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好好說再見:以愛告別,人生最後選擇的現場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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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書名:安楽死を遂げるまで The Road to Euthanasia
出版日期:2020-03-04
作者:宮下洋一
譯者:賴郁婷
印刷:套色印刷(3頁彩色)
裝訂:平裝
頁數:380
開數:25開,長21×寬14.8×高2.25c
EAN:9789570854800
系列:生命講堂

已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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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可以選擇,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想安樂離開!

當高齡者的時代終於來臨,當長壽不再是幸福的表徵,這時候,你希望自己怎麼離開?
《如果可以好好說再見:以愛告別,人生最後選擇的現場紀實》探討安樂死最新現況,榮獲第40屆講談社非小說類文學獎!

「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帶著痛苦一步一步地慢慢走向它。」

「安樂死」真的如同字面意思,是一種安詳離開人世的方式嗎?患者究竟承受著何種痛苦和折磨,以至於決定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目送這一切的家屬,又是怎麼想的呢?

日本國際記者宮下洋一走訪瑞士、荷蘭、比利時、美國、西班牙及日本等國家安樂死現況,直擊安樂死的「瞬間」,探索生命的究極之問。

從西方到東方,宮下洋一除了回溯各國患者在死亡之前所經歷的過程,也訪問到了他們的親友,以及持贊成或反對立場的一線醫師、相關機構、瑞士協助自殺組織的日本會員、因為「安樂死事件」被問罪的日本醫師……。走過研究安樂死的世界之旅後,最後他得到了何種「理想的死亡」的答案呢?

有意思的是,在書的最後,他提出在日本的採訪讓他發現講求「個人主義」的西方文化,缺少東方家族社會重視的「群體意識」,所以選擇安樂死的阻礙較小。而在國家、文化、宗教等不同價值觀的影響下,每個人的想法也會不一樣,究竟要怎麼死怎麼生?其實各憑自己的判斷。

大家不妨跟著他豐富的現場紀實報導與思路,重新對生命的始終做最全面的審視。

全球安樂死現場紀實
📍 瑞士
艾瑞卡・普萊希克
瑞士協助自殺組織「生命週期」(Life Cycle)創辦人。在協助腦中風臥病在床的父親自殺之後,從此踏入了協助自殺的世界。曾一年協助80個人「結束生命」,其中也包括外國的自願者。

約德爾・芬努
瑞典人、罹患胰臟癌,被宣告只剩下半年的生命。由於瑞典不承認安樂死,於是她只好到瑞士尋求協助。16個小時後,她就在醫師的協助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享年68歲。

莎賓娜・潔莉絲卡
擔任空服員,31歲時因為腦梗塞失去了行動自由,從此在病床上生活了22年。接受協助自殺的前一天,她留下遺言希望男友布魯諾「能夠懷抱著希望活下去」。得年53歲。

📍 荷蘭
威爾・威瑟
因為罹患鱗狀細胞癌而決定接受安樂死。安樂死當天,他找來親友舉辦了一場派對,作為最後的道別。照片拍攝後一個小時,威爾就離開了世界。享年66歲。

西普・皮耶特爾斯曼
罹患心肌梗塞和皮膚癌,不過讓他走上安樂死的,是後來的失智症。失智症是否符合安樂死條件中的「難以忍受的痛苦」,成為社會議論的話題。他當著全家人的面前喝下致命藥物,享年79歲。

📍 西班牙
安德莉亞・歐多尼茲
一出生就罹患重症的女孩,在父母強烈的要求下,以臨終鎮靜的方式離開,得年12歲。由於西班牙安樂死不合法,因此事件受到媒體的大幅報導。

📍 比利時
庫恩・迪普利克
長年患有精神疾病,於2013年以安樂死結束了生命,得年49歲。當時年僅14歲的繼女席琳娜,在對事情不甚了解的情況下,就這樣讓繼父消失。如今已經成長的她,心裡是怎麼看待當年的事呢?

📍 美國
布蘭特妮・梅納德
患有腦癌,被醫生宣告只剩下半年的存活期。於是從加州搬到有尊嚴死亡法的奧勒岡州。她將自己安樂死的決定公開在YouTube上,於2014年離開人世,得年29歲。

📍 日本
須田節子
涉及對「植物人狀態」的患者施打肌肉鬆弛劑,於2002年以殺人罪被起訴。一審法庭宣判3年徒刑並緩刑5年。她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卻始終沒能推翻有罪的判決。

以愛推薦
白明奇,國立成功大學老年學研究所所長、神經學教授
主動脈,麻醉及疼痛科醫師
朱為民,台中榮總老年醫學、安寧緩和專科醫師
江盛,婦產科醫師,台灣死亡權利合法化運動者
吳佳璇,精神科醫師、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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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宮下洋一

