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克歷險記(原譯名《頑童流浪記》)

NT$480 NT$379

原書名: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出版日期:2012-07-20
作者:馬克.吐溫
繪者:E.W.坎柏、約翰.哈雷
譯注者:王安琪
印刷:黑白印刷
裝訂:平裝
頁數:632
開數:25開(21×14.7cm)
EAN:9789570840261
系列:聯經經典

已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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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深沉而博大的美國人」馬克吐溫之代表作品
‧中文世界第一本《頑童流浪記》全譯本
‧文本最完整
‧插圖最多,約200幅
‧美國大學的必讀小說
‧列入美國中學生的「必讀書單」
‧入選「最影響美國人的書單」
‧譯自全新改版的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結合學術研究與專業翻譯

海倫•凱勒曾說:「我喜歡馬克吐溫──誰會不喜歡他呢?即使是上帝,也會鍾愛他,賦予其智慧,並在他心靈裡繪畫出一道愛與信仰的彩虹。」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更稱馬克吐溫為「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長篇小說《赫克歷險記》正是這位美國19世紀文學大師──馬克吐溫的代表作品。

《赫克歷險記》已是美國文學的經典之作,即使在世界十大文學名著裡,本書也是讀者們的推薦之一。

事實上,世界各國早已有許多大學將《赫克歷險記》搬上課堂,當作教科書仔細研讀,而且世界各地還有眾多的一流學者、作家和評論家針對《赫克歷險記》的閱讀方法和解釋,展開非常多的討論。由此可見,《赫克歷險記》在世界上深受歡迎的程度!

《赫克歷險記》的魅力與奧秘,是在長期不斷的閱讀之中,一點一滴地去挖掘出來。這也正是本書歷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赫克歷險記》是第一部以美國本土文化及方言為背景的美式幽默傑作,開創嶄新的敘事策略與文字風格,展現幽默大師馬克吐溫處處戲謔的效果。

《赫克歷險記》是描述赫克逃離文明社會的羈束,夥同逃離奴隸制度的黑奴吉姆,聯袂撐著木筏順流而下密西西比河尋求自由。表面上是一個無家可歸叛逆男孩離鄉背井四處流浪的故事,實際上是深入美國社會各階層文化的「意識型態批判」,以南北戰爭前沿岸鄉鎮村莊為縮影。從一個半文盲十四歲男孩的另類角度,旁觀成人的世故世界,運用「反諷」手法間接暴露其價值觀的荒謬虛偽,對人性的剖析諷刺尤其深入。

《赫克歷險記》當年是「禁書」,如今已成「世界文學經典」,今非昔比,見證「典律轉移」現象,更是老少咸宜雅俗共賞,所謂「深者讀其深,淺者讀其淺」:兒童讀者讀取其捉弄大人自得其樂的趣味;成年讀者享受其重溫舊夢與創意想像;社會民眾附議其顛覆體制與影射時局;研究學者則鑽研其主題結構與技巧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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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克.吐溫

1835-1910,原名Samuel Langhorne Clemens,生於密蘇里州的密西西比河畔小鎮,從小看著河上風光和蒸汽輪船,長大後終於取得領航員執照,筆名「馬克.吐溫」即是領航員術語,水深兩噚輪船可以安全通過。12歲喪父輟學打工協助家計,憑一枝筆打拚天下,成為美國首位本土作家及世界級幽默大師,晚年獲英國牛津大學頒贈榮譽博士學位。一生饒富傳奇色彩,浪跡天涯閱歷豐富,嬉笑怒罵剖析人性,妙言雋語傳承久遠,隨處點出人生哲理。

繪者:E.W.坎柏

1861-1933,以描繪美國南方文學及黑人人物的幽默喜感而聞名,因繪製《赫克歷險記》174幅插圖一炮而紅,1892年版的《黑奴籲天錄》也請他畫插圖。坎柏對《赫克歷險記》的貢獻,可比擬田尼爾爵士對《愛麗絲夢遊記》的貢獻。

繪者:約翰.哈雷

1841-1910,與其他兩位插畫家為《密西西比河河上生涯》繪製310幅插圖,其中13幅植回《赫克歷險記》〈筏伕〉章節,生動呈現筏伕鬥嘴吹牛說故事的神態。哈雷也夥同另外兩位插畫家,為馬克.吐溫的《王子與乞丐》繪製192幅插圖。

譯注者:王安琪

臺大外文系博士,美國賓州州立大學英文系博士候選人,先後在哈佛大學、芝加哥大學研究。臺大外文系退休教授,現任東吳大學英文系專任教授。著有Gulliver’s Travels and Ching-hua yuan Revisited: A Menippean Approach、Updike’s Rabbit Saga as a Cultural Critique of American Ideology;譯有馬克.吐溫《赫克歷險記》經典譯注、路易斯.卡若爾《愛麗絲幻遊奇境與鏡中奇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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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經典.翻譯:馬克吐溫歷險記
緣起緣後
譯注者聲明
馬克吐溫生平
馬克吐溫年表
中譯導讀

