,也成為後來我個別主題論述的根基。其架構有以下兩大特徵。

 

第一個特徵是基於十六世紀至十八世紀東亞、東南亞的歷史變動具有共通旋律的假說,將這段期間劃分為四個時段,並在總論的第一節至第四節按此時序編寫而成。大致來說,可以劃分為十六世紀至十七世紀初,明初的朝貢秩序解體,各地新興勢力紛紛在貿易熱潮中往外擴張的時期(第一節、第二節);一六三〇年代至一六八〇年代,各大勢力隨著貿易熱潮的減退,逐漸分化為國家基礎日漸穩固,與在淘汰中消失或走向衰弱的時期(第三節);以及一六八〇年代至十八世紀,各個地域隨著廣域秩序趨向安定,逐漸形成各具特色的國家、社會體制的時期(第四節)。第二個特徵則是關注各地域在具有共通旋律的廣域變動之下,是如何建構出新的秩序,並著眼於各地域在此過程中展現的不同特色。這部分內容主要會在第四節「傳統社會的形成」的命題裡做探討。上述這兩個特徵在此篇總論中,可謂是橫梁與支柱般交織共構的存在。

 

此外,本書第I部還收錄了幾篇概論性或方法論層面上的文章,作為對於此篇總論的補充。第二章〈皇帝、官僚與紳士:從明代至清代〉雖在明清時代更迭的部分,與第一章的內容有部分重疊,不過其宗旨主要在於俯瞰中國帝制時期的全貌,相較於具體的歷史實錄,更傾向於從概念層面進行剖析。原先作為《天皇與王權的思考》(《天皇と王権を考える》,岩波書店)叢書其中一個章節而寫的這篇論文,嘗試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向讀者說明時而專制、時而放任;時而集權、時而分權,具有多種面向的中國皇帝政治的邏輯。本書之所以聚焦在明末清初,並不是要主張這個時代在國家制度或社會經濟的層面上出現了不可逆的轉變,而是試圖將這一階段視為中國帝政時代這一宏大結構中的一個變動局面來加以理解,而第二章的目的就在於大致描繪出這一結構的特質。

 

第三章〈中國史中的「近世」概念〉及其附論〈「近世化」與「東亞化」〉兩篇文章皆以「近世」一詞為關鍵字。這類關於時代劃分的文章原本是前述總論架構論述過程中,無意間歸納出來的副產物。坦白說,我在此之前對時代劃分論並未抱持太大的關注。不過,若將其理解為廣域旋律的共有,與各地對其展現多樣化回應這樣的切入點,似乎就能鬆開「世界史基本法則」式發展階段論的僵硬框架,以及近代世界體系論中關於支配與從屬論的桎梏,進而開拓出時代劃分論更具彈性的發展空間。基於這般經緯,我過去對於時代劃分論抱持的牴觸日漸消散,遂而有了動筆書寫時代劃分相關文章的想法。

 

第三章原先收錄於《歷史學研究》第八二一號的〈「近世化」的思考〉特輯之中。由於「近世化」一詞會在後續的附論中提及,故而此處便不再多做贅述。當時我正參與《歷史學研究》的編輯工作,心中開始思考「廣域旋律的共有與各地對其展現多樣化回應」的切入點,是否也可以應用到東亞、東南亞以外的歐洲、南亞與西亞等地,並在許多執筆者的齊心協力下,完成該次特輯。我所執筆的部分並非正面處理中國「近世化」的歷史進程,而是以拉長時間軸的研究史回顧論述形式,檢視二十世紀初以來日本與中國的歷史學界如何討論「近世」、「近代」的概念。過程中接觸到過往史學家在發展階段論式歷史觀成為主流之前的靈活思維,令人耳目一新。第三章之後的附論原先以〈地域論與時代劃分論的發展〉為題名收錄於歷史學研究會編的《第四次現代歷史學的成果與課題》(績文堂出版,二〇一七年)的第二冊之中,一方面整理了二十一世紀後廣域的地域區分與時代劃分論的各種發展;一方面也令我得以在《歷史學研究》「近世化」特輯之後那一時期的相關研究史知識有所精進。

 