1976年出生於日本長野縣。記者。
18歲隻身前往美國留學,畢業於維吉尼亞州立大學外語學院。之後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大學修得國際研究所碩士,以及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新聞學碩士。精通法語、西班牙語、英語、葡萄牙語和加泰隆語。以法國和西班牙為主要據點,採訪工作遍及世界各地。
著作包括榮獲日本小學館非小說類大賞優秀賞的《卵子探しています 世界の不妊・生殖医療現場を訪ねて》、《外人部隊の日本兵》(橫田徹攝影)等。

譯者:賴郁婷

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研究所碩士。曾任職出版社編輯,現為專職譯者。熱愛從翻譯中學習認真生活。
譯有《狂放思考學》、《365日。》、《紅茶之書》、《不懂帶團隊,那就大家一起死!》、《夢想很近,開一家人氣麵包店!》等。

e-mail:lalaworkhom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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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各國安樂死情況

第1章 安樂死的瞬間(瑞士)
請問妳的工作是什麼?/好的道別方法/也有日本患者嗎?

抱著丈夫的情書離開人世
赴死的四大條件/臨終之日

造訪「解脫」

人生還剩下十六個小時
無神論者/離別時的玩笑話/「以後再見吧」

第2章 我要在死的那天辦一場派對(荷蘭)
安樂死合法化的過程/安樂死占所有死因的四%/突如其來的相遇

希望安樂死的人的共同心聲
我就是船長/派對開始

失智症屬於「難耐的痛苦」嗎?
家庭的牽絆/痛苦無法測定

附文Ⅰ 還能活下來、卻一心尋死的理由(瑞士)
「我的狀況,只會一路走下坡而已」/「謝謝」

第3章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接受安樂死的國度(比利時)
無法逾越的道德規範

追求完美的少女
戴著面具的人生/無法診斷為「憂鬱症」/為自己終於可以死感到放心

幸福會眷顧被留下來的家人嗎?
她是否有所隱瞞?/「好好享受妳的人生!」

安樂死具備遏制的作用嗎?
反對派的意見

第4章 選擇「死」與選擇「生」的女子(美國)
在尊嚴死合法之前/「你想自殺還久得很呢!」

在YouTube宣告自己將死亡
和布蘭特妮的約定/「我再也不會離開妳」/只剩下六個月的時間/從沒想過要自殺/感覺到自己的死期/「我希望有一天你能成為一個父親」

幸好沒有選擇安樂死
拒絕接受治療的那一刻,就成了末期患者/具備「4W」特徵的人/比起痛苦,恐懼讓人選擇了死亡/醫師的使命究竟是什麼?

