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時期的外交政策是主戰派和主和派互相激盪,
但是宋人屢次北伐都失敗,只好以屈辱的國格維持偏安局面。
基於理性思想,兩宋不得不面對現實:
採取彈性的外交手段來求生存。
兩宋時期,朝野人士對於遼、金、蒙古三個民族的性質和優勢有不同程度的認識,提出的外交政策,大致分為主和派和主戰派。主和的極致是石敬瑭所謂「屈辱」的外交,對遼稱臣納貢,並且認遼太宗耶律德光為父。主戰的極致是宋太宗和南宋韓佗胄的北伐。這樣的二分法也許過於簡單,如果深入一層觀察,兩宋對遼、金、蒙古的政策,其實可以說是「和、戰、守」三策交互的彈性運用,而基本目的是維持與強大外夷的和平相處而非征服。
宋代為維持和平而採取彈性外交,與敵國舉行無數次的談判,訂立自古以來最多的條約,規範國際外交禮儀,交換諸多使節,並在邊界實行榷場貿易。這段空前的歷史演變值得我們注意和探討。
另外,宋人賦詩數量大,包含範圍從國家大政到家庭瑣事,常以詩歌代替書信或論說。《宋代外交史》中的敘事常引用詩歌輔助,也說明了當時人對世事的看法與感觸。
作者:陶晉生
臺灣大學歷史系學士、碩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歷史學博士。先後從姚從吾、鄧嗣禹先生習宋遼金元史與東亞史。曾任教於臺灣大學、師範大學、東吳大學、美國西密西根大學、亞利桑那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著有《宋遼關係史研究》(獲中山學術獎)、《歷史的瞬間:從宋遼金人物談到三寸金蓮》、《宋遼金史論叢》、《女真史論》、《北宋士族》等,編有《陶希聖日記:1947-1956(上)(下)》、《陶希聖年表》(與陶泰來合編)。1990年當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
緒論
第一章 宋代外交的背景
第二章 宋遼外交關係的建立和衝突
第三章 澶淵之盟
第四章 外交機構和禮節
第五章 使節交聘
第六章 外交文書、出使報告及出使詩
第七章 增幣交涉與宋遼夏三角交涉
第八章 宋遼畫界糾紛
第九章 宋與遼夏高麗的互動
第十章 聯金滅遼與北宋滅亡
第十一章 宋金和戰
第十二章 南宋爭取對等
第十三章 聯蒙滅金與宋亡
結論
參考書目
宋代外交大事
緒論
本書敘述及分析宋代(960-1279)的外交,其主要交涉對象是契丹族建立的遼(907-1125)、女真族的金(1115-1234)和蒙古族的蒙元(1206-1260-1368)三朝。宋代的外交大都承繼古代及漢唐的理念和制度,但是因時勢的變化而有所創新。
外交一詞在現代有不同的定義。二十世紀著名的英國外交家及理論家Ernest Stow(1843-1929)的定義是:「外交是運用情報和技巧來執行獨立國家政府間的正式關係。」另一位外交家Sir Harold Nicolson在其Diplomacy書中的定義根據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外交是透過談判來處理國際關係;外交使節調節和處理國際關係;外交是外交家的事業或藝術。」比較新的研究中,定義仍然相似,如Hamilton and Langhorne的定義:「外交是政體間和平的行為。」