由於我在這幾篇文章的標題等處使用到「近世」一詞,有時便會看到有人認為「岸本美緒將明末清初定義為近世的起點」,繼而將之拿來與「宋代以降近世說」的論點做條列對比。不過,我的論述重點並不是要否定「宋代以降近世說」。我討論的重點在於「廣域旋律的共有與各地對其展現多樣化回應」這個時代劃分的方法,至於將十六世紀至十八世紀稱為「近世」,也只是為了配合在日本史研究中占據主導地位的「近世」一稱,以及歐美所使用的「early modern」一詞的權宜稱呼。我並不認為「近世」一詞句具有某種特定實質含義,更未以此作為基準,界定何為「近世」。而同樣的觀點也可以套用到本書日文標題所涵蓋的「東亞近世」一詞上面。

 

相較於第I部以概念與方法論為主要探討內容,第Ⅱ部收錄的內容則是依據當時史料,針對個別主題加以研討的論文。不過,第Ⅱ部的各篇論文也不全然都與第一章的總論毫無關聯,而是旨在以更具體的示例,闡釋總論中第四節探討的「傳統社會形成論」,也就是「多樣回應」的其中一個面向。當然,礙於個人能力所限,我無法針對日本、朝鮮、東南亞等各個地域都進行基於史料的具體實證考察,故而討論對象僅限中國。

 

雖然我使用「多樣回應」一詞,但若以「多樣」形容似乎顯得有些過於空泛。因此,我有必要更具體指出當時究竟存在什麼樣的「課題」,而各個地域面對這些課題給出的「解答」又迎來了什麼樣的發展。幾乎就在書寫總論的同一時期,我想到或許能用「後十六世紀的共通問題」這一表述來總括這些課題。由於本書幾乎沒有言及這個用語,故而在此概述其內容如下。第一個問題是民族、宗教與國家整合上的問題。該如何在推動國家層級整合的過程中,因應國內民族與宗教的多樣性。第二個問題是市場經濟與財政的問題。面對十六世紀以降快速活躍起來的市場動向進行規範或放任其發展。第三個問題是王權與中間團體的問題。該如何在商品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社會流動化之中,編組人群並建立秩序。我認為這幾個問題是當時各個地域必須面對的共通課題(關於「後十六世紀的共通問題」這一論點,我曾在〈「後十六世紀問題」與清朝〉,《明清史研究》(韓國)第二〇輯,二〇〇四年等論文中有進一步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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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與邊境軍閥

 

在「華人入外夷」的狀況下,中國邊境逐漸形成自發性成長的「權力」。十六世紀中葉,福建泉州的鄉紳林希元被指控為暗地積極支持倭寇活動的重要人物而受到彈劾。彈劾文這麼說道:「以此樹威,門揭林府二字。或擅受民詞,私行拷訊,或擅出告示,侵奪有司。……招亡納叛,廣布爪牙,武斷鄉曲,把持官府」(朱紈《甓餘雜集》卷二)。重田德在討論「鄉紳支配的成立」的論文中引用了這段文字,聚焦在林希元「私擬官府自稱『林府』,行使裁判權與刑罰權,或貼出告示,或以其實力為背景招募亡命叛徒並培養其為私人武力,武斷鄉曲而凌駕於官府,宛如形成獨立王國, 不受干預。」。重田德將這種「事實上的(de facto)統治」在日後逐步體制化並成為專制國家基礎的狀況,理解為「未能成功轉型為領主的封建支配者,在集權制度的保護傘下,將事實上的支配關係發揮到極致。」所形成的「鄉紳支配的成立」。但如果我們暫且撇開重田德欲闡明中國封建制度的成立與其特質的問題探討,轉而以更加寬廣的共時性脈絡來檢視林希元的案例,就會發現這種「宛如獨立王國」的「事實上的統治」,在十六世紀中葉以降受貿易熱潮影響的東亞與東南亞沿海地區正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關於同為十六世紀中葉廣東的海賊,林大春曾寫下:「無一而非海寇之人也;舟楫往來,皆經給票(私設的通行證),商旅貨物,盡為抽分(徵收定率稅)……奪人之糧,剽吏之金,輒賑給貧民,貧民莫不樂而爭赴之……又集四方亡命稍習文藝者為參軍(參謀),彼(海寇首領)深居大艦,儼然王侯,列羽衛(儀仗兵),出入城郭。」的描述(乾隆《潮州府志》卷三八)。這段敘述也是對於沿海地區「權力」自發性成長的慣用筆法描述。

 