第5章 是愛還是自私(西班牙)
天主教的影響

電影《點燃生命之海》的主角原型
活著是一種「義務」嗎?/她不是我們的家人/出乎意料的回答

選擇讓十二歲女兒離開的夫婦
「我會一直愛著妳,直到離開的那一天」/折磨的開始/痛苦的活下去

半年後再度見面

附文Ⅱ 和普萊希克的對談(瑞士)
二十二年的臥病生活/「愛不會消失」/醫生的違法行為/想得到橋田壽賀子的聯絡方式/協助她自殺是錯的

第6章 被當成殺人犯的醫師們(日本)
違反刑法

日本第一起「安樂死事件」
「他已經不會回來了」/低聲的怒吼/驚恐的老母親

消失的「精神支柱」
病歷會說話/從「他人」的死亡變成「家人」的死亡/「如果夠冷靜,就不會這麼做了」

我這麼做是殺人嗎?
為什麼要抗告到最高法院?/家屬的證詞

一通來自生命週期日本會員的電話
前往瑞士的重重難關

接連傳來的訊息

後記
參考文獻
全球安樂死事件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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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多麗絲,妳準備好了嗎?」
「嗯……」
豆大的淚珠突然自英國老婦人的藍色眼眸落下。她舉起右手緊握的面紙擦去眼淚,顫抖地用最後一絲力氣低聲說道:
「對不起。我明知道會這樣……」
老婦人躺在微傾的床鋪上,微笑地對著眼前的女醫師普萊希克說:「我準備好了。」接著,普萊希克開始向她提問。
「請告訴我妳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我叫多麗絲.海茲(化名)。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二日出生。」
「妳為什麼會在這裡?」
「我去年發現自己罹患癌症,已經不想再過著不停接受檢查和吃藥的日子了。」
「妳不想再接受檢查,是因為妳這一生已經過得很充實了嗎?」
「是的,我這一生過得非常精采。我已經實現我想要的人生了。我一直認為,如果沒有辦法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活下去,那就是我邁向另一個階段的時候了。」
「我在妳手上扎了一支裝有開關的點滴針。妳知道如果打開這個開關,會發生什麼事嗎?」
「我知道。我會死。」
「多麗絲,只要妳做好心理準備,隨時都可以打開點滴的開關。」
這一刻,老婦人心裡想的是什麼呢?她人生的終點嗎?或者是她可以和十年前去世的丈夫在天國重逢了?她緩緩地吸了一口氣,打開自己手上的開關,靜靜地閉上雙眼。
普萊希克對著她輕聲說:「就快沒事了,再一下下,妳就輕鬆了。」十五秒、十六秒、十七秒……經過了二十秒後,老婦人嘴唇微張,靠在枕頭上的頭向右側垂落,就像對著電視機打起盹來一樣。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早上九點二十六分。在瑞士西北部巴塞爾(Basel)的一間小公寓裡,老婦人在普萊希克的協助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當時就坐在距離老婦人三公尺遠的椅子上,從頭到尾見證了這一幕。我放下手中的筆,闔上筆記,並將錄音筆關掉,挺著莫名沉重的身軀,上前來到已經斷氣的老婦人身邊。
我看著她的臉龐,幾分鐘前她還笑著跟我聊起西班牙旅行的往事,如今卻已經完全沒了氣息。她不是痛苦地自然死去,而是在此刻、此地,親自將致命藥物注入自己的血液中,「在他人的照護下自殺」。
──我可以什麼都不說、靜靜坐在椅子上,眼睜睜看著這一切發生嗎?難道我不應該說服她放棄自殺的念頭嗎?
在她死去的那一刻,我感覺自己彷彿身處犯罪現場。到頭來,我什麼也無法替她做,只是袖手旁觀似地呆站在她身旁祈禱,上演一場為自己「贖罪」的戲碼。
多麗絲.海茲,享壽八十一歲。從此再也不會回來了。
我之所以能夠見證多麗絲的人生最後一程,必須回溯到和普萊希克的相識。