中國古代西周時期的所謂外交多由「相」主持,出使的是「行人」。《周禮》有「大行人」和「小行人」,「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禮;「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諸侯間的邦交禮儀是聘禮,聘問的目的包括新君即位,鄰國祝賀立君、結盟、聯姻、報聘、致謝、協商等。而聘問的程序包括命使、釋幣、受命啟程、假道、習儀、入境、展幣、郊勞、至朝、致館、聘享、卿大夫勞賓、歸饗餼、卿大夫問面、夫人歸禮、卿大夫餼賓、燕餐、還玉贈賄、拜聘、送聘、賓歸贈送、使節復命等。顯然,古代的聘問目的也是「透過談判來處理國際關係。」外交也是「政體間和平的行為。」
春秋時期,列國間的邦交,類似現代的外交,當時國與國間有遣使交聘、談判和會盟的各種情況。春秋邦交中的使節稱為「使」、「使人」、「使臣」、「使節」。這些是諸國分立時邦交的禮儀和使節的交聘,為後世所模仿或改進。不過那時外交一詞的意義是與本國之外的人物交往,《史記》中「外交」的意思,如蘇秦傳:「安民之本,在於擇交,擇交而得則民安。」又論姦臣:「夫為人臣,割其主之地以求外交,偷取一時之功而顧其後。」「擇交」和「外交」的意思不同。古代的君主認為其官員和外人來往是不忠的。《禮記》有「人臣無外交」這個主張。外交一詞的另一個意思是個人不喜歡與外人來往的意思,如鄧通「亦愿謹,不好外交。」
如以外交的現代意義來觀察,漢唐大一統朝代的外交,主要是所謂朝貢制度下的外交,辦理外交的機構和官員很完備。如西漢的謁者台送迎貴賓、使節;符節台所掌印璽,有四璽用於外事。緣邊州郡接待來使及遣使,供應使者,接受文書,接待侍子,甚至簽訂條約。
中古時期,南北對峙,國際關係有了新的發展。劉裕於永初元年(420)建立宋朝,即開始與北魏通和。北魏和南方的宋、齊、梁三朝都維持外交關係,前後交聘113次,使節姓名可考者161人次。當時的外交制度,沿襲古代的先例,有幾個特點:
一、因朝代的更替頻繁,北魏與南朝的外交時斷時續,並非每年有使節的交聘。
二、使節的遴選與門第有密切的關係。北魏選自己族人與部人,以及中原士族。使人「必妙選行人,擇其容止可觀,文學優瞻者以充聘使。」南方亦重才學有詞辯之士。
三、對聘使的接待,由「主客」迎於界首,其職位品級與來使相當。但「主客」非常置官,乃臨時派遣。朝廷以豪華宴會招待來使。接待工作有記錄「撰記」。
四、因偶發事件或戰爭的影響,使者會被扣留為人質,受到屈辱,甚至犧牲生命。
五、聘使失禮於鄰國,受到處罰。
六、南北間的邊荒地帶,屬於非軍事區,雙方軍民不可進入。但使者可以通過。
七、和平時期,南北通市。北方貴族需要南貨,除聘使帶回外,也有顯要的代表隨聘使交易。
大一統的唐代,重新建立以皇帝主宰四夷的朝貢制度。掌管外交的機構是由尚書省的主客司主管外交政令,九卿之一的鴻臚寺專管外交事務。此外中書省四方館,通事舍人,及尚書省禮部共同辦理有關外交的事務。唐代對外來使節一律稱「蕃客」,建立了一整套的程序,如入國驗證、人數、接轉文書、朝見禮儀、宴請及館待、禮送回國等。沿邊州郡負責入朝使節接轉,也直接與境外通使,與外國互通文書。甚至執行邊界協議,交割領土。這些基本的程序在五代和兩宋都繼續運行,但是增加了與「外國」交往的機構,和比較對等的程序。