赫克歷險記
赫克歷險記(湯姆的伙伴)
警告啟事
說明啟事
情節摘要
赫克歷險記
參考研究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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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提要

教化赫克──華珊小姐──湯姆索耶在等候
兩孩子躲避吉姆──湯姆索耶強盜幫──周密萬全的計畫
狠很的訓了一頓──恩典正義──「湯姆的謊言之一」
赫克與法官──迷信
赫克的老爹──瘋癲慈父──改造革新
他去找柴契爾法官──赫克打算出走──政治經濟──蹦跳甩打
為他佈局──困鎖小木屋──陳屍下水──劫後休息
酣睡林中──震盪浮屍──探索小島──發現吉姆──吉姆逃離──吉凶徵兆──「黑鬼巴蘭姆」
島上山洞──河上漂流船屋
一大發現──漢克邦柯老頭子──變裝假扮
赫克和村婦──搜索──支吾搪塞──要去高陞鎮
輕漂慢浮──順手牽羊──登上破船──謀財害命者──木筏不見了
逃離破船──守夜人──破船沉沒
消遙好時光──後宮──法文
赫克丟了木筏──身陷大霧──赫克尋回木筏──破爛垃圾
「我們休息一會兒吧」──殺人魔王──「災禍之子」──他們都鬥累了──大衛小子上場──艾德歷險記──詭異事件──幽靈木桶──導致一場狂風暴雨──木桶追隨者──閃電劈死人──阿爾布萊特懺悔──艾德氣瘋了──是蛇還是男孩?──「把他揪出來」──提心吊膽的撒謊──告別跳下水──各懷鬼胎──白色謊言──浮動貨幣──錯過開羅鎮──游泳上岸
夜晚登門拜訪──阿肯色州農莊──內部擺設──史帝芬道林柏茲──文思泉湧
葛蘭哲福上校──貴族氣派──世仇──聖經──修復木筏──木材場──豬肉與包心菜
晝伏夜出──天體觀測新理論──搞一場戒酒更生會──橋梁水公爵──皇室紛擾
赫克解說──籌畫一項活動──參加野營佈道會──野營佈道會上的海盜──公爵客串印刷工
排練鬥劍戲碼──哈姆雷特獨白──遊手好閒的鎮民──懶散小鎮──包格斯老頭──死了
薛伯恩上校──馬戲團看白戲──醉漢鬧場──驚悚悲劇
「上當了!」──媲美皇家劇場──吉姆想家了
吉姆穿上皇家戲服──他們巧遇過客──套出消息──家有喪事
「就是他們嗎?」──歌頌「榮耀歸主」──壯觀場面──葬禮狂歡──打錯算盤
虔誠的國王──國王的牧師──她求他原諒──躲在屋內──赫克取走金幣
葬禮現場──滿足大家好奇心──質疑赫克──倉促出售換取薄利
計畫去英國──「這個畜生!」──瑪莉珍決定暫時離家──赫克揮別瑪莉珍──腮腺炎──反其道而行
親戚鬧雙胞──國王解釋金幣失蹤──筆跡疑雲──開棺驗屍──赫克逃脫
國王撲向赫克──國王公爵窩裡反──哥倆兒重修舊好
不祥兆頭的策劃──關乎吉姆的消息──回憶吉姆種種好──一個愚蠢故事──可靠消息
寧靜肅穆彷彿安息日──認錯了人──茫然不知所措──身處困境
偷黑鬼的人──南方好客之情──相當長的感恩禱告──塗熱柏油黏雞鴨毛的私刑
濾灰桶旁的小木屋──無法無天──攀爬避雷針桿──巫婆糾纏
正規逃獄方式──陰謀策劃──偷竊的差別定義──深深地洞
避雷針桿──他的高水準規格──交代子孫後事──歷史新高紀錄
襯衫不見了──旁敲側擊──開達命令──巫婆派
徽章──精明幹練的督導──勝之不武──催淚的事物
滿屋子老鼠──活潑熱鬧的同床共枕者──冒名恐嚇函
 釣魚──守望相助警戒團──拔足狂奔──吉姆主張請醫生
醫生看診──賽拉斯姨丈──霍奇克斯老太太──莎莉姨媽煩惱擔憂
湯姆索耶受傷了──醫生為吉姆辯護──湯姆說實話──波麗姨媽到來──「把那些信交出來」
最後一章 解除桎梏──付錢給俘虜──你忠實的朋友赫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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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譯導讀(節錄)
馬克吐溫膾炙人口的曠世鉅著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1885),中文譯名《頑童流浪記》傳之久遠達半世紀以上,近來新版譯名則五花八門,如《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哈克貝利‧芬歷險記》、《赫克爾貝里‧芬歷險記》、《哈克歷險記》、《哈克流浪記》、《頑童歷險記》等等。比較二十多本譯名可看出,幾乎都在主角人名姓氏上有所變異,反觀《湯姆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中譯書名則從一而終,很少人在湯姆的姓氏上做文章。