二○一五年十一月,我開始準備走訪世界各地安樂死和協助自殺的現場,最先選定的,便是瑞士的大型協助自殺組織——世界許多名人向其尋求人生最後一程的「尊嚴」(Dignitas),以及瑞士最大規模的「解脫」(Exit),我向這兩個組織提出了採訪申請。
不過,經過了兩個星期,我遲遲沒有收到回覆,於是趕緊上網搜索是否還有其他類似的協會或組織。這時候我才知道,有一個規模不大,但運作和組織型態都和尊嚴相當接近的組織,就叫做「生命週期」(Lifecircle)。
生命週期的創辦人艾瑞卡.普萊希克(Erika Preisig),是一位五十八歲的家庭醫師。她很快就回覆我的申請,並提出了一個條件——「請你先讀過我的書再來採訪」。
普萊希克的著作《爸爸,你可以長眠了》(Dad, you are allowed to die),封面是地中海某一處的夕陽海景,天空中掛著一道明亮的彩虹。我在她的網站(http://www.lifecircle.ch)上訂書時,老實說,心底充滿涉足新興宗教的感覺。書很快就寄來了,我花了一個晚上的時間讀完。書中很清楚提到,她之所以踏入協助自殺這個領域,起因正是「父親的死」。
普萊希克的母親在生產過程中因為腦出血不幸去世,之後,家中七個孩子全靠父親一個大男人獨自扶養。二○○○年時,七十七歲的父親因為腦中風倒下,後遺症造成他從此右半邊行動不便。
身為他的女兒、同時也是家庭醫師的我,最後終於協助他實現心願。那是我第一次協助他人走向生命終點。雖然身為一名醫師,我的義務應該是維持生命。(中略)這時候的我還不知道,這個經驗會對我的將來產生多大的影響。
普萊希克的父親到了八十二歲時,連走路都不太方便了,不過這時候還沒有對生活造成太大的影響。接著,她父親二度中風。這一次,他連說話都沒辦法了,只能臥病在床。有一天早上,普萊希克看到躺在床上的父親一口氣吞下所有藥丸,企圖自殺。後來雖然撿回一命,不過從那天之後,她對「臨終」的想法有了極大的轉變。
人非得活到這種地步不可嗎?為什麼即便想死也死不了呢?
只是站在醫師的立場,她必須讓父親活下去。在矛盾和進退兩難的掙扎之下,最後,她找上了只要成為會員就能申請協助自殺的尊嚴。二○○五年五月,當她終於聽到父親親口說出想離開人世的心願時,淚水當場潰堤。據說,那天是個風雨交加的日子。
今天是很重要的日子,因為我決定了。
普萊希克的父親溫柔地握住她的手。她強忍住眼淚,為父親準備早餐。喜歡馬的父親坐在沙發上,頭靠在有著白馬奔馳圖案的抱枕上。普萊希克在尊嚴的工作人員見證下,餵父親喝下致命藥物。父親在長眠之前,喊了一聲「酒!」他不是以苦藥結束生命,而是喝了一口最愛的紅酒之後,才嚥下最後一口氣。
我一時之間無法消化父親的死,內心充滿不安。不過,當我重新認知到父親走得很幸福時,突然覺得,如果患者的家人也能接受,協助自殺說不定是一種正確的作法。
在那之後,普萊希克成為尊嚴的一員,有時遠赴各國為受各種疾病所苦、希望安樂死的患者進行診斷,或是在瑞士為符合組織規定的患者進行協助自殺,直到二○一一年為止,時間長達六年。同年十一月,她便創立了生命週期。一直到我們相識之前的這四年之間,瑞士國內外共有多達一百五十名患者,在她的協助下結束生命。
她對「協助死亡」這件事懷抱著特殊的理念。她曾經受到來自世界各國的鼓勵,也遭受許多幾乎讓她陷入自我厭惡的抨擊。只是,關於她的理念以及開始這份工作的動機,就連在瑞士也不太有人清楚。
而我就在她的帶領之下,逐步邁入「安樂死的世界」。
在這裡先聲明一點,我是個非常怕死的人——即便我不是隨時面對死亡的老年人,也不是重病或末期患者。「死」究竟是什麼?老實說我不是很清楚。不,應該說,我完全不了解。
我這年四十一歲,正是準備邁入日本人所謂「厄年」(譯註:指多災之年,類似台灣的犯太歲)的歲數。我在美國、法國、西班牙等國生活了二十三年,不過這並沒有讓我對死亡有不同於他人的特殊想法。大多數的日本人恐怕也都和我一樣,每天過著從來沒思考過死亡的日子。尤其是沒有經歷過家人離世的人,更是如此。
先介紹一下我的家庭。除了罹患胰臟癌、在六十七歲就離開人世的外公以外,我們家族的人個個都很長壽。母親那邊的外曾祖父母和外婆,以及我的祖母(祖父戰死於二戰結束前兩天),每個人都活到了九十歲左右。
