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新世代小說家朱宥任
繼《好球帶》後,再造新一波台灣棒球小說風潮!
專業球評:李赫、林言熹、徐展元、曾文誠
小說家:王聰威、神小風、葉淳之
共同強力揮棒推薦
學校裡沒球打,舉目所及皆是禁止打球的地方,連河濱的棒球場都被剷掉。一切最衰的事情都讓裕雄給碰上了。
教練和球探都看不上他。其他的球員私下也笑稱裕雄是「地下全壘打王」,因為他練習時打出牆的球一直都不輸真正的全壘打王。可是,站捕手位置的裕雄每次去了球場,都只能在不一定會有的代打機會中度過。
他非常少有上場亮相的機會,甚至連自己都開始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打棒球的實力了。
裕雄夢見在昏暗的地下室打著球,不停地打,他的擊球手感棒極了,可是半點球飛行的軌跡都看不到。到後來,已經不確定那是地下室,還是一個暗無天日的地方。
裕雄還能繼續打下去,還想繼續打下去的原因很簡單,從一開始就沒變過。那是她那時說的一句話:
「你的揮棒,很像……」
作者:朱宥任
1990年生,現就讀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文所。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新北市文學獎,出版純棒球題材的短篇小說集《好球帶》。偶爾會用「科科任」之名發表文章。熱衷棒球,希望多寫一點好看的棒球小說。
序(節錄) 一種與複雜全然相反的命運/李奕樵
在閱讀所有以特定嗜好或人類所構築的獨特競技為主題的小說時,讀者必然會提出來的問題是,為什麼我非得來閱讀不可?在文學的世界裡,並不是所有素材都是等價的,只有越直接、越緊迫、越沒有迴轉餘地的慾望或危機,才有辦法啟動讀者的閱讀動機。生活的故事都是生存的故事。而在同樣的強度背景底下,想要以小說的形式捕捉像是棒球這樣的運動,是艱鉅的。尤其是對真正喜愛棒球的讀者或作者來說,商業電影或少年漫畫常見的那種崇尚熱血(帶傷上陣或者投到血沫橫飛)、非到第九局下半兩出局的同時來個王牌對決,這種戲劇張力極強的設計,反而會掩蓋現實職棒的觀賞樂趣,好像唯有勝負才是重要的。但對真正會定期收看的觀眾來說,每一球,或者說不只是球,包含人員的調度、選手的個人特質、還有一切洗鍊的炫技動作,都是看點。那一種花費數十年光陰磨練而成的,僅僅在那一瞬間爆發出來的幾近人類肉身極限的動作,因為意識到那樣的奢華代價,所以光是注視就能感到興奮。
但這些魅力,在小說裡很難有效傳達出來,尤其是越長的篇幅越困難,畢竟這種幽微的魅力作為素材幾乎不可能提供戲劇張力。好的,所以我們有了一種兩難的情境,小說可能需要加入其他更直接的素材(但可能會掩蓋棒球的本質),才有機會維繫整本書的閱讀動機。或者讓文本盡可能地輕薄,逼近運動散文的狀態(那幹嘛還要寫成小說?)。而且,最教人不能忍受的是,完成的文本很容易被分類成「棒球小說」,有種微妙的降格之感。
因為對我來說這是個難題,所以閱讀《地下全壘打王》的時候,我其實是抱著一種作壁上觀的心態。但朱宥任顯然也考慮過上述那些困境,以一種宏觀(macro)的調度,真的從那個窄縫中一路開闢了一個乾淨、自我完足,而且在核心主題上有強大輻射能力的小說實例。
像這樣一篇乾淨的小說該如何談論呢?只要讀完文本就能發現,在動員的效果上,還有整個小說的構築方式來看,《地下全壘打王》的確是純文學路數的小說。
可是怎麼說,語言流暢輕盈快速,而且——不知道這樣說是否準確——揚棄了標誌性語言風格建立的野心。並不是對小說語言缺乏意識的那種匱乏感,而是清澈如水,得以適切的呈現敘事美學的載體。在我們這一輩小說家裡,這種取捨是罕見而堪稱優雅的。無論是市場或者文學取向,創作者都更願意為自己的美學實驗犧牲一些讀者的閱讀經驗的。