在多年譯注本書過程中,經過長期掙扎與深思熟慮,越來越覺得《頑童流浪記》書名不夠貼切。再加上國科會計畫審查人的評審建議:「經典譯注的用意之一乃是修訂、改善過去不妥之中譯,包括書名在內」;並參照彭鏡禧Hamlet譯為《哈姆雷》及單德興Gulliver’s Travels譯為《格理弗遊記》的成功先例,終於在全書譯注完畢之後決定更改書名,由通俗的《頑童流浪記》改為《赫克歷險記》,以與《湯姆歷險記》對照並稱。

本譯注書名改為《赫克歷險記》原因有四:
1)主角人物名字Huck,在音譯上「赫克」[Ʌ]當然比「哈克」[ɑ]更近似;
2)赫克並不是「頑童」,真正的頑童是那個調皮搗蛋、折騰煞人、鬼點子層出不窮、不管他人死活的湯姆,相對之下,赫克孤苦無依、自生自滅、身為社會邊緣人物、抗拒世俗文明的洗腦,反而擁有一顆不被污染的赤子之心,稱他為「頑童」非常委屈他;
3)赫克積極協助吉姆爭取自由,自己則逃避禮教羈束,「歷」經各種逾越道德標準的風「險」與挑戰,也是一種「歷險記」,並不是純粹外出「流浪」而已;
4)譯為《赫克歷險記》可與《湯姆歷險記》互相對稱前後呼應,各有中心人物為主角,兩本書互為表裡,主角配角互換地位。
1990年發生馬克吐溫手稿前半部「失而復得」的傳奇故事,往後這本原著文本全面改版,還恢復插圖。

依照國際智慧財產權慣例,作家逝世50年(美國作家70年)之後,其作品成為公共財產。但馬克吐溫(1835-1910)是特例,全部作品主權由其女兒Clara捐給「馬克吐溫基金會」,該基金會聲稱對馬克吐溫著作「保有任何形式的複製或改編權利」,由設於柏克萊加州大學「馬克吐溫文獻及計畫中心」統籌處理所有「先前未曾出版的文稿及序跋」。

柏克萊加州大學在數十位學者專家共同努力之下,費時多年,逐字逐句比對手稿及所有現存資料,集思廣益精心編輯,修正1885年第一版的文字,恢復1885年版所附的174幅插圖,植回第十六章「筏伕章節」及其13幅插圖,整理出所謂的「加州大學學者版」,號稱是「根據完整原本手稿的唯一權威版」,於2001年出版。2010年又推出125th Anniversary Edition(125周年紀念版)售價19.95美元。目前這個版本已提供免費線上閱讀版於Mark Twain Project Online網站 (http://www.marktwainproject.org),讀者可以中英參照閱讀,還可以讀到馬克吐溫當年未完成的續集Huck Finn and Tom Sawyer among the Indians。

讀者可將原著英文本與譯注中文本並列閱讀,一句英文對照一句中文,一方面讀經典,一方面學英文。閱讀文學文化的確能夠學習精深的語文及內涵,難怪learning English through literature已經成為目前全世界語文學習的主流趨勢。

另外特別推薦一個lit2go(literature to go)網站,http://etc.usf.edu/lit2go/title/h/hf.html),裡面提供幾百部文學作品,都可以免費下載「聲音檔」存在個人MP3裡,帶著耳機聽走到哪裡聽到哪裡,另外還有PDF「文字檔」存在電腦裡,一面閱讀一面傾聽。這是美國University of South Florida設計提供的教學服務,用現代科技呈現文學的影音資料。由專人朗讀錄製全書,像聽廣播劇似的非常有趣,尤其是《赫克歷險記》裡方言土語和黑人英文,抑揚頓挫更是繪聲歷歷,耳聽其聲恰如目睹其人,把閱讀「非標準英文」的障礙減化到最低程度,聽過的人都讚歎不已,就不會嫌棄赫克的爛英文,只要還原文法及拼字錯誤,即可發現赫克的語法謬誤其實有相當模式可循,讀慣了就會視而不見,自動矯正回來,而吉姆的黑人英文其實也接近大舌頭說話,多看一些黑人主演的電影,耳朵自然而然也會適應,還有中西部及南方英文,也是同樣道理。

本譯注堪稱是最完整的中文「全文譯注插圖本」,而且是學者們根據「失而復得」手稿校正並植回「筏伕章節」後的最新版本,最大的特色在於保留全書187幅插圖。目前市面上中譯本幾乎全無插圖,附插圖的只有一本:成時譯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人民文學出版社,2004),封面註明「插圖本」,但全書只有13幅插圖而已,與原著187幅相去甚遠。

譯注完成之後,巧逢馬克吐溫逝世一百周年,他晚年口述的自傳也遵照遺旨如期在他死後百年由柏克萊加州大學出版,世人引頸盼望的三大冊Autobiography of Mark Twain(《馬克吐溫自傳》)高達2000頁超過50萬字,號稱原汁原味毫無刪節,第一冊配合馬克吐溫175歲誕辰(11月30日)於11月底出版,隨即造成大轟動,全世界報章雜誌轉載訊息,讀者更是瘋狂搶購,導致供不應求,根據林博文專欄(2010年11月24日)所述,第一冊原本打算印行7千5百本,後來加印到27萬5千本。這本自傳全文放在Mark Twain Project Online網站。