在我成長的環境中──可能也受到有「長壽縣」之稱的長野縣居民性格的影響──老人家個個都很健壯,接著才漸漸變得衰老、臥床,最後與世長辭。記憶中,除了因為胰臟癌過世的外公,以及二○一四年騎腳踏車穿越國道時發生死亡車禍的外婆以外,大家都是死於衰老的「自然死亡」。就算感到身體不適,也都是在家裡養病,直到臨終的前一刻,才在醫師的照顧下走完最後一段路。
直到一九七○年代後半,在醫院臨終的患者人數,才漸漸多於在自己家中離世的人數。以那個時期為分界,日本人開始篤信醫師。到了九○年代,情況幾乎就和現在一樣,有八成的人都是在醫院臨終。曾幾何時,就連醫療劇也都是以患者成功被搶救回來為前提。不論是日本或歐美,人們都不再像半個世紀前那樣輕易死去了。或者應該說,死,變得不容易了。
本書所介紹的安樂死和協助自殺,指的是在即將自然死亡之前,藉由醫師的協助,提早迎接最後一刻。在瑞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以及美國的某些州──最近就連在加拿大──患者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選擇死亡,而這些並不是「自然死亡」。
對死亡感到恐懼的我,相信人直到死去的前一刻,都還可能得救。當然,我既不曾受到令人生不如死的病痛折磨,也沒有被宣告生命只剩下幾個月可以活,所以基本上,我無法了解罹患這些疾病的人的感受。在採訪前夕,如此堅信的我,對安樂死其實是存疑的。
據說當年罹患胰臟癌的外公,在臨死前十天,曾對著我的母親喃喃自語地說「我想活下去」。只要是人,難道不都應該相信「自己可以繼續活下去」嗎?這樣的想法原本就存在於人類的基因。我不知道促使我有這種想法,是因為我是日本人,或是我的個性使然。然而,隨著採訪一步步進行,這個想法不斷受到動搖。
激發我對安樂死產生興趣的,是一位我在巴塞隆納的西班牙伴侶。她經常一臉認真地告訴我:「如果我到了癌症末期,希望自己可以毫不猶豫地選擇安樂死。因為我覺得那才是對我而言有尊嚴的死法。」接著她總是會問我:「那你呢?你想怎麼死?」
她平時就在巴塞隆納的老人特別看護中心工作,同時也是一位替癌末患者進行安寧緩和醫療的護理師(目前兼任在宅醫療護理師),幾乎每天都在照顧老人和癌症患者。她曾聽說有癌末患者由於法律制度不完備而無法安樂死,因此在醫院跳樓自殺,也看過許多因為嚴重神經痛而產生自殺衝動的患者。不過,就算她問我想怎麼死,我也無法馬上給出答案。看著優柔寡斷的我,她說:「我並不認為每個人都要以安樂死結束生命。不過我想,根據不同狀況,讓某些人可以透過安樂死離開,確實是最好的作法。」
她為何能如此肯定呢?在後面內容會提到,其實是因為西班牙是一個不承認安樂死的國家。不過,近年來有愈來愈多輿論認為,國家應該在法律上承認安樂死。事實上,從歐洲整體的趨勢來看,關於安樂死正確與否的討論,也愈來愈白熱化了。
然而,遠在海的另一端──我的祖國日本,這樣的輿論並未浮上檯面(我後來才知道有許多支持安樂死的潛在聲音)。或許宗教和文化因素,左右了一般人對安樂死的想法吧。漸漸地,我開始對安樂死產生興趣。
就這樣,我展開了一段為期約兩年的安樂死採訪之旅。我和等著隔日就要面對死亡的患者會面,深刻感受他們的絕望和期望,見證他們隔日清早安樂死的瞬間。我也和這些患者的家屬,以及實際執行安樂死的醫師對話。他們的談話,使我的生死觀一步步被推翻。
假如各位現在只剩下一個月的生命,你想讓家人看見你痛苦的模樣嗎?或者,你希望依照自己的決定,選擇平靜祥和的死亡?各位心目中有尊嚴的死法,又是什麼方式呢?
我希望各位能和我一同透過本書,思考總有一天會來到的「生命終點」。倘若各位能藉此和重要的人對話,更是我莫大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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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選擇「死」與選擇「生」的女子——美國
在YouTube宣告自己將死亡