但《地下全壘打王》選擇了一種乾淨的小說風格,把某種對外部資訊(不管是棒球知識,還是小說鑑賞的文化資本)依賴程度降至最低,讓讀者讀起來毫無阻力。
往這個方向特化,對以職業運動為主要題材的小說來說,也許不會有更理想的選擇了。寫實風格的職棒球員生命景觀,與並未刻意吶喊的青春情懷,正好互相映襯,強化本來應該是非常幽微難以察覺的感傷與浪漫。雖然小說到第三章前的動力偏弱,但作為小說起飛前的鋪墊佈局,也就可以理解了。而考慮到過去現在雙線的人物處境,與獨特的核心場景,從第三章的「某山一中」場景開始,就出現一種純文學小說特有,讓人好奇「小說接下來該怎麼寫」的閱讀樂趣。而人物方面給讀者的動力,並沒有透過困難的處境強調那種熱血感,把所有線索跟因果鍵都強加到一場比賽的勝負上,營造一個關鍵危機,像是數年一度的重要國際賽事會吸引到的一日棒球迷會喜歡的那樣。正好相反,《地下全壘打王》呈現的球員景觀,更像是真正喜歡棒球的人定期收看常規賽事那樣子的,永無止盡日復一日的表演,比起單一一場的勝負,更像是作為一個職業者的成長軌跡。而那些最具戲劇性的場景,雖然在過去與現在的雙線交會處總是可以穩定爆發,但力度控制得宜,完全沒有傷害到寫實部份的細節。(雖然學生場景中的色情光碟小事件在結構上應該有機會被替換成更貼緊主題的素材,但對總體的閱讀經驗影響不大。)
要怎麼描述這種質地呢?青春的部份令我想起漫畫家安達充的作品,簡單的線條,不過度張揚速度感跟熱血氛圍,每一個角色都好專注,因為專注而寡言,散發一種純白瓷器的魅力。但安達充的棒球少年是不會老的。反之「地下全壘打王」孑然一身,他的天才球員朋友們早都出國打球了,只有他一個人好勉強才能進入島國千瘡百孔的職業棒球隊,磨練球技,沒有太多掌聲。不是青春,而是某種青春的延續。小說末段,本來背負最主要動機的一位關鍵角色退場之後,「地下全壘打王」卻還在那裡,以小說的內在邏輯來說,他可以說一無所有了,是個殘破的人。但他還在場上,而且被他童年偶像的隊友在心底偷偷辨認出來:「那個揮棒好像……松中賢拜啊。」至此小說的脈絡就又被牽回至更原初的起點,主角打球的更根本原因。這個辨認的念想並未改變小說世界的任何事實,甚至也不算是主角的「願望」,它帶我們觀看到的是一種逐夢者的姿態,而這個姿態連冒出這個突兀想法的日職投手都不能意識到,唯有跟著小說一路走來的讀者,才有機會理解這個聯想的意義。一種可以與棒球完全無關的,屬於逐夢者的故事。
沒有名字的故事
我知道我自己是個無名小卒。
別人的故事裡是不會出現我的名字的,這故事也不會有。
要說清醒後有多難受倒也還好,反而記得的東西變得更多了。至少我知道自己有多遜砲的同時,開始記得有如小說英雄般有頭有臉,真正帥氣的大人物更該長成怎樣,姓什麼名誰。
佑明,對吧。
當初他是學長,我是學弟。他是棒球隊隊長,我是棒球隊小弟。小弟就是連上場打球都沒資格的那種咖,所以佑明學長負責投很多很多的三振,打很多很多的安打。而我呢,就是負責拿著一台攝影機,把這些通通拍下來。
這些影片一直都被我放在硬碟裡保存著,成為了不太珍貴的史料,除了證明某山一中棒球隊確實曾經存在著以外也不知道能幹嘛。我曾經還有一絲不可一世的夢,便經常把佑明學長的影片點開來,想著邊看邊模仿他的動作,我也可以投得那麼快打得那麼好。連我戴的手套上也一樣寫上了「教官禁止」這四個字,這可不是我寫的仿冒品,而是如假包換,佑明學長原本手上的那只手套。
記得那麼多事,我反倒忘了手套是怎麼會到我這來的。
我每天就這樣看著影片練啊練,揮阿揮的,可是完全沒有進步。上了大學之後,我又更加的覺得佑明學長果然就是行。因為這時的我加入了系上的棒球隊,還莫名其妙的混成了隊長,為著在系際盃爭取好成績而努力著。其實也沒說多努力,但起碼是比其他成員好多了,否則我們不會是一支一勝難求,散漫的連隊伍都算不上是的雜牌集團了。