馬克吐溫這本鉅著從「禁書」變成「經典」,大家往往只知其偉大,但不知其何以偉大,這本全文譯注插圖本發揮「提味」的作用,佐以精闢的導讀和注釋,解釋字裡行間的微言大義,闡釋經典作品「典律轉移」的現象,剖析爭議議題的前因後果,以讓讀者閱讀更透徹、享受更極致,畢竟這是前後投注近六年心血的結晶。

馬克吐溫是美國人最鍾愛、最引以為豪的幽默大師,開創「美式本土幽默」,擅長「罵人的藝術」和「玩弄文字遊戲」,妙言雋語和軼聞佳話後世廣為流傳,令人回味無窮一再引述。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就是他曾說過:「美國國會議員有一半是笨蛋」,當然引發群起抗議要求道歉,於是他從善如流立刻更正:「美國國會議員有一半不是笨蛋」,一字之差,奧妙盡現,另外一半還是笨蛋,該更正也更正了,該罵的還是照罵,真是大快人心。

馬克吐溫12歲喪父輟學打工協助家計,相當於只念到小學畢業而已,日後成為世界級大文豪,到了晚年終於贏得學術界肯定,知名大學紛紛頒贈榮譽學位給他。1907年他已高齡72歲,還專程遠赴英國牛津大學光榮接受殊榮,英國國王愛德華二世在溫莎古堡設宴款待,並拍下一張他引以為傲的照片。89年之後牛津大學為他出版全世界第一套馬克吐溫全集共29冊,號稱The Oxford Mark Twain,由著名學者Shelley Fisher Fishkin主編。

馬克吐溫一生奮鬥不懈,樂觀進取,自學有成,憑著一枝筆為自己打拼出一片天下,可說是美國人最推崇的「白手起家」楷模。他12歲喪父輟學,沒有顯赫家世,沒有飽讀詩書,但他天資聰穎,觀察入微,對人情世故的省思,對人性的深度觀察,完全出自個人的體驗與領悟,其貼切傳神獲得讀者高度共鳴與肯定,再配合個人特有的機智幽默風格,成為當時最受讀者大眾歡迎的作家。馬克吐溫生長在變動的年代,他的人生經歷見證美國民族歷史與社會變遷,他的作品傳達對傳統意識型態的文化批判。

儘管市面上充斥馬克吐溫作品,琳瑯滿目良莠不齊,高低深淺各自有其預設讀者,但本譯注計畫目的在於結合學術研究與專業翻譯,將殿堂文學經典大眾化、平民化、普及化,同時也將通俗文化的大眾品味導向經典化,在學術殿堂菁英與芸芸眾生庶民之間的鴻溝上架起橋梁,藉以提升全民閱讀水準,增進個人人文素養,同時也為有志於閱讀西洋文學經典原著的初學者指點迷津。其實經典作品並沒有那麼嚴肅,讀起來也可以很輕鬆,當今的經典作品很多都是當年的通俗或前衛作品。多讀經典就會了解為什麼有些作品禁得起時代考驗,能夠歷久彌新,而且薪火相傳代代傳承下去,發揮「文學反映人生,文學照亮人生」的啟蒙作用,譬如莎士比亞歷經四百多年來的聲譽始終維持不墜,因為他對人性與人生詮釋透徹,贏得古今中外讀者的認同與激賞。

馬克吐溫可能是國內最受歡迎的美國作家,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赫克歷險記》是他最膾炙人口的代表作,但一般社會大眾對其印象僅止於兒童文學而已,不明白這本通俗暢銷書為何能夠鯉魚躍龍門,突然躍升為美國文學主流的一等經典。本導讀深入淺出,讓社會大眾了解學術界如何看待這部美國人民引以為豪的作品,討論其「邊緣文學主流化」的現象,從「禁書」過渡到學術界「經典」的歷程。

《赫克歷險記》是美國文學的里程碑,是第一部純然以美國本土文化及方言為背景的美式幽默傑作,走出英國文學傳統的陰影,創造美國文學的獨立革命,海明威曾說:「全部美國文學始於《赫克歷險記》一書」。這本小說表面上是一個無家可歸叛逆男孩離鄉背井四處流浪的故事,實際上是深入美國社會各階層文化的「意識型態批判」,以南北戰爭前密西西比河沿岸鄉鎮村莊為縮影。以一個半文盲十四歲男孩的另類角度,旁觀成人的世故世界,運用「反諷」手法間接暴露其價值觀的荒謬虛偽,對人性的剖析諷刺尤其深入。馬克吐溫最大的成就是,開創嶄新的敘事策略與文字風格,其技巧向來為諸多小說理論家大力讚揚,以十四歲男孩第一人稱敘事觀點,運用半文盲非常有限的字彙,在極為局限的範圍之內大耍關刀,拿捏分寸,寫出美國文學中最優美的詩意散文,展現幽默大師處處戲謔的效果。

