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阿扁總統真的「貪污」,
未來世,全台灣的老百姓都可以向他要債!
其實,我並不認識阿扁,也不想以一個「通靈人」的身分說阿扁有罪,
但是不可否認的,不管阿扁有沒有罪,
他的案件都對台灣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為了讓讀者更容易了解「因果輪迴轉世」有關「阻礙成長」的運作模式,
我以這位家喻戶曉的政治人物為例,
「假設」他有罪,說明在未來世我和阿扁可能會有怎樣的因果關係。
這樣的因果輪迴轉世關係,未來也可能發生在你與阿扁之間喔!
出版日期:2010-01-18
作者:伶姬
印刷:黑白印刷
裝訂:平裝
頁數:264
開數:18開(21.5×16.5cm)
EAN:9789570835366
已售完
「假設」阿扁總統真的「貪污」,
未來世,全台灣的老百姓都可以向他要債!
其實,我並不認識阿扁,也不想以一個「通靈人」的身分說阿扁有罪,
但是不可否認的,不管阿扁有沒有罪,
他的案件都對台灣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為了讓讀者更容易了解「因果輪迴轉世」有關「阻礙成長」的運作模式,
我以這位家喻戶曉的政治人物為例,
「假設」他有罪,說明在未來世我和阿扁可能會有怎樣的因果關係。
這樣的因果輪迴轉世關係,未來也可能發生在你與阿扁之間喔!
伶姬,本名蔡伶姬。東吳大學會計系畢業,原本是單純的家庭主婦,八十一年突然「通靈」後,閒暇時間就為有緣人「解釋」生活上遭遇到的各種課題。著作有《如來的小百合》、《蓮花時空悲智情》、《茉莉花的女兒》、《鬱金香通靈屋》、《通靈姬婆玫瑰心》、《滿天星的故事》、《太陽花的憂鬱》、《野薑花的朋友》;及依前五本書重新分類整理的《如來世1──通靈經驗》、《如來世2 ──生活隨想》、《如來世3 ──因果論一》、《如來世4 ──因果論二》。2010年出版《梅花的故鄉》、《牡丹花的印章》。
做「對」的自己
一、時事
金融海嘯
莫拉克交響曲
快跑啊!土石流來了!
藍?綠?
我與阿扁的因果輪迴
行善?難行啊!
給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長的一封信
二、宗教
感謝毛澤東
有佛緣的人
菩薩跟上帝的關係
誦經千萬遍,不如親自做一遍!
大陸也「淪陷」了嗎?
三、教育
天下父母心
床母
傳家寶
兒孫自有兒孫福
大老婆條款
離婚的後遺症
稀奇古怪的家人相處情形
談生死
結語
人生的定義
附錄
減肥四十公斤的經驗談
我的碩士畢業論文
如果可以的話,請幫「因果輪迴轉世」一個大忙!
美國行捐款
我與阿扁的因果輪迴
有一天,有個來自高雄的牙醫師對我說:
「小百合關懷協會能夠運作多久呢?」
「什麼意思?我不懂妳的意思。」
「因為我把小百合關懷協會列入我的保險受益人。」
「啊?」我更想不通。
「國外很多保險公司都會規定,若是被保險人出事,而保險受益人無法或不接受保險金,那麼就必須由某個公益團體接受。所以我就將小百合列入受益人的行列。」
「謝謝妳了!奇怪?我怎麼沒有聽說過這種保險?」
「我是特別到香港買保險才有的。」真是如此嗎?還是我少見多怪?
「這樣很好啊!為什麼臺灣沒有這麼做?」
「台灣的保險業通常都是被大財團把持,而這些財團基本上都會『養』一些相關的人員,例如立委、財經官員等等,利用這些人為他們嚴格把關,將想要『進口』而對他們不利的保險公司或種類、條款等等,加以刁難或加諸多限制,讓對方知難而退。」
「啊!」這是什麼社會?
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小老百姓納稅繳錢所「養」的公務人員、立法委員,到底是在為誰做事?難怪常有人這麼說:「所謂的『財經政策』是保護那些懂財經的人;『法律』?當然是保障那些法律的人。」這些懂財經、懂法律的人又是誰呢?他們絕大部分都是一些有權、有錢、有勢的人!他們幾乎全都是站在金字塔頂端的「少數」幾個人!這些有權、有錢、有勢的人,為了自己的「永續經營」,為了保障、保護自己的絕對優勢,於是常常利用權、錢「豢養」一些有能力、有權力改變財經政策、法律政策等等的人。問題是,這些人是我們小老百姓的納稅錢所培養出來的人啊!為什麼這些人不想想老百姓的「永續生存」呢?