有時候我真的很想告訴他們,既然都想打球了,沒課時就可以拎著手套來球場打球也沒人管你,這真的是一件很爽的事,但為什麼不好好珍惜著練球時間?而且若是誰有興趣認真一下,我手上可是有很棒的影片可以給大家參考呢。
有一次我終於忍不住說了。「你們要不要延長點練球時間?」他們當然沒答應,我也沒把我真正想說的說出來。我不由得的想著,能把隊伍帶到尚可與科班球隊一戰,究竟是甚麼巫術。
有時我會想著,要不直接當面向那位傳奇隊長請教一下試試?聽說佑明學長也在市內的另一所大學就讀,要是有約了還可以順便把手套還給他。但要怎麼能約到他可是個問題,他可是佑明學長耶,我搞不好還得去排隊掛號才能辦到這唯不足道的小事。最終我還是當自己忘了這回事,專心忙我的教育學程先。
幾年後糊裡糊塗的就當上了小學老師,或許在到處失業的現代社會中,還能找到這麼個工作,也算得上幸運了吧。不過更讓我意外的,還是在現在的小學校園中,樂樂棒球居然已變得相當普及的運動了。幾個小朋友沒事就會跑到體育組借球具去打,還因為有沒有搶到吵了好幾次架。
我們教室離器材室最遠,所以班上的小朋友們最不可能搶得到器材,就沒跟其他班的小孩子因為這件事情吵過。但他們還是會跟我吵,三不五時就「老師我們又沒有搶到球……」唸個半天。最後我自己嫌煩,乾脆自己掏錢買了一組球具,給班上的體育股長管理,以後誰想打就拿教室。以後誰也不准來跟我吵他們沒球可打。我最討厭有人來跟我吵這個。
他們不只有球打,學校甚至還安排了班級跟班級間的學年對抗賽,小朋友們就從吵著沒球打變成吵著怎樣打才能贏過別班,尤其是好像有好幾個校隊的二班。這要求聽著就舒服多了,不知道能幹嘛的骨灰級影片就在這種時候重出江湖,我把畫面一遍又一遍的播給小朋友們看,告訴他們揮棒要像這樣這樣跟這樣,反正揮得最遜的那個人手上只拿攝影機,他們看不到的。
小朋友們看得超級認真,跟棒球有關的也在問,跟棒球無關的也問。「那個人長得好像某個熊隊的球員喔。」
「誰?那個高高帥帥的投手嗎?」
「不是他,是那個,那個……」
「誰啊?算了,不過應該不是喔。」我看那個小孩子連話都講不清楚,想必是看錯了。反正看錯人無所謂,他們是為了打好球才看影片的,這部分管用就好。幾場比賽之後,我們班成為了全學年最強的一支隊伍,每場比賽都能靠著大量的得分獲勝,其他班級的小朋友全成了只能追著球跑的可憐蟲。最後奪下冠軍,校隊成員最多的一個班也從二班變成我們班,體育老師還跑來問我怎麼教的,把小朋友訓練的這麼厲害。
又不是我教的,是佑明教的。
「佑明是誰?」
信不信由你,他是最棒的教練,最棒的隊長。當初他高中時帶領了像我這種雜魚群們練球,練到後來是有辦法跟科班差點打成平手的。
體育老師不信也沒差,這話講給我聽,我也不會信。但是他居然信了,不是馬上就信,而是帶著校隊爭奪全縣冠軍時,被對方球隊痛宰了一番後信的。
那個痛宰他的球隊教練,名字就叫佑明。
若是簡單要我回答佑明是個什麼樣的人,我會說,他是個不管做什麼都不會讓人感到意外的強者。
現在我可能得修正這個回答了,至少他如果只是個小學老師,只跟我一樣,我就會意外的不得了,就像現在一樣。
「這是我答應他們的,如果他們能拿下全縣冠軍,我就帶他們來現場看職棒比賽。」
一次漂亮的投球讓打者揮棒落空,小朋友跟著其他球迷們一起歡呼了起來。他們果然就是愛看球,光是連幾年拍前的高中比賽都肯專心看了,這現場的真傢伙當然是看的更專心了。反而是我進了熊隊球場才想到,我對職棒好像也沒有太大的興趣,絕大多數的場上球員我都叫不出名字。
我不過是應佑明之邀來的。他鬆了一口氣,說多一個人能幫忙顧小朋友會輕鬆許多,更何況我剛好也是另一個小學老師。簡單的講,隔這麼多年,我依舊是一個無名的打雜工。
無名就是要誰也不記得才叫無名。「所以你記得我是誰嗎?」我這麼問著約我一起出來看球賽的佑明。
「記得啊,就是那個拍影片的……」