此書跨界多種不同閱讀領域:兒童文學、諷刺文學、旅行文學、成長文學等等。兒童讀者讀取其捉弄大人自得其樂的趣味;成年讀者享受其重溫舊夢與創意想像;社會民眾附議其顛覆體制與影射時局;研究學者則鑽研其主題結構與技巧典故。作者浪跡天涯閱歷豐富,對世界文化認識廣博,對祖國同胞愛之深責之切,本書也可從比較文學方向切入,或從意識型態論述與文化批判的角度加以觀察。

《赫克歷險記》出版時曾引起美國文壇譁然,衛道人士與公立圖書館紛紛公然抵制查禁,嫌其言語低俗、充滿種族歧視、誤導青少年離經叛道、凸顯「白人垃圾」的負面印象、間接肯定黑奴是「高貴野蠻人」,把白人與黑人讀者同時都給得罪了,nigger(「黑鬼」)一詞充斥全書觸犯禁忌(出現219次之多)。所幸真金不怕火煉,經典畢竟禁得起時代考驗而傳承下來,125年來該書地位逐年攀升,歷代知名作家與研究學者紛紛為該書正言,注入活水,使之成為世界文學中少數老少咸宜雅俗共賞的作品時至今日,經過知名學者與作家多年來的捍衛,已經成為美國本土文學的曠世經典,當年的缺點和詬病,現在都變成優點與特色。

馬克吐溫的一生充滿傳奇色彩,《赫克歷險記》書裡書外也都有戲劇性故事,足以見證文學史的有趣現象,興衰消長不足為奇,好的作品禁得起時代考驗。不過,大家還是禁不住扼腕嘆息,如果《赫克歷險記》沒有被衛道人士抵制,馬克吐溫很可能還會繼續寫出第三、第四部更有趣的青少年歷險小說,大家最喜歡的也是他這種重溫童年舊夢、回味年少猖狂的小說:捉弄大人、陽奉陰違、挑戰紀律、抗議懲罰、暴露大人世界的迷思與矛盾。

關於「經典」(classic),馬克吐溫也說過很有名的笑話,很符合他的筆調:「經典就是每一個人都希望讀過,但卻沒有人想讀的東西」。曾幾何時,他的作品居然也成了文學經典。學者指稱,美國文學有史以來沒有一本書遭遇這樣矛盾的經歷:既是文學經典傑作,又是種族歧視垃圾;既是推薦給孩子們的禮物書,又被排除於圖書館的兒童讀物書架;既是國內外大學課程的指定教材,又不列入中小學閱讀書單。一百多年來,《赫克歷險記》依然是大家既愛又恨、最具爭議性的一本書。

《赫克歷險記》在文學史上的地位極富傳奇性,先被打入冷宮,攻擊得體無完膚,後又扶為正室,吹捧得如日中天。歷盡滄桑125年之後,當年避之唯恐不及的「禁書」,現在已被公認為美國文學中數一數二的「經典」。正如同馬克吐溫人生際遇的大起大落,先是白手起家,後又晉身顯貴,接著投資失敗,但拒絕宣告破產,藉著巡迴世界演講,終於清償債務,然後又東山再起。世界文學經典作品歷盡滄桑從「邊緣」到「主流」的例子屢見不鮮,主要是因為經典的條件游移不定,隨著不同時代社會的藝術價值觀而搖擺起伏,完全沒有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衡量標準,「昨是今非」或「昨非今是」難以捉摸,前世的「前衛」作品被後世翻案平反的例子比比皆是。

馬克吐溫在密西西比河河岸小鎮出生長大,從小看著蒸汽輪船南下北上來往頻繁,是當地不可或缺的交通運輸工具,但是密西西比河流域廣闊,泥沙淤積嚴重沙洲很多,每次洪水氾濫河道就會大幅改變,大型輪船很容易擱淺沙洲,必須由熟悉水域領有執照的「領航員」在前面駕著小船指引水道,大型輪船完全聽命於這艘小船,叫它向左它不敢向右,馬克吐溫一夥小孩子立志要當權威高薪的領航員。馬克吐溫長大之後拜師學藝,果然如願以償取得一張執照,連受訓在內總共當了四年領航員,終其一生都非常懷念這四年擔任領航員的歲月,認為那是他活得最充實、最有價值、最能掌控自我的日子,其作品也處處可見引用領航員專業術語,化為譬喻和典故,在商言商,內行人讀來十分窩心。

領航員利用專業工具「測錘」,一根10呎或12呎的長桿探測器,沉入水中探測河水深度,然後對著輪船大喊:「標示三噚半!」或「標示四噚深!」表示可以安全通過的水深。「噚」測量水深的單位,一噚為6呎深,相當於180多公分。馬克吐溫筆名裡Mark是個動詞「標示」,Twain是two的諧音(類似我們區分1、0、7為么、洞、拐),Mark Twain指的是「標示兩噚深」,這是危險河水深度的臨界點,當領航員大喊「兩噚深」的口令時,輪船舵手就要當心了,要努力迴避以免擱淺。