十世紀初,大唐帝國崩潰,朱溫建後梁(907-922),占據汴京。同時,契丹酋長耶律阿保機(872-926)統一內部,於905年與據有山西的突厥沙陀領袖李克用結盟,擴張勢力。從五代開始,東亞的國際關係又一次逐漸進入了多元的國際系統。在其後遼宋金元時期的多元國際系統中,每個國家或政權都經由外交或戰爭的手段尋求自身的強盛和盟邦的協助,達成國際間最高的地位。總之,從春秋時期,經過漢代、南北朝以及唐代的國際交往,成為五代至兩宋建立外交制度的基本榜樣。
五代時期,北方以契丹的勢力最為強盛,契丹族是游牧民族,源出於東北亞的東胡族系,其語言屬於阿爾泰語系。遠在北魏時期,契丹人已經在東北亞活動。歷來曾經向北魏、隋、唐進貢。契丹人對於與中原朝代的交往,有很長的歷史。北魏末,契丹族分為八部。其後產生部落聯盟,由八部大人輪流推舉為首領,並有任期(三年)。至耶律阿保機,則自立為皇帝,並將王位傳子。可以說,阿保機崛起時,已經具備了充分與中原交往的經驗。當時華北繼唐的五個朝代的統治者都稱帝,南方諸國之首也大都稱帝,但是對北方的朝廷進貢,接受北方朝廷的封冊時則稱王。雖然如此,南方的政權仍然維持獨立的地位,在不同時期,是否服屬於北方朝代,要看雙方勢力的消長,和國際形勢而定。諸國之間及其和五代各朝間,以及與所謂夷狄之邦的契丹(遼),展開了外交關係,並且形成了東亞多元國際系統。勢力均衡的觀念,在中國古代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形成,到了十世紀多元國際間再度出現。在這種情形下,體認到不能達到唯我獨尊的局面,每個政權都需要用外交的手段來維持競爭的能力甚至生存。
西元960年,宋代建立時面臨的是怎樣的國際局面?不僅中原四分五裂,還有東北亞游牧民族契丹的崛起,在五代時已經成為當時國際政治中的強權,而且已經模仿中原王朝,成立了以契丹皇帝為中心的朝貢系統。根據《遼史》,唐末五代中原各國和節鎮與遼交涉的記載是:後梁、後唐和達旦來使稱「來聘」。晉、吳越、渤海、高麗、回鶻、阻卜、黨項、及幽、鎮、定、魏、潞等州,南唐、女直、吐谷渾、烏孫、靺鞨、黑車子室韋、波斯、大食和日本都稱「來貢」。又載:「東朝高麗,西臣夏國,南子石晉,而兄弟趙宋。吳越、南唐航海輸貢。嘻,其盛矣!」與契丹對等的只有宋朝。其中最重要的朝貢國是後晉。後晉的建國,仰賴契丹主耶律德光的軍事援助,而石敬瑭提出的交換條件是稱臣納貢,並稱耶律德光為父。這段史實在中國歷史上是空前的,而其影響也頗為深遠。
宋太祖、太宗統一中原並與周邊的政權成立朝貢系統,而和契丹則是對立的形勢。這兩大帝國周邊的政權如高麗和西夏是他們爭取的對象,而南方的諸國如交趾、占城等則是宋的衛星。從上引外交的定義看來,嚴格的說,對兩大帝國朝貢的政權與其宗主國間,並沒有平等的外交。再者,宋代面臨的強敵是遼、金和蒙元,因此本書所探究的,不是宋遼兩朝或宋金的朝貢系統,而是宋朝與基本上對等的遼、金、蒙元三朝的外交。本書當然也會涉及宋朝與遼、金、蒙元爭取周邊國家或政權的歷史。