喔,拍影片的喔。
拍影片的也罷,只怕我連跟他坐一起看球的資格都沒有。我也沒無聊到特地幫他帶小朋友而來,只是怎麼說我都得把手套還給他。儘管經過好長一段時間了,但我都沒忘記要定期好好保養這手套,就是為了讓它能在完美的狀態下物歸原主。
佑明沒忘了這手套,但還是相當驚訝。「你在哪裡找到它的?」
「我忘了。」
佑明把手套接過去,聞了一下。「我當初聽說這手套被沒收的教官給扔掉了。」
「是嗎?」
「我本來有溜回某山高中的垃圾場找的,但就是沒有找到。」
「不可能有的吧,你的手套怎麼可能會在垃圾場裡頭呢?」
「不,我還記得,就是有人跟我講在垃圾場看到,我才回去找的。你真的不記得你是在哪裡找到的了嗎?」
我怎麼可能記得,我又沒有帶著攝影機把找到的瞬間給拍下來。
「算了,不過你現在還我也沒用。不如把它送給一個愛打球的小朋友吧。」
佑明想把手套交還給我,但這可是我特別來看這場比賽的目的,說什麼我也不能收回的。我很堅持的退了幾次之後,他叫住了一個小朋友,跟他說了幾句話,然後就把手套拿給他了。
「你就這樣送他了?」我問道。
「他其實比其他人練球練得更認真,我本來正愁該怎麼特別褒揚他這一點的說,畢竟也不好全部的人都送同一個東西。」
他口中的那個東西,是一個熊隊球員的簽名球。不是那種擺出來賣的複製品,而是熱騰騰現成的真貨,因為是我和他一起去的攤位,看著他挑上了一堆普通的乾淨棒球,再跟服務員這麼說了:「請幫我聯絡一下裕雄,就說是佑明來找他。」
終於讓我放心了。沒有兩把刷子怎麼可能認識得了現役的職棒球員。
「不對吧,你應該也認識他吧。」佑明說。
「我認識?」
「裕雄啊,就當初也在某山一中隊的那個。」
他往場上一指,一名頗有噸位的傢伙,穿著熊隊的球衣站在打擊區上。我就只看得清楚這麼多,販賣部和球場內的距離太遠了,要看得多仔細也難。
「他現在職棒選手了呢。」佑明說。
「我不記得他耶。」
「你怎麼會不記得他了呢?你不是拍影片的嗎,回去翻一翻影片應該就知道了吧。」
我想我翻了也不會知道的。我知道的就是當初某山一中裡頭,最厲害的就是叫佑明的一個傢伙。如果有誰能挑戰職棒,那個人鐵定是個比佑明更厲害的人,可是這樣的球員不存在於某山一中隊。佑明的厲害是任何人都無法想像的,你一定要在高中時跟他一起打球,一起相處過,才知道他是多麼令人驚訝的一個傢伙。你不會看到他的底線在哪裡,他就連走的時候都那麼瀟灑,你也難以想像他的未來究進能拔高到什麼程度。
這要我解釋好困難的,但我就是敢這麼保證,我還有影片可以證明呢。
我這就證明給人看。我也買了一顆白球交給他。
「你也幫我簽一下吧。」我說。
「喔,好。先放著吧,我等一下一起拿給裕雄。」
「不是裕雄,是你。」
佑明愣住了。愣住了還是帥,沒辦法,他好歹該有所自覺才是。即使場上不知道因為什麼事情而開始騷動起來,我也忍著不去看它。就算是到後來,我也只是覺得這樣傻站在這也不是辦法,想說聊一聊,講開了也許佑明就能回憶起當年了。所以當我轉頭過去時,已經是看到的是熊隊的那位打者正繞著壘包,一旁裁判手指轉著圈比著全壘打手勢了。歡聲雷動把其他什麼都給掩蓋住了,包括佑明好像想講什麼我也沒聽到,所以我還是想不起來他是誰,我就知道會這樣。
佑明終究是答應替我簽名了。「你看了可別失望,因為我也沒替人簽過名。」
我怎麼會失望呢。簽名球我一定會世世代代傳下去,以後我就會跟其他人說這個球啊是一個叫佑明的了不起的傢伙簽的。更以後我可能會老了,然後很多事情就都給忘光了,可是我想我還是會記得要跟人說,這個球啊是一個叫佑明的職棒球員簽的,他是個在縣大賽拿到第一名的職棒明星。
因為我就是個沒名字的,也只好做到這些事情了,我說過我才不會因為這樣而覺得有多難受。何況,連佑明都記得,我就是當初那個拿攝影機的。這才是真正最沒天理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