Mark Twain是他第三個筆名,但跟定他一輩子,甚至比他本名更響亮。他喜歡用筆名,因為他的個性直率暴躁,口誅筆伐人性虛偽與社會黑暗,仗義執言時往往口無遮攔,下筆時又與人針鋒相對,因此經常得罪人,甚至還遭人挑戰要求決鬥。他的原名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大家都以為「馬克」是他的名字,「吐溫」是他的姓氏,有人稱他為「吐溫先生」。但我個人認為,考量他筆名由來,應該完整稱呼他為「馬克吐溫先生」,不應該只稱他為「吐溫先生」。值得注意的是,馬克吐溫不僅只是他的筆名,還是他刻意營造出來的一個公眾形象,他很注重外表,穿著體面而有品味,永遠保持最受歡迎的演說家兼作家派頭,表面上他妙語如珠嬉笑怒罵,而私底下他也有不為人知的消極焦慮,他一生歷盡滄桑大起大落,都能履險如夷,經營這個形象無人比他更成功,也難怪他能夠從鄉下小伙子白手起家變成世界大文豪。

本書主角姓Finn名Huckleberry。Finn這個姓氏雖然罕見,但馬克吐溫家鄉就有這麼一個叫Old Finn的醉鬼,成天醉醺醺的不務正事,就是書中那個老爹的藍本。根據馬克吐溫朋友所述和學者考證,赫克是他兒時玩伴Tom Blankenship的寫照,長期和一個十多歲的小黑奴男孩混在一起,所以赫克對黑奴心態言行很了解,鎮上孩子們都喜歡這個野孩子,但被家長們禁止和他交往。

赫克Huckleberry的暱稱,通常沒有人取這個名字,馬克吐溫以此為這個化外小子命名,實在別具用意。huckleberry(黑木漿果)是一種低矮灌木的深黑色漿果,網路上可以找到很多這種野生漿果圖片,原產於北美洲密西西比河流域,一般都是野地摘採回家做糕餅點心,不是值得種植的經濟作物,甚至被當成雜草,因為它的種子繁殖能力很強。這多多少少象徵了赫克的出身卑微與欠缺教養,不被人重視,也不被人珍惜,土生土長,自生自滅,同時也象徵他能夠隨遇而安、適應環境。字典上也說,huckleberry引申指毫不起眼、毫無價值、無關緊要、被人忽略的人或事物,馬克吐溫給赫克這樣命名,真是貼切極了。

書裡的赫克天生天養,時勢造英雄,野外求生本領高強,逆勢環境造就他一番「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功夫。赫克是一個典型的邊緣人物,馬克吐溫將心比心,設想一個化外小子的心境,從另類角度觀察文明世界,可以進出穿梭兩套價值觀世界。赫克的出身卑微令他常有自卑感,經常責怪自己不學好,天生的壞胚子,天堂有路卻不走,地獄無門偏硬闖。殊不知那世俗文明的價值觀卻是矛盾百出荒謬之至,而他自己渾然天成、遵循自然法則發展出來的概念,反而更合乎人性準則。他抗拒文明的羈束,常因欠缺教養而自慚形穢,南北戰爭前的文明世界把人們洗腦到相信黑人不是人,只是財產而已,唯獨赫克肯定黑人吉姆的人性與人權,他明明出污泥而不染,反而時時責備自己未能融入社會。反諷的是,他認同那個社會,卻不認同他自己,三番兩次天人交戰,越是肯定世俗「良心」的價值,反諷的效果就越強烈,我們看著他飽受煎熬,鑽沒有必要的牛角尖,心痛之餘,也不得不佩服馬克吐溫運用這麼一號人物製造出來的戲劇張力。

以赫克第一人稱現身說故事,作為小說的敘事觀點,是馬克吐溫最大創舉,赫克這個敘事者冷眼旁觀,觀察敏銳,能夠「見人所未見」,以他的知識水準和半文盲程度,要他寫一本書實在是緣木求魚,有些字詞根本超乎他的認知範圍,讀者明知其不可能,但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予追究,然而赫克說故事說得太有趣,掌握分寸恰到好處,得到讀者高度認同,自然而然隨之起舞,不知不覺忘懷語言障礙。

馬克吐溫最擅長套用他人之口說話,他用過三個筆名和各種報社特派員身分寫文章,轉述他聽來的故事,假他人之口而盡情發揮,肆無忌憚也不怕得罪人,這種手法好比特技「腹語術」,他運用得非常成功因而食髓知味,《赫克歷險記》裡的赫克就是那個動嘴巴的玩偶。赫克很容易就贏得讀者認同,讀者一路被牽著鼻子走,很難跳脫開來,也沒時間去細究當中是否另有蹊蹺,在《赫克歷險記》裡我們大部分時間都非常信賴赫克,透過他的眼睛看世界,透過他的聲音聽故事,他經常看穿事理,看到別人看不到的層面。大部分時候我們相信他說的一切,但也有少部分情況我們偵測到弦外之音,有時候赫克永遠不知道,他所看到說出來的故事其實背後蘊藏另一層深遠意義,這時候他就成了典型的「不可信賴的敘事者」。精明的讀者會對赫克所敘述的故事持「保留態度」,智慧型讀者更會看到字裡行間的「反諷」。