在多元國際系統中的宋朝需要外交。蘇軾(1036-1101)論出使說:「古者有行人之官,掌四方賓客之政。當周之盛時,諸侯四朝,蠻夷戎狄,莫不來朝。故行人之官,治其登降揖讓之節,牲委積之數而已。至於周衰,諸侯爭彊,而行人之職,為難且重。」他認為應當依照古代行人的方式,特別建立一個官員,專掌外交的重任。如果當時的朝廷採取蘇軾的建議,也許就會出現外交部。
從游牧民族契丹建立大遼帝國,接著另一漁業兼農耕的女真金朝崛起,到蒙元稱霸,東亞歷史進入漢族王朝逐漸衰微的趨勢。漢族以農立國,周邊民族需要農業社會生產的糧食、生產工具和紡織衣料。在無法以貿易手段取得這些物產時,就以武力掠奪。而在大唐帝國式微後,從五代至兩宋,契丹、女真和蒙古民族武力強盛,依賴具有機動戰力的騎兵勝過農業民族的步兵。農業民族甚難抵禦騎兵的抄掠。自古以來中原的政治家和史家都記載和討論這一現象,如班固指出漢朝對匈奴應採守勢:「來則懲而御之,去則備而守之。其慕義而貢獻,則接之以禮讓,羈縻不絕,使曲在彼。蓋聖王制御蠻夷之常道也。」唐陸贄(754-805)說:「中夏有盛衰,夷狄有強弱;事機有利害,措置有安危。故無必定之規,亦無長勝之法。……以水草為邑居,以射獵供飲茹,多馬而尤便馳突,輕生而不恥敗亡。此戎狄之所長,乃中國之所短。」當夷狄勢力強盛時,不得不卑詞降禮,約好通和。若夷夏之勢力相當,則必須「設險以固軍,訓師以待寇。來則薄伐以遏其深入,去則攘斥而戒於遠追。」到了宋代,如宋祁(998-1061)論馬政:「馬者,兵之大也,邊庭之所以常取勝中國者也。……且中國之兵步多騎少。……雖步卒百萬,詎能抗戎馬之出入乎?」歐陽脩(1007-1072)說:「自古夷狄之於中國,有道未必服,無道未必不來。蓋自因其衰盛。雖嘗置之治外,而羈縻制馭恩威之際,不可失也。其得之未必為利,失之有足為患,可不慎哉!」另一個契丹、女真和蒙古民族興盛的原因,是他們不僅擁有強大的武力,也多少從中國學習皇帝制度,具有成熟的政治意識和組織能力。這三個民族相繼興起並入侵中原,是中原漢族自古以來遭遇的另一次巨大考驗。宋人如何在這樣險惡的環境中應付契丹、女真和蒙古的挑戰,如何生存和發展?本書要探究兩宋在面對強敵時,如何以外交手段配合軍事行動,來解除強敵的威脅和侵略。
兩宋時期,朝野人士對於遼、金、蒙古三個民族的性質和優勢有不同程度的認識,提出的外交政策,簡單的說,大致分為主和派和主戰派。主和的極致是石敬瑭的所謂「屈辱」的外交,對遼稱臣納貢,並且認遼太宗耶律德光為父。主戰的極致是宋太宗和南宋韓侂胄的北伐。這樣的二分法也許過於簡單。如果深入一層觀察,一方面兩宋對遼、金、蒙古的政策,其實可以說是「和、戰、守」三策的交互彈性運用。而基本目的是維持與強大外夷的和平相處而不是征服。另一方面,遼、金、蒙古對中原朝代的政策是以外交威脅或以武力奪取人力和資源,不一定是征服。草原游牧民族和半游牧民族對中原農業民族儼然有一種互相依存的關係,他們必須交互運用和或戰來達到取得農業民族生產的物資和食糧。中原農業民族則以物資利益誘惑敵人就範,或利用族群間的矛盾,製造衝突(「以夷制夷」或「以夷攻夷」)。既然如歐陽脩所說,中原朝代對外夷「得之未必為利,失之有足為患」,則統治者必然熟思能夠與外夷消弭戰爭,維持和平的相處之道。