和布蘭特妮的約定
親愛的朋友和家人,再見了。我因為末期疾病,今天就要接受尊嚴死了。(中略)這是個美麗的世界,旅行是我最棒的導師,而我親近的朋友和家人們,則是最偉大的施予者。直到今天我寫下這封信的此刻,他們仍在我的床邊支持著我。永別了,這個世界。請散播正面的能量,並將它傳遞出去!
二○一四年十一月一日,這則臉書上的公開貼文,不斷被分享至全世界。寫下這則貼文的是美國女子布蘭特妮.梅納德(Brittany Maynard)。她因為罹患腦癌,最後在奧勒岡州以尊嚴死結束生命,得年二十九歲。這是她臨死前一字一句敲鍵盤寫下的公開宣言。
布蘭特妮的死之所以受到全世界的大幅報導,除了她美麗的外貌之外,一部分原因是她將自己臨死前的過程完全公開,甚至在媒體上「預告」自己的死亡日期。
在死亡的前一個月,她將訴說自己赴死決心的影片放上YouTube,短短一個小時就有十萬人瀏覽,兩天內的點閱次數更是高達八百萬次。她在死亡約一週前,曾經接受美國CBS電視台的訪問,當時她提到:
這不是自殺,是癌症結束了我的生命。我只是為了擺脫身體的疼痛和心靈的痛苦,選擇早一點離開人世罷了。
我還記得當時在網路上看到關於她死亡的報導。那時我還沒有接觸到安樂死的議題,所以只當它是遠在美國的轟動話題,也就是用看娛樂新聞的心態來看待。
然而,世界的反應卻不一樣。不僅美國,就連在歐洲,這個事件都掀起了大家對人的「臨終」的討論,甚至促使日後加州參議會制定了尊嚴死的相關法案。
當時以快轉瀏覽死亡宣言影片的我,此刻,就坐在布蘭特妮死前幾個月曾住過的房子裡。這種感覺實在非常奇妙。
說服布蘭特妮的丈夫丹.迪亞茲(Dan Diaz,四十四歲)接受訪問,並不簡單。自從太太布蘭特妮死後,世界各地的媒體紛紛找上他,讓他開始對於媒體的過度報導──其中或許就有我看過的新聞──變得小心謹慎。經過媒體塑造的動人故事,和他們夫妻倆對社會拋出的、關於死亡「尊嚴」的對錯議題,已經相差甚遠了。我一開始就抱著會被拒絕的心理準備向丹提出採訪請求,雖然理所當然地等了一個星期才收到回應,不過在我鍥而不捨、不斷說明來意後,最後他終於被我的心意感動,答應接受採訪。
我一直希望可以在這個時間點訪問他,因為在加州停滯許久未討論的尊嚴死亡法──正確來說是《死亡選擇權法案》(End of Life Option Act)──由於布蘭特妮的死,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通過,並在六月九日、我訪問丹的前兩天,也就是布蘭特妮死後約一年半正式生效。這無非是丹在這段日子以來,不斷向加州參議會提出訴求才得到的結果。
我一坐下沙發,馬上恭喜他。
恭喜你,丹。你的法案終於在大前天實現了。
「不,不是我的法案,那是布蘭特妮的法案。」
肩膀寬大、胸膛厚實的丹強調。他雖然努力堆出笑容,不過神情馬上黯淡了下來。他信誓旦旦地表示:
「我曾經發過誓,無論如何一定都要實現她的心願。而就在兩天前,我終於實現約定了,這是我可以獻給她的榮耀。」
這位年僅二十九歲就離開人世的年輕女子,在YouTube影片中訴說著以下的心願:
我希望全美國的人,都可以接受同樣的醫療制度(尊嚴死),不需要再像我一樣必須搬到其他州。
布蘭特妮原本住在加州,當時為了實現尊嚴死的心願,不得不離開出生的故鄉,搬到其他州居住。她透過影片,說出自己無法在家中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的遺憾。
「我再也不會離開妳」
丹和布蘭特妮是在二○○七年四月三十日,透過交友網站「match.com」相識的。原本住在奧克蘭的兩人第一次見面的地方,是鄰近城市舊金山市區的一家餐廳。
「很高興終於見到你了!」
布蘭特妮先開口。兩人打過招呼後,丹情不自禁地對布蘭特妮說:
「妳好美,就跟照片上一樣!」
這就是丹對她的第一印象。之後在了解布蘭特妮的個性、想法,以及幽默的性格之後,他對她的感情變得更強烈了。
那天,布蘭特妮喝了雞尾酒,丹則是點了什麼都沒加的蘭姆酒,兩人都非常喜歡這家餐廳,後來也經常光顧。
當時,布蘭特妮剛從丹的母校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心理學系畢業,正在同一所大學的爾灣分校進修教育碩士課程。
比布蘭特妮大十一歲的丹原本在食品公司工作,和布蘭特妮相識時,他則開了一家同樣性質的公司,正獨力創業維持生計。後來兩人開始在舊金山同居,布蘭特妮也計劃要取得碩士學位。
……
二○一二年六月,兩人訂下婚約,同時也買下了如今丹獨自居住的平房。同年九月二十九日,兩人終於步上紅毯,決定將來要和孩子共同打造幸福的家庭。然而,兩年後,他們的命運開始陷入黑暗。
只剩下六個月的時間
隔年一月,新婚的丹和布蘭特妮一起到阿根廷的巴塔哥尼亞(Patagonia)度蜜月。布蘭特妮熱愛大自然,比起身邊許多友人嚮往的海灘別墅,她更喜歡爬山、一天健走十公里和浮冰皮艇。如今家裡走廊上還掛著兩人當時坐在巴塔哥尼亞懸崖邊拍下的照片。