而說起在北方建立「宛如獨立王國」勢力的代表人物,則當屬統治遼東(現中國東北地方遼河周邊地區)近三十年的軍閥李成梁。李成梁的祖先據傳是朝鮮人或女真人,其家族世襲遼東鐵嶺衛的武官。李成梁因為屢立戰功,一五七〇年被任命為遼東總兵官,統帥遼東軍務。若從財政基礎方面來看,他侵吞每年數十萬兩遼東軍費的近半數款項,還藉由操控馬市上的馬匹價格、侵占鹽稅及商稅等手段中飽私囊,被評為「全遼商民之利,盡籠入己」(《明史》卷二三八,〈李成梁傳〉)。其武力基礎與其說是來自於部署遼東的明朝官兵,不如說是主要建立在堪稱其私兵的「家丁」軍。所謂「家丁」係指從民間招募或從招降的非漢族人中挑選出來,直屬將軍的士兵,也被稱為「健兒」,與其主將之間存在著一種情同父子關係的強烈身分依附連結。李成梁的家族或家李成梁的長子。李成梁統治遼東的「正當性」,無疑來自於明朝任命的武官職位,然而其深深扎根當地,透過在地血緣與準血緣關係支撐起來的勢力,早已成為連中央政府也難以橫加干涉的強大存在。

 

投入遼東的龐大軍費,也促進此處的戰爭特需景氣。該地區當時最大宗的商品為藥用人參與貂皮等動物毛皮。藥用人參產自長白山附近的山岳地帶,女真人會在夏季的兩、三個月裡成群結隊入山,防備野獸襲擊的同時採摘珍貴的人參。貂皮產地為黑龍江以北的森林與叢林地帶,女真人掌握了該處至遼東的漫長貿易路線。正如本卷菊池俊彥論文所述,毛皮在當時迅速成長為東北亞的熱門國際商品。一五八八年統一建州部的努爾哈赤,便是掌握該類特產品貿易而得利的首領之一。李成梁不僅賦予努爾哈赤明朝武官的地位、援助其統一女真的軍事行動,同時也從努爾哈赤掌握的特產品貿易之中賺取利益。此一時期女真的經濟在農業之外雖也深度依賴狩獵採集,只是狩獵採集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自給自足經濟,而是藉以獲得能用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特產品。當時的女真人不僅維持作為狩獵採集民族的部族團結、忍受惡劣生活條件的能力,也鍛鍊作為「商業資本家」的才幹。

 

李成梁在一六〇八年失勢,努爾哈赤雖因而失去後盾,卻也在此後約十年間確立努爾哈赤政權不再依附大明王朝權威的新一套正當性理論。以源於文殊菩薩信仰的「滿洲」一詞作為民族的自稱,整備出八旗與滿洲文字等獨特的制度,並在一六一六年奉「Genggiyen Han」(英明汗)為名, 建立金國(後金)這一國家。一六一八年開始與明朝對決的努爾哈赤壓制著遼東,成為明朝北方最大的威脅。

 

努爾哈赤死後,皇太極繼任為汗,削弱有力氏族領袖勢力以追求權力集中的同時,還仿效明朝制度整備中央官制。上述變化的背景主要在於此時期後金國家,逐漸由只有滿洲人的國家轉換為多民族國家。除了原先統治的漢人農民之外,還有與明朝打仗過程中相繼投降的漢人軍人與官僚。割據朝鮮國境附近皮島的明朝軍閥毛文龍麾下的部將,以及毛文龍被殺後投降後金的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等人皆屬其例。皇太極並未解散他們的軍團併入八旗,而是保留其軍團編制,作為自己的直屬軍隊。這些人的歸降為原先在火器方面處於劣勢的後金,帶來西洋式火器的武力。

 

另一方面,皇太極趁著察哈爾的林丹汗過世之機,將內蒙古納入勢力範圍,並從投降的林丹汗之子手中得到(據稱)象徵蒙古大汗地位的元朝玉璽。一六三六年,皇太極新立國號為「大清」, 在即位儀式中接受來自滿州、蒙古與漢人的即位上奏文即位稱帝。一如本卷石橋崇雄論文所述, 清朝早在一六四四年進入中國關內(即所謂的入關)之前,便已奠定下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的基礎。

 