在外交決策方面,一般研究宋史的史家認為宋代的立國有中央集權的趨勢。北宋前期,太祖和太宗掌握了軍政大權,主導對契丹的外交。到了中期,新興的士大夫官僚積極參與王朝的決策,對皇權有或多或少的制衡,而積極參與外交策略,真宗和仁宗在政策的決定上大致與新興的士大夫合作,形成新的領導階層,共同商定策略。簡單的說,這一時期宋人努力維持與強大的遼朝和平對等的關係。神宗任用王安石變法,旨在富國強兵,改變現狀。從哲宗到徽宗,外交決策因黨派的更替而有轉折。徽宗與新黨不圖安內自強,卻盲目追求恢復燕雲,忽視自澶淵之盟以來的國際規範,以致亡國。南宋自建立之後即武力不如金朝,高宗用秦檜主和,並抑制武將,相權提升後,自此形成其後幾個宰相擁有大權的局面。在主戰和主和派系激盪之下,宋人屢次北伐失敗,只好以屈辱的國格維持偏安的局面。
總之,兩宋自始至終,不得不面對現實,基於理性的思想,採取彈性的外交手段來求生存。兩宋對外政策的彈性運用,常被近代史家批評為「屈辱」甚至「賣國」,其實當時的政策只是求得與外夷達成適當的「包容」(accomodation)之道。宋代與遼金元三個王朝的關係,與過去的王朝不同。在多元國際系統下,宋代與遼金元三朝除戰爭外,為維持和平而採取彈性外交,與敵國舉行無數次的談判,訂立自古以來最多的條約,規範國際外交禮儀,交換無數使節,並在邊界實行榷場貿易。這段空前的歷史演變值得我們注意和探討。
附帶一提,宋人賦詩數量大,包含的範圍從國家大政到家庭瑣事,而且常以詩歌代替書信或論說。本書中的敘事時常引用詩歌來輔助,旨在進一步說明當時人對世事的看法與感觸。
第一章 宋代外交的背景
五代時期,契丹崛起,成為當時國際政治中舉足輕重的強權。契丹族在耶律阿保機(在位:907-926)於907年建國之前,與中原王朝有很長的交往經驗,對於中原王朝的性質與外交有頗深刻的了解,而且也繼承了游牧民族所建立的政權與隋唐交涉的傳統,亦即以和親取得和平和貿易關係,或以掠奪與戰爭的手段得到利益。建國後耶律阿保機積極向中原發展,其地位與繼唐的後梁,雙方的記載不同。《遼史》載,朱溫(朱全忠,在位:907-912)篡唐後,即遣使來告。又載契丹主耶律阿保機元年四月,朱全忠「自立為帝,國號梁,遣使來告。」換言之,契丹的國際地位不比後梁低。阿保機於西元905年與晉王李克用(856-908)相會,並結為兄弟,牽制朱溫。但中原史書則載契丹曾經對後梁進貢:
《舊五代史》:梁祖建號,阿保機亦遣使送名馬、女樂、貂皮等。求封冊。梁祖與之書曰:……為我翦彼寇讎,與爾便行封冊。
《五代會要》:梁開平元年四月,(契丹)遣其首領袍笏梅老等來貢方物。至二年二月,其王阿保機又遣使來貢良馬。五月,又遣使解里貢細馬十匹、金花鞍轡、貂鼠皮裘并冠,男口一,年十歲,名曰蘇;女口一,年十一歲,名曰譬。其妻述律氏貢朝霞錦。前國王欽德并其大臣皆有貢獻。太祖名司農卿渾特、右千牛衛將軍郎公遠充使,就本國宣諭。
《資治通鑑》也有契丹遣使至梁入貢的記載。
隨著契丹族的狀大,契丹君主開始重視與鄰邦交往時彼此的地位。雖然當時對後梁的外交關係尚未定型,但是《遼史》的記載是以後梁和後唐為對等的鄰國。
