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成立公司的關鍵二、合資、合作、獨資的利弊三、公司名稱對外商的重要性四、外商投資企業經營範圍規定五、不可忽視公司章程六、取得營業執照,未必可立即營業七、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不同八、出資方式不限於現金與機器九、註冊資金未依規定到位的影響十、進口機器設備報價不實者會遭重懲十一、盈餘轉增資及轉投資的探討十二、外商減資的步驟及相關規定
作者:劉芳榮
中國大陸為籌辦2010年上海世博會,從北京中央到上海地方共設了三層組織架構,最上層為中央級別的「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組織委員會」(簡稱組委會),作爲籌辦上海世博會的領導機構;在組委會下面設有第二層的「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執行委員會」(簡稱執委會),執委會作爲組委會具體工作的執行機構;而在執委會之下則設有第三層「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簡稱世博局),負責世博會日常事務實際推動。
劉芳榮──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經濟日報》每周「大陸‧現場‧對策」專欄主筆,也為台灣海基會、台北市進出口公會、台北市電腦公會、外貿協會、第一銀行、建華銀行、上海銀行、蘇州台商協會、昆山台商協會、嘉興台商協會、吳江台商協會、國台辦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等機構開課,講授外商投資大陸的法律、財稅會計及資本市場相關議題,所帶領的富蘭德林團隊至今仍是上海市政府頒給台灣地區唯一「外商項目代理資格」的專業團隊,擁有超過兩千家大陸投資的外商客戶,提供大陸法律、財稅會計、投資銀行有關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