另一方面,承襲十六世紀海寇集團派系的海上軍閥,亦在一六三〇年代將東南沿岸一帶納入勢力範圍之中。十六世紀後半至十七世紀前半,在東亞海上貿易帶來最大利益的是日本白銀與中國生絲之間的日中貿易。但自從倭寇出現以來,明政府對日本的侵略性抱持高度警戒,即使是在一五六七年放寬海禁之際,也依然禁止中國商人前往日本,或日本商人前來中國進行直接貿易。葡萄牙人便是趁隙在其中獲得巨大利益。最早在一五一〇年代來到中國沿海,並在沿海走私貿易據點與中國商人進行貿易的葡萄牙商人,在一五五七年獲得明朝官府的許可得以居住澳門。葡萄牙商人自此獲得在中國沿岸的安定據點,正式投入日中貿易,在澳門與長崎的貿易之中獲得巨大利益。

 

然而,到了十六世紀末,隨著日本政府開始鎮壓基督教(最初的禁教令發布於一五八七年),以及新興勢力荷蘭和日本朱印船的活動範圍擴大,葡萄牙逐漸失去貿易優勢地位。順著東亞貿易的重整,臺灣開始作為日本白銀與中國生絲的會合貿易據點受到關注。臺灣原本居住著如今被稱為「原住民」的先住民族,但他們與中國之間沒有太大關係。荷蘭率先於一六二四年在臺灣南部的大員興築熱蘭遮城,並於一六二六年占領臺灣北部的雞籠。

 

荷蘭在中國本土未有據點,故而必須與有力的中國商人進行貿易結盟,確保中國貨物供給無虞。當時中國東南沿岸頻頻出現甘冒風險的海商集團爭鬥,於此之中脫穎而出的人物正是鄭芝龍。他年輕時曾經住在平戶,在一六二四年與日本女性田川松生下的孩子,便是日後最大一股反清勢力的率領者鄭成功。鄭芝龍後來也曾在大員的荷蘭商館擔任通譯,與日本和荷蘭雙方皆關係深厚。鄭芝龍在與同為競爭對手的李魁奇、鍾斌、劉香之間的海戰中不斷擴張勢力,最終成為領有一千艘船隻的船隊,控制中國東南沿海一帶。

 

明政府在一六二八年招撫鄭芝龍,任命其為廈門提督。荷蘭也與鄭芝龍交好,以圖入手中國商品。一六三〇年代中期,鄭芝龍對沿岸的統治已然相當安定,不僅自身船隊從事貿易,也向其他貿易商人課稅並提供保護,使得中國商品順利流入臺灣。與鄭芝龍交好的荷蘭取代葡萄牙,掌握日中貿易中的關鍵地位。德川幕府之所以能在一六三九年斷然禁止葡萄牙船隻來航,便是因為當時已然可以透過荷蘭船隻穩定輸入中國物產之故。

 

明滅亡後,鄭氏勢力雖以臺灣為據點與清朝展開對抗,但其實清朝與鄭氏兩個勢力之間,都存在著皆是在十六世紀至十七世紀初東亞貿易熱潮中成長起來的相似特徵。若依照本節開頭所列各點來做整理,約可歸納如下:(一)兩者皆以邊境的長距離商業利益作為財政基礎,在角逐利益的過程中建立其事實統治;(二)其具有高度凝聚力與機動性的軍事力量,表面上是明朝朝廷軍事組織的一部分,實際上全仰賴將兵對首領懷抱的個人忠誠之心維繫;(三)與其說首領的領導地位源於制度,不如說是來自於屢次在抗爭中取得頭籌的現實主義判斷力與實質指導能力;(四)這些在多文化環境中活動的集團,不僅在其政權內部與統治範圍內容納多樣族群,必要時也會與其他民族進行機會主義式的合作,培養出相對開放的戰略性視野。

 

雙方存在上述共通性,差異就在於(五)清朝在占領中國前即自稱滿、蒙、漢的汗或皇帝,以自身的正當性支撐其政權;相對地,在清朝占領中國後與之對抗的鄭氏,則是基於明朝的權威主張其正當性。因而乍看之下,十七世紀清朝與鄭氏的對抗可以視為「大明」王朝與「大清」王朝之間的對決。然而,這只是雙方採取的正當化理論有所不同。就實質意義上來說,兩者便是猶如雙胞胎般,誕生於明代中國北方與南方邊境的商業暨軍事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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