現在的時間是2009年9月2日凌晨一點鐘,我在從美國舊金山飛往臺灣的華航飛機上,為什麼會在飛機上寫這一篇?因為剛剛在舊金山機場候機時,無意間看到《商業週刊》第1136期的封面故事〈台灣債淹腳目〉,心情非常沉重,有感而發。這篇〈台灣債淹腳目〉提到以下的一些訊息──
因為歷屆政府不斷的揮霍,台灣已經積欠下超過新台幣14兆元的債務,形同破產,每個國民、每個嬰兒一出生就已經背負著63萬元的債,大家都已變成了政府的「債奴」。
為什麼台灣歷任的政府都不能量入為出?為什麼近年來執政者與民代們都假藉著「振興經濟」、「創造就業」等的口號,濫開建設支票,使得政府的支出不斷增加?為什麼執政者不斷地利用減稅討好特定的某些族群,使得財政稅基流失?這般揮霍的結果,害得政府的支出與收入差距不斷的擴大。
其中有篇短文〈減稅劫貧濟富,上班族越來越窮〉提到,政府近年推動的減稅措施:包括停徵證券(期貨)交易所得稅、土地交易不以市價作稅基、股東投資抵減、未分配盈餘緩課、兩稅合一、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及2008年9月宣布的證交稅減半徵收,這些減稅優惠的受益者大多是營利事業、部分產業、公司股東、大地主及富人,導致「薪資所得者」變成租稅的實際負擔者、受害者。如今政府所課徵的綜合所得稅,其中約有四分之三是來自於薪資所得(例如上班族的薪水),而只有約四分之一是來自資本利得(例如炒作股票或土地獲利),這樣的減稅措施等於變相鼓勵國人不要傻傻地努力工作,而應該去炒作股票或土地。這種「輕課資本利得,重課勞動所得」的稅制,除了違反租稅公平的原則,也加重近來所得的分配不均……
寫到這兒,老天爺突然過來湊熱鬧。
「哎呀!妳怎麼那麼笨呢?這麼簡單的答案妳都想不出來?想想,小老百姓給這些公務人員、立法委員的薪水是多少?金字塔頂端的人給他們的『肥水』又是多少?人之常情嘛!錢!誰不愛?」
「可是……。」我無語。
「不要可是、可是了,別自以為清廉!妳若換了位子,搞不好妳的腦袋瓜也會跟著變了。」
「可是……。」依舊無語。
「沒關係啦!緊張什麼?想想看,這些『領』納稅義務人『錢』的人,他為誰工作?他真正的主人是誰?若是他因工作關係而傷害了真正的主人,該怎麼辦?除了主人可以向他要債以外,他還犯了『事業』的因果。」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假設』阿扁總統真的『貪污』,未來世,全台灣的老百姓都可以向他要債,另外,他自己的事業也會非常不順。至於要償還幾世?還必須參考他貪污時是否是『故意行為』以及被檢舉後是否『誠實認罪』而決定。」老天爺說。
「為什麼還必須考慮阿扁貪污時是否是『故意行為』以及被檢舉後是否『誠實認錯』而決定?」我問。
「考慮貪污時是否是『故意行為』,這個問題比較容易回答。想想看,(1)甲開車,因為天雨,視線不佳,不小心撞死乙,甲馬上報警並下車處理善後。(2)一樣的情形,甲不但沒有報警、處理善後,反而駕車加速逃逸。(3)一樣的情形,但乙只是受傷,甲發現乙沒死,不但沒下車救他,反而再回頭將乙輾斃。(4)甲因欠乙錢,乙一再催討,引起甲的不悅,於是甲開車故意撞死乙。(5)甲為了詐領保險金,故意製造假車禍……。不同的肇禍原因,當然會有不同的刑罰,『故意』犯錯的刑罰當然會比『過失』或『不小心』的刑罰還要來得重。同樣的道理,『故意』的行善,它的功德也會加多、加重。
「至於犯錯之後,為什麼還要考慮是否『誠實認錯』?因為阿扁若不誠實認錯,檢察官們只好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辦案,警察單位也得付出更多警力戒護,這一大堆『社會資源』的浪費與支出,以及老百姓因此而受到的種種傷害的『社會成本』或『後遺症』,若可上溯到是因為『阿扁』的行為而直接引起的,那麼這些債務絕對也要算到阿扁頭上,就算不是全部,阿扁也得分攤絕大部分。
「而阿扁應該要償還幾世?因為他是總統,是公務人員,領的薪水是人民的納稅錢,本應服務人民卻反其道而行,因此又犯下『知法犯法』的職業因果罪。放心!我們一定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利用『本金加利息』的複利方式,計算得清清楚楚。還有,每一種欠債的利率並不一樣。請放心!我們一定會給債權人一個『公平、合理』的交待。」哇!複利!就算最便宜的房貸好了,幾十年的利息就等於一個本金。
「若是在阿扁有生之年,老百姓都不知道他瀆職、貪污,那又該如何計算債權、債務?」
「忘了最基本的一句話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我懂了!如果我懂因果輪迴轉世的運作模式,我就會嚴格把關,緊盯著司法辦案的進行,為自己的權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