後唐石敬瑭為爭皇位,接受桑維翰的策略,向契丹求援,得以建立後晉。後晉天福元年(契丹天顯十一年,936),十月,契丹太宗耶律德光(在位:926-947)冊封石敬瑭為晉王(在位:936-947),對他說:「觀汝雄偉弘大,宜受茲南土,世為我藩輔。」十一月,冊封石敬瑭為「大晉皇帝」,建立父子關係:「予視爾若子,爾待予猶父也。」石敬瑭並且「願以雁門以北及幽州之地為壽,仍約歲輸帛三十萬。」所割之地即燕雲十六州。稱臣和進貢歲幣是石晉時代開始的先例,加以親屬關係,影響深遠。當時劉知遠說:「稱臣可矣。以父事之,太過。厚以金帛賂之,自足致其兵。不必許以土田。恐異日大為中國之患,悔之莫及。」繼位的敬瑭之孫重貴聽信景延廣的進言,不肯對遼稱臣,只願意稱孫。耶律德光不滿,遂率大軍滅後晉(天福十二年,契丹大同元年,947),建國號為遼。若非耶律德光早死,也許不久就可能入主中原。無論如何,此時的遼朝已經模仿中原王朝,建立大帝國的地位。
契丹與後晉建立封貢關係及耶律德光和石敬瑭以父子相稱,在當時及宋代都一致譴責石敬瑭為千古罪人。如南宋曹彥約(1157-1229)詩〈五季石晉二首〉:
父禮契丹輸左衽,尊夷割地表稱臣。降戎借勢冠裳倒,萬古春秋一罪人。
石晉尊夷取帝華,如何兩世覆邦家。殺胡林下天還報,剖腹鹽心歸帝豝。
然而稱臣奉歲幣和割地卻對宋朝有很大的影響,宋對遼、金締結的和約中,就模仿石晉贈送歲幣,而欽宗和南宋高宗對金的割讓土地,都淵源於後晉對遼的關係。
石敬瑭割讓於契丹的疆土是所謂「燕雲十六州」。這十六州是:幽州(今北京)、薊州(今薊縣)、檀州(今密雲縣)、順州(今順義縣)、涿州(今涿縣)、瀛州(今河間縣)、莫州(今任丘縣)、雲州(今大同市)、應州(今應縣)、朔州(今朔縣)、蔚州(今蔚縣)、寰州(今朔縣東北)、武州(今宣化縣)、儒州(今延慶縣)、媯州(今懷來縣境)、新州(今涿鹿縣)。燕雲十六州是後周和宋朝一直企圖取得的所謂「漢唐」舊疆。
後漢建立不久即為後周取代,郭威(在位:951-954)建後周,曾願意對遼輸歲幣以求苟安,其後遣姚漢英、華昭胤使遼,遼則因周「書辭抗禮,拘留漢英等。」也就是遼不願和後周對等。後來周世宗(在位:954-958)北伐,取得瀛莫三關之地,因此契丹和後周斷絕外交關係。北漢劉崇(895-954)則遣使對遼稱姪,求封冊。遼帝冊封他為大漢神武皇帝。北漢是遼朝支持的傀儡政權,遼時常予以軍事援助,直至宋太宗滅北漢。十世紀中葉,北宋興起,與敵對的遼朝逐漸形成東亞的兩個強權。
五代時期不僅北方競爭權力者與契丹連絡,甚至不惜卑躬屈膝與其結盟,東南諸國也與契丹交好。《遼史》載,吳越王早在遼太祖九年(916),就遣使來貢。吳越與遼的友好關係持續二十年,吳越遣使至遼13次,而遼遣使4次。吳越的目的是先後與吳和南唐抗衡。尤其在遼太宗會同四年(942),吳越遣使奉蠟丸書給遼帝。了生存,吳越採取彈性外交策略,維持國際間的權力平衡。
南唐企圖向北方擴張,希望得到契丹的援助。遼太宗天顯十二年(937),吳徐誥「欲結契丹以取中國」,遣使泛海與契丹修好。契丹主也遣使回報。《遼史》亦載,九月,遣使南唐。《遼史》又載,次年(會同元年,938)六月,南唐來貢。七月,遼遣使南唐。而《南唐書》載,契丹以兄禮事帝。據《遼史》,契丹與南唐的關係相當密切,南唐屢次向契丹進貢,而且更向契丹提供後晉的秘密情報。遼會同二年(939)正月,契丹以受後晉上尊號,遣使報南唐及高麗。五月,南唐遣使來貢。三年八月,遼遣使南唐,同月南唐也遣使來。至十一月,南唐再遣使奉蠟丸書,言晉密事。目的在防止後晉太強,及離間後晉與契丹。《遼史》載,會同四年(941)七月,八月,十二月,南唐密集遣使。保大元年(會同六年,943),李璟(916-961)為聯絡契丹,牽制北方政權,遣公乘鎔與陳植帶密函由海路至契丹。《遼史》亦載,三月,南唐遣使送蠟丸。遼太宗不斷從南唐得到後晉的訊息,但是南唐方面的記載則不如遼方的詳細。就遼方史料來看,遼和南唐並不對等。
