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鴉片戰爭、林則徐、葉名琛到孫中山、太平天國研究
知名學者黃宇和的中國近現代國際關係之探索與研究歷程
英國皇家歷史學院、澳洲國家社會科學院、澳洲國家人文科學院三院院士,國際知名中國近代史學者黃宇和,在《從海角到天涯:我的研究歷程》中,回顧其50年學術生涯,苦心孤詣於葉名琛、鴉片戰爭、太平天國、孫中山,以及中國近現代國際關係的探索與研究歷程。
從鑽研史料到地毯式的實地踏查,黃宇和勇於突破治學侷限,並致力把嚴謹的歷史著作,用優美的文學方式表達出來;他所展示的研究成果,已臻陳寅恪所謂「真瞭解者,必神遊冥想,與立説之古人處於同一境界」。
黃宇和坎坷多舛的人生經歷,反映了東方與西方「文明交戰」之縮影,把自己大半生的憂患寫出來,也以事實佐證生於憂患,終結碩果。
作者:黃宇和
1968年香港大學畢業,即赴英國牛津大學深造,1971年完成博士論文後留校。1974年起受聘到澳洲雪梨大學任教,2009年遞升至該校近代史講座教授;2014年2月退休,該校遴選其為榮休終身講座教授。1978年英國皇家歷史學院、2001年澳洲國家社會科學院、2012年澳洲國家人文科學院等三院全體院士,先後投票遴選黃宇和為該院院士。欲觀黃宇和院士全部履歷者,請至Google:「Emeritus Professor John Y Wong」,即直達澳洲雪梨大學為黃院士設計、隨時更新的英文網頁。
第一章 我的出身與成長
一、何謂江夏黃?──黃氏源流
二、農夫祖父、小腳祖母與農村童年
三、苦父慈母與香港求學
第二章 我的鴉片戰爭研究
一、兩次鴉片戰爭的性質探索
二、21世紀初西方鴉片戰爭研究反映了甚麼重大問題?
三、林則徐與葉名琛的歷史形象比較
第三章 我的孫中山研究
一、太平天國研究的中西鴻溝
二、破解百年懸案:孫中山倫敦蒙難
三、為何研究孫中山?怎辦?
四、論中國孫學不值西方學者一顧
第四章 我對學術界的省思
一、歷史學的前途
二、大學所為何事──從牛津、劍橋說起
第三章 我的孫中山研究
二、破解百年懸案:孫中山倫敦蒙難
筆者之研究孫中山,是從國際事件「倫敦蒙難」切入。選擇這個題目的原因之一,是筆者對歷史研究有一個信念,那就是:若把小問題逐一解決了,大問題就迎刃而解。倫敦蒙難的小問題包括:清朝駐倫敦公使館的具體位置在哪兒?孫中山旅居倫敦時住在甚麼地方?他的恩師康德黎醫生的醫務所暨住宅在哪裡?孫中山在倫敦時,每天的天氣情況,以及孫中山本人的活動規律等。倫敦蒙難的大問題是:在這百年懸案之中,究竟孫中山是被綁架進入公使館,還是自動跑到公使館宣傳革命,結果被認出身分而被幽禁起來?而在這個歷史大問題的背後,又蘊藏著甚麼文化上的重大契機?─諸如法治與人治。
1896年10月11-23日,孫中山被幽禁在清朝駐倫敦的公使館。他是如何被幽禁起來的?一百多年來有兩大派一直在爭論不休。一派說孫中山是被綁架的:持此說者,以羅剛、吳相湘等先生為首。另一派說孫中山,以大無畏的革命精神,毅然跑到公使館宣傳革命,結果被認出身分,而遭幽禁起來:持此說者,以羅家倫先生為首。從1930年代在中國大陸開始,羅家倫先生與吳相湘先生一直爭論不休:從大陸爭論到臺灣;又從臺灣爭論到天堂。相信目前在天國他倆還在愈爭愈烈,因為他們無法知道仍在凡間的後進黃宇和,已經破解了這百年懸案。
如何破解?孫中山沒有寫日記,黃宇和就乾脆為孫中山作起居注。辦法是:遍查所有能找到的有關原始檔案:在倫敦、利物浦、北京、香港、臺北、東京、神戶的原始檔案。在這基礎上為孫中山旅英全部時間(1896年9月30日至1897年6月30日)編寫一簿日記。從此按照這日記,到現場做地毯式的實地調查。原來故事是這樣的:
1896年9月23日星期三,孫中山從紐約坐船赴英。海面上,英國白星公司(White Star Company)屬下的蒸氣輪船「雄偉」號(S. S. Majestic),鼓浪前進。同時間,海底電纜卻把清朝駐美公使楊儒的密電,傳給駐英公使龔照瑗,告知孫中山的行蹤。
於是駐英公使龔照瑗,就命令其英文祕書馬格理爵士(Sir Halliday Macartney),僱請私家偵探跟蹤孫中山。馬格理爵士選擇了史雷特私家偵探社(Slater’s Detective Association)。
1896年9月30日星期三,「雄偉」號抵達英國中部著名的海港利物浦(Liverpool),停泊在王子碼頭(Prince’s Landing Stage),讓乘客登岸。
當天中午時分,孫中山踏上了大英帝國本土。清朝政府駐英國公使館所僱請的私家偵探,早已埋伏在碼頭,細心觀察每一位登岸的旅客,並頻頻從口袋裡拿出照片來,逐一核對。該私家偵探看來是相當幹練的。因為他首先查看了乘客登記表,發覺並沒有「孫文」的名字(清朝的檔案自始至終稱呼孫中山為孫文),只有英語G. S. Sun。名字雖不一樣,但相貌雷同。因此該偵探斷定是同一個人。孫文在香港醫科學院考試的答卷上署名是Sun Yat Sen(孫逸仙)。因此,英語簡寫應作Y. S. Sun.但偵探報告的打字稿,卻把Y作G,則有兩個可能,第一是打字員錯把Y字打作G字,第二是孫文故意把Y字寫成G字,以躲避朝廷耳目。因為,自從1895年孫中山在廣州起義失敗後,已成欽犯,應該儘量隱蔽行蹤為佳。第二種推測的準確性,有繫於孫文當時是否已意識到,他自己雖然已改為短髮西服,但廬山真面目,則早在三藩市的時候已被清朝的密探識破,並被暗中取得了照片。筆者目前所掌握到的史料顯示,當時孫中山似乎並沒有意識到這種危險,所以第一種可能性─即打字員錯把Y作G─較高。
偵探又查出,孫中山所坐的是二等倉。偵探更認為,孫中山曾在船上結交了一些居住在利物浦的洋朋友,因為這些洋朋友在碼頭上與孫中山握別,並表示將來會到倫敦探望他。請注意:史雷特私家偵探社所僱用的眾多偵探,全部是洋人。可能由於這個原因,以致筆者所接觸過的所有史料,沒有一條史料顯示孫中山曾發覺有人在跟蹤他。更不要說,孫中山會想像到大約百年之後,會有人從天涯的另一角─雪梨,老遠跑到利物浦去追蹤他的腳印!正所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偵探跟蹤孫中山,黃宇和尾隨偵探。
筆者在利物浦的碼頭區,流連忘返,默默思考,靜靜重建當時孫中山的所見所聞、思想與感受。不知不覺天色已入黑,突然一個高大的身形出現在眼前,對筆者說:「年輕人,你在這幹甚麼?」筆者答曰:「我在跟蹤孫中山。」「我不管你在跟蹤誰,碼頭區入黑之後,會湧現大批酒鬼,把你砸成肉醬。你住在哪家旅館,我送你回去!」筆者突然想起孫中山曾說過一針見血的一句話,他在總結旅英所獲時說:「徒致國家富強,民權發達」之如英國,「猶未能登斯民於極樂之鄉也。」哪怕在大英帝國的首都倫敦,也有大批赤貧。於是筆者乖乖地,讓該好心腸的洋人,護送回旅館。
言歸正傳。孫中山當時的注意力,全部灌注在物而不在人:他還未登岸就已經被岸上的景色迷住了。岸上這輛雙層交通工具,所依靠的動力是甚麼?他還來不及細問,就拿著行李一屁股坐上去了。
偵探說孫中山所坐上去的那輛雙層交通工具,是一部railway omnibus,直趨利物浦的米特蘭火車站(Midland Railway Station,後改名中央火車站Central Station)。這部railway omnibus,這部雙層交通工具,它的廬山真面目是怎樣的?它所依靠的動力是甚麼?哈,原來是輛雙頭馬拉車!