在新家過了約半年的新婚生活,布蘭特妮開始漸漸感到慢性頭痛,也愈來愈常作嘔,幾次向醫師求診,最後得到的結論卻是「偏頭痛」。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新年的那段期間,她不僅感到頭痛,也覺得身體不適,不得不取消年底的出遊計畫。
「奇妙的是,發生在布蘭特妮身上的事,都和旅行有關……」
丹一面喃喃說,一面撫摸著坐在一旁、布蘭特妮生前最愛的大狗查理。
跨年的這一天,兩人在加州希爾茲堡(Healdsburg)的家裡共進早餐,但過沒多久,布蘭特妮開始不停衝到洗手間嘔吐。他們心想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偏頭痛了,於是趕往最近的醫院求診。一開始的醫院檢查設備不夠完善,兩人於是又趕往另一家醫院,在那裡接受了MRI的檢查,最後發現罹患了腦癌。
「我還剩下多久的時間?」
布蘭特妮以微弱到幾乎聽不見的聲音問醫師。醫師告訴他們腫瘤已經太大,無法再進行治療了,布蘭特妮聞言隨即哭倒在丹的懷裡。
「我無法為妳開刀,不過我可以介紹妳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醫學中心的醫師。」
這位醫師為他們介紹了精通腦部手術的專家,而布蘭特妮就這樣在醫院迎接了新年的到來。一月四日,她轉院至全美首屈一指的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醫學中心接受檢查,手術日期最後訂在一月十日。
布蘭特妮和丹開始蒐集資料,不眠不休地仔細研究,想了解腦癌究竟是什麼樣的疾病,又有什麼治療方法。
「布蘭特妮連為自己哀悼的時間都沒有,馬上就開始對抗疾病,她真的很努力。」
丹每次提到過世的愛妻,都會特別注意自己的遣詞用字,形容她的模樣時,用詞更是謹慎。
自從布蘭特妮生病之後,兩人在家已不再討論未來的家庭生活,所有話題都只圍繞著腦癌打轉。丹也問過幾位熟識的外科醫師,雖然其中有位醫師認為「根據患者的症狀不同,也有人活了十年之久」,但大多數的醫師都表示可能「只剩下三到五年的時間」。只不過,大家都沒有把話說得太白。
手術結束後,醫師推測布蘭特妮還有三到五年的生命,於是便讓她出院了。然而,就在兩個月後,一個更大的惡耗降臨——MRI複檢發現她的腫瘤變大了。醫師判定她罹患的是腦癌中最嚴重的膠質母細胞瘤(Glioblastoma),於是做了最後的宣告:
「妳大概只剩下六個月的存活期了。」
就在這一刻,布蘭特妮決定要尊嚴死。她蒐集了膠質母細胞瘤的相關資料,再對照自己的症狀——頭痛、噁心、失眠、痙攣,想像自己最後痛苦地病死。她朋友的父親同樣因為膠質母細胞瘤痛苦地離開人世。這件事也一直在她的腦海裡打轉。
丹曾經在心底發誓,只要可以拯救愛妻、讓她不再悲傷,就算要付出再大的犧牲,他也在所不惜。布蘭特妮一方面持續對抗癌症,另一方面也加入尊嚴死亡法的推動。由於加州當地不可能實現她尊嚴死的心願,所以兩人後來搬到了奧勒岡州。
從沒想過要自殺
自從二○一四年五月搬到奧克蘭的公寓之後,布蘭特妮的病情一天天惡化,有時痙攣發作的時間甚至長達半個小時。她三天兩頭咬到自己的舌頭而流血,視野也變得愈來愈狹窄。她經常對丹說:
「我不想痛苦死去,我想在所愛的人圍繞下,離開這個世界……」
根據過去的採訪經驗,我知道對抗疾病的人中,有些會因為受不了痛苦而產生自殺的念頭。由於知道有這種情況,為了確認,我便對丹提出了疑問。
布蘭特妮沒有想過自殺嗎?
或許是愛妻被誤認為是有自殺念頭的軟弱女子觸怒了他,丹挺身表示「關於這一點我要解釋清楚」。
「前天才剛生效的《死亡選擇權法案》,雖然反對派堅決主張『那不過是協助自殺』、『和安樂死沒什麼不同』,不過法案的具體內容其實是『針對死亡的醫療協助』。會自殺的人,都是因為不想活下去,但布蘭特妮其實是想活下去的,只是她無法控制自己的疾病(腦癌)。自殺的人有的是因為憂鬱症,或是在悲慘的際遇中選擇了死亡,但布蘭特妮並非如此。」
丹顯得有些激動。看著眼前的他,我只是點頭回應,不過內心其實有不同的想法——患者從醫師手中取得處方、自行服下致命藥物。以結論來說,這樣的行為不就是協助自殺嗎?也就等同於安樂死。
布蘭特妮曾經在接受美國《時人》(People)雜誌的獨家專訪中透露,自己對「自殺」一詞感到厭惡。
我的體內沒有任何想自殺或尋死的細胞。我想活下去,我希望自己的疾病可以治癒,但因為治不好,所以……
我當初和丹接洽採訪事宜時,他一開始就嚴正聲明——他並不贊成安樂死。
但聽完他的說明之後,我確定了一點:美國所謂的尊嚴死,只是另一種巧妙的說法,實質上和我認為的協助自殺果然一樣。
丹針對自己先前在信中強烈的措詞慎重向我道歉:「之前對你不太禮貌,我覺得很抱歉。」說完,他再度像是要糾正我的問題似地接著解釋,看來這一點他似乎無法妥協。