晉天福十二年(947),南唐遣使賀契丹滅晉。這時南唐似有機會進軍中原。大臣韓熙載上疏:「陛下有經營天下之志,今其時矣。若戎主遁歸,中原有主,則不可圖矣。」於是李璟下詔:「乃眷中原,本朝舊地。」可是在南方與伐閩爭鬥,無力北上,失去機會。遼世宗時(天祿二年,948),南唐遣使道賀,並奉蠟丸書。世宗因此議南伐。南唐又於四年遣使賀契丹南征的勝利,又於五年遣使乞舉兵應援。遼穆宗應曆二年(952)三月,南唐遣使奉蠟丸書,又遣使進貢。三年,五年,遣使進貢。七年二月和六月,兩度遣使,奉蠟丸書和進貢。同時,後周也遣聘使。當時南唐受到後周的壓力,希望得到外援,企圖與契丹「共制中國」。但契丹只能給北漢援助。南唐資料很少有關提供遼情報的記載,《資治通鑑》有這樣的史料:「遣使自海道通契丹及北漢,約共圖中國。值中國多事,未暇與之校。」但《南唐書》載,保大十二年(954),契丹使仍是「其舅來聘。」可見南唐方面的記載與遼方不同,南唐自認兩國是平等交往。遼應曆九年(959),契丹遣使於唐,被殺。自此契丹與南唐斷絕來往。《遼史》中也就沒有再提南唐進貢。總計契丹與南唐使節往來38次,契丹使南唐12次;南唐使契丹26次。遼和閩及荊南也有交往的紀錄。閩和荊南對遼的外交主要目的是在國際政治方面得到遼的支援。
後周征南唐,唐主遣使帶國書至徐州,稱「唐皇帝奉書大周皇帝。請息兵修好,願以兄事帝,歲輸貨財以助軍費。」周帝不接受,南唐只好奉表稱臣。
在朝鮮半島上的高麗,於西元918年建國。契丹遣使貢橐駝,高麗太祖王建鄙視契丹,拒絕接受。其後高麗曾試圖與後唐結盟,夾攻契丹,因王建去世未果。948年,高麗光宗棄後漢年號,用光德年號,並且稱帝。不過於951年,開始用後周年號,並接受後周的冊封,與後周結盟,希望擴張領土。後周被北宋取代,光宗一度用峻豐年號,但旋即於962年接受宋的冊封。
總之,五代時期北方政權相繼更迭,建立新朝都以稱帝來表示獨立的地位。與對等國間的外交用語,交換使節稱「來聘」,禮節稱「敵國禮」,或「鈞禮」。維護對等的方式稱為「抗禮」。北方朝代對次要的政權則封冊其國主,命其入貢。十國則極力維持其獨立自主,與鄰近政權聯絡或建立友好關係,並維持國際間勢力的均衡。這些政權的地位並不穩固。只有西南的蜀和東南的南漢距中原較遠,得以稱帝於一隅較久,暫時自以為與中原政權具有對等的地位。五代時期可以見到在多元國際關係之中,國與國間經常透過外交談判達成協議。綜觀五代諸朝皆與契丹以外交談判處理其間的關係,顯然類似近代獨立國家間的外交並及於附庸國。契丹的政策是扶助其屬國後晉和後漢,並聯絡南唐來防止北方政權過於強大,而南唐則為自己的國防和利益與契丹友好。
雖然五代時期遼朝的武力與中原朝代不相上下,甚至強於後晉和後漢,但是在文明的程度上似不如繼承唐代文明的五代。因此中原朝代與遼、金、蒙元的外交制度,使節的交換,與文書的傳遞,雖有創新,大都從唐代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