馬克吐溫大膽啟用這樣一個十四歲的半文盲化外小子作為敘事者,用各式俚俗方言說故事,就是美國文壇一大革命,在此之前的美國文學一向活在英國陰影之下,追隨所謂「斯文傳統」,敘事者不論是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幾乎全是閱歷豐富、博學多聞、文筆優雅的上層社會菁英人士,他們所說的一切都無庸置疑,出自權威口吻,完全值得信賴。

馬克吐溫完成《湯姆歷險記》後曾寫信給好友懊悔沒用第一人稱寫它。赫克的第一人稱敘事觀點是《赫克歷險記》最大特色,直接和讀者對話,讓讀者如聞其聲、如歷其境,既有「親切感」又有「臨場感」,既「可信賴」又「不可信賴」,被後世小說理論家大為推崇,甚至拍案叫絕。
赫克有時候「見人所未見」,但他也有盲點,有時候又「未見人所見」,讀者也不能盡信之;他有時候「一針見血」,有時候又「霧裡看花」。就是這樣遊走於赫克這個「既可信賴」又「不可信賴」的敘事者之間,馬克吐溫的意圖與寓意令人捉摸不定,很容易誤導讀者,造成曲解和爭議,難怪大家議論不休。其實《赫克歷險記》可以說是一部「雙重文本」的作品,我們讀到的文字部分是「上層文本」,而寓意深遠的部分是「下層文本」,表面的嬉笑怒罵,引發出哄堂大笑,底下蘊藏的是意識型態文化批判,值得反省深思。套用海明威的「冰山原理」,文字文本是那個露在海面上的八分之一,另外八分之七隱沒在水裡的部分,要靠讀者自己去揣摩想像。

《赫克歷險記》當年被挑剔為「言語粗俗」的缺點,到了20世紀卻成了優點,而且被譽為最佳「文學語言」。這本書是美國文學有史以來第一部本土方言著作,密西西比河流域上、中、下階層鄉土人物的日常生活語言,都被馬克吐溫栩栩如生的呈現出來,貼切其身分地位,符合其教育背景,真的是「什麼人說什麼話」。赫克這個敘事者的語言更是一大革命,文法拼字錯誤百出,在當年是「標新立異」,如今卻已「司空見慣」,馬克吐溫的卓著貢獻堪稱「篳路藍縷,以啟山林」,啟發後輩靈感。

馬克吐溫書前的「說明啟事」是嚴肅的,不是開玩笑,強調他採用的方言土語都是有根有據的,而經過語言學專家們考據、調查、分析之後,也證明確實都有所本,既非隨意杜撰,也非譁眾取寵。馬克吐溫被譽為「美國文學中的林肯」(林肯出身於隔壁的伊利諾州),也是因為他運用大眾平民的語言和題材,走出英國殖民傳統的陰影,建立美國文學本土文化的特色,因此《赫克歷險記》也被譽為美國「文化獨立」的代表作。

「馬克吐溫研究」近年來雨後春筍與日俱增,主要有三大契機:一是1985年《赫克歷險記》「百年紀念」,二是手稿1990年「失而復得」,三是2010年自傳逝世百年後終於出版。

慶祝《赫克歷險記》出版一百周年紀念,1985年有不少活動,主要為百老匯上演歌舞劇Big River、研究論文集紛紛出版、公共電視推出影集等。

1990年《赫克歷險記》的前半部手稿失而復得,被刪掉的「筏伕章節」完璧歸趙。其實在此之前,即有某些版本將此一章節列在書後「附錄」,許多學者強力主張這一章節的特殊功能,在主題與結構連貫性都有不可或缺的意義,代表密西西比河特殊人文景觀的「筏伕」行業,十幾艘木筏前後連結成一長串,漂流河面運送木材或貨物,靠岸時筏伕忙著搬運貨物,但漂流河面時速度緩慢,窮極無聊就靠鬥嘴、吹牛、說故事互娛,他們的故事通常誇張離譜荒誕不經,也是早期中西部拓荒時期的一種特殊文類“tall tale”(「大話故事」),吹牛不打草稿,牛皮吹破了不償命,無所不用其極的誇張。這種文類也是馬克吐溫的專長之一,許多短篇小說具此色彩而聞名。

馬克吐溫寫《赫克歷險記》到第十六章時,碰到寫作瓶頸而中斷,本來寫了一段很長的「筏伕」故事,歷歷如繪的呈現他們的性格與神態,「筏伕」是密西西比河上一大營生與特色,所以把這一大段文字放入1883年《密西西比河河上生涯》。但是出版商1884年預備出版《赫克歷險記》時,為了縮短篇幅,希望該書在頁數上接近《湯姆歷險記》,以便兩本書以4.75美元的套裝價趕在聖誕節促銷,同時警告他可能會有「一稿兩登」的版權問題,馬克吐溫從善如流刪掉該段章節。