坐上馬拉車的上層,孫中山依依不捨地回頭看。看到甚麼景象?好繁忙的海港啊!好整齊的一個碼頭。當時全中國還沒有一個像樣的海港。
孫中山沿途觀看利物浦市容,看得入迷,以致該偵探注意到,當孫中山抵達米特蘭火車站後,把行李往那列準備在下午14:50時開往倫敦的快車之中,其中一輛車廂裡一放,就往回跑,再深入參觀利物浦的市容,默默思考。入迷之處,與筆者之在利物浦碼頭區流連忘返,相映成趣。
為何孫中山如此著迷?利物浦是當時英國最大的海港之一,貨如輪轉,客似雲來。這是孫中山第一次踏足大英帝國的本土,百聞不如一見,爭取時間多看看地方,乃人之常情。孫中山嘆為觀止之餘,竟然忘記了時間。結果該趟快車載著他的行李,棄他而去。當他重返米特蘭火車站時,只看到空盪盪的月臺。
丟了行李怎麼辦?很顯然,孫中山馬上查詢領回行李的辦法。後來他到達倫敦,就依法領取。英國這種法治的秩序,相信會給孫中山留下深刻的印象。接著孫中山詢問再三,即按照指示,坐接下來的一班火車,即14:45時的列車,開赴倫敦的聖潘克拉斯火車總站(St Pancras Station)。抵達時已是晚上12:50時。
偵探也耐著性子,暗地裡陪他坐火車,並亦步亦趨地盯著他,目睹孫中山趕到行李部,去領取比他先到的行李。領回行李以後,孫中山登上一部出租馬拉車。偵探趕緊登上另一部出租馬拉車跟蹤,邊走邊登記下孫中山所坐馬拉車的車牌是12616。兩部馬拉車先後離開聖潘克拉斯火車總站。
偵探一直跟蹤孫中山到倫敦泰晤士河(River Thames)北岸的河濱(路)(The Strand)中的赫胥旅館(Haxell’s Hotel),看著他辦了入住手續並入房休息以後,再無其他動靜,才悄然離開。
翌日,即1896年10月1日星期四,偵探關於當天的報告,劈頭第一句話就是:「目標在下午4時30分離開旅館外出散步,沿河濱(路)、艦隊街(Fleet Street)走到勒門迴旋處(Ludgate Circus),然後折回。邊走邊觀看櫥窗燈色。6時30分回到旅館後,就沒有再見到他了。」那麼在這之前,孫中山幹了些甚麼?偵探無可奉告。
但康德黎醫生卻說,當天孫中山到他家探望他,於是他帶了孫中山到霍爾本(Holborn)地區的格雷法學院坊(Gray’s Inn Place)找到了臨時住處。康德黎醫生的話,是在英國財政部首席律師面前宣誓後作證時說的,可不是隨隨便便地說了算數。而且,他的話有該房東露絲.保勒德小姐(Miss Lucy Pollard)的話作佐證。她說,當天她會見過康、孫二人後,同意租給孫中山一個帶家具的房間。每週租金十先令。她的話,也是在英國財政部首席律師面前宣誓後作證時說的,若是打誑的話,會受到法律檢控。康德黎醫生的話還有第二種佐證,那就是孫中山的證詞,同樣是在英國財政部首席律師面前宣誓後作證時說的。為甚麼康德黎醫生,別的地方不找,偏偏找格雷法學院坊?因為康德黎醫生過去當大學生時,曾在該坊居住過。
重建當天孫中山的活動,可以說,他早上起來後即往訪康德黎醫生,恩師帶他去找房子,找到房子後他回赫胥旅館休息,到了下午16:30時再出來觀光,18:30時回到旅館休息,以後就沒再出來。至於那位偵探,他在當天下午16:40時以前,一直失掉目標。
為甚麼偵探如此不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