「布蘭特妮完全沒有任何想自殺的念頭,她最終還是希望自己可以活下去。《死亡選擇權法案》的內容,就是要讓像她這樣的人可以平靜離開人世,這並不是透過醫師的協助來自殺。」
假如他看過瑞士協助自殺的過程,不曉得會怎麼想?那些在我眼前結束生命的患者,倘若不是承受著「難耐的痛苦」和「沒有復原的可能」,誰會不想「活下去」呢?他們就和布蘭特妮一樣,因為考慮到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所以才會選擇到瑞士,請醫師「協助提早結束自己的生命」——這和移居到奧勒岡州、取得醫師的處方而提早結束生命的作法,有什麼不同?
「布蘭特妮取得醫師處方是在二○一四年五月,實際服下藥物則是在那一年的十一月。也就是說,在那段期間,她還是研究了各種治療方法,想盡辦法要活下去。《尊嚴死亡法》在奧勒岡州已經實施了十八年,數據顯示,在這當中有三分之一的患者即便已經拿到處方也沒有服用,最後是以自然死亡的方式離開人世。」
對於這個說法,我也不太能認同。在荷蘭,同樣也有決定接受安樂死、最後卻沒有執行的案例。在瑞士也一樣,加了致命藥劑的點滴就擺在患者眼前,最後要不要打開點滴的開關,全看患者自己的決定。
我必須先強調,對於布蘭特妮的死法,我完全沒有要否定的意思。我甚至同意丹的某些主張,也就是我認為她看待疾病的態度是「只要可以(不過她實際的病情並不允許),就算是透過安寧緩和醫療或安寧治療,都想再活久一點」。
相對的,前面提到的瑞典女子芬努,則是不考慮安寧緩和醫療,甚至完全排拒。和布蘭特妮不同,她刻意避免自己痛苦死去,因此比布蘭特妮更早結束了生命。像芬努這樣選擇「逃避」痛苦,難道就無法得到諒解嗎?
丹對於妻子「努力到最後一刻」的態度充滿肯定,認為這是一種「有尊嚴」的死法。對我來說,卻不知道哪一個選擇才是正確的。實際上,就算是芬努的選擇,我也認為是「有尊嚴」的作法。看樣子我和丹所認知的尊嚴,似乎有所差距。
於是我進一步問他。
布蘭特妮既然想活下去,為什麼最後又決定要喝下藥物呢?
聽到我的問題,他沉默了一會兒,接著告訴我:
「因為她切身感受到自己的死期已經到了。就像大家說的,末期患者會感應到自己的死亡。人總有一天會死,就像九十二歲的老人在面對死亡時會有所感覺,布蘭特妮也一樣,她已經知道自己就要死了。」
感覺到自己的死期
美國有一部紀錄片《如何死在奧勒岡州》(How to Die in Oregon,彼得.理查森執導,二○一一年)。這是丹介紹給我的電影,他說裡頭清楚描寫了末期患者臨終的瞬間,據說當初他和布蘭特妮在奧勒岡州看了這部紀錄片後都深受感動。後來,隨著痙攣發作的症狀一天天惡化,感覺到自己就快面對死亡的布蘭特妮,某一天突然對丹說:
「我現在真的覺得自己罹患癌症了。我感覺我就快要死了……」
丹和布蘭特妮是在­二○一四年五月搬到奧勒岡州的波特蘭,在這之前的兩個月,布蘭特妮被宣告只剩下半年的性命。如果依照醫師的宣告,她將會在九月離開人世。
由於藥物的副作用,布蘭特妮的體重在三個月內增加了二十五磅(約十一公斤),這也讓她變得不再愛照鏡子。不過因為想「活下去」,所以她設定了兩個特別的日子,以此為目標努力讓自己活下去。
「一個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九月二十九日,另一個是我的生日十月二十六日。如果可以的話,她希望自己可以活到隔月的十一月一日。」
那時候,美國CBS和NBC電視台都來到奧勒岡的家裡採訪布蘭特妮。丹表示,自己之所以直到現在仍對媒體感到排斥,是因為當初媒體擅自扭曲了他們的故事。布蘭特妮為自己設定了日期,努力懷抱著活下去的希望,然而媒體卻對此做了煽情的報導,宣稱「布蘭特妮的死亡日期為十一月一日」等。
後來她離開人世的日子——也就是執行尊嚴死的日期,只是剛好在這一天罷了。假如這一天她能一如往常平靜度過,一定會繼續抱著活下去的念頭。對於這一點,丹憤憤不平地不斷表示「非常生氣」。
十一月一日的早晨,布蘭特妮和三位友人,以及丹和他的弟弟等一共六人,圍著餐桌共進了早餐。這一餐吃得比平時來得晚,因為她在前一晚又輕微發作了。用完早餐之後,布蘭特妮和丹一起牽著愛犬查理外出散步了約一個半小時,就在回到家之後,她突然對丹說:
「好像是時候了。」
才好好散步回來的她,為什麼會選擇這一天作為人生的最後一天呢?
「從那之前的幾個禮拜開始,她的狀況就愈來愈糟。她最害怕的,是萬一她心臟病發作時,沒有辦法自己服下尊嚴死的藥。一旦變成這樣,說不定她就必須將自己的死交給他人執行。」
年僅二十九歲的布蘭特妮,希望自己的人生不是結束在痛苦中,而是在所愛的人的圍繞下離開。假如我罹患和她一樣的疾病,面臨人生盡頭,我有辦法做出和她一樣的抉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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