《赫克歷險記》手稿「失而復得傳奇」充滿戲劇性,是一樁文壇津津樂道的軼事與佳話。原來《赫克歷險記》出版後,水牛城「青年會」圖書館的館長Gluck寫信徵詢馬克吐溫,可否將手稿捐贈當地的圖書館收藏,因為馬克吐溫曾在水牛城報社工作。馬克吐溫慷慨答應,隨即將小說後半部的手稿寄給Gluck轉交圖書館,但前半部手稿一時找不到。兩年之後,馬克吐溫找到這前半部手稿再寄給圖書館,1887年來自圖書館的一封致謝函成了關鍵證物,顯示圖書館的確曾經收到這份捐贈的手稿,還好當年這些往來信件都被完整保留下來,成為日後爭奪手稿主權的確鑿證據。據推測可能是館長Gluck把手稿帶回家閱讀,沒想到猝然病逝,沒來得及交代遺言,以致這前半部手稿就被當成他的遺物,收入一具行李箱,隨著家人搬遷到加州,輾轉來到孫女家中閣樓,就這麼失蹤了一百多年,大家原先還一直以為是印刷廠搞丟的。1990年孫女在自家閣樓裡發現祖父遺物有一疊手稿,共有664頁,身為圖書館員的她,直覺就知道那是失蹤一百多年的手稿,公諸於世後立刻得到證實,確實是馬克吐溫真跡。於是三方人馬開始角力:水牛城伊瑞郡公共圖書館、蘇世比拍賣公司、馬克吐溫基金會。謠言四起,聽說手稿商們醞釀集資標購,喊價高達150萬美元。還好經過三方律師團隊多年的斡旋協商,終於妥協底定,和平落幕,手稿主權歸於水牛城伊瑞郡圖書館,而馬克吐溫基金會和蘇世比拍賣公司則享有手稿出版權。

世人引頸盼望的《馬克吐溫自傳》2010年出版隨即造成大轟動,全世界報章雜誌轉載訊息,讀者更是瘋狂搶購,導致供不應求。馬克吐溫個性耿直思想激進,辯才無礙筆鋒犀利,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因為得理不饒人,所以經常得罪人,再加上對宗教、政治、及「該死的人類」表達過許多反傳統反世俗的理念。馬克吐溫有自知之明,怕別人捷足先登,不如自己先下手為強,生前早就想替自己寫自傳,起起停停不下三、四十次之多。馬克吐溫希望暢所欲言呈獻真實世界的自我和他人,但也很矛盾能否毫無偏見的講出自己對周遭人事物的感覺,而不傷害當事人及其子孫的感情,延後百年才公開完整原貌目的在此。馬克吐溫《北美評論》雜誌上,而且每篇序言聲明絕對不得於作者有生之年出版專書,但還是有三位明知故犯,假冒聖旨竄改文字,刪除其所不樂見部分,矇騙世人多年,現在終於真相大白。

《赫克歷險記》和《湯姆歷險記》獲得成年讀者共鳴的原因,就是那股情懷:緬懷往日情誼、追憶童年舊事。馬克吐溫與友人信件往來時曾不只一次表示過,他寫這兩本書是專給成年人看的,「中年憶往」,重拾當年荒唐事蹟,回憶年少猖狂的點點滴滴。他寫這兩部作品時年齡介於40-50歲之間,那時正值他自己三個女兒童年成長時期,他還寫了《王子與乞丐》,這三部作品都以孩童為主角,因此經常都被歸類為「兒童文學」,但是彼此之間關係有待釐清。《王子與乞丐》是標準的兒童文學,他寫這部作品時,經常對著妻女家人朗誦,甚至排演給他們看,滿足於聽他們嘻笑,再三斟酌修改文字,盡量迎合他們興趣,難怪後來一而再、再而三被搬演成電影或舞台劇,娛樂效果極高,兼備教誨意義。所以「設定讀者」就是兒童或青少年,其遣詞用字、思維邏輯、說故事的口吻、寓教於樂的主題等,都是針對兒童或青少年,就像典型的兒童文學作品如《愛麗絲夢遊記》、《納尼亞傳奇》、《魔戒》、《哈利波特》等。

相較之下,《湯姆歷險記》反而是從成人心態去回憶年少猖狂,重溫童年舊夢,所用詞彙就比較深奧一些,句型結構也相當複雜冗長,倒是更像與成年讀者分享童年往事,多了那份老氣橫秋的世故老練,少了那種未經世事的天真無邪,湯姆的世故老練好像超越年齡本分,整本書令人聯想到是一場「寧靜憶往」,語氣之中自然流露歷盡滄桑後的自我揶揄,有些片段回憶年少痴迷、少男懷春的文字韻味。這也是為什麼《湯姆歷險記》大為暢銷,超越兒童文學,變成老少咸宜雅俗共賞,老少讀者各取所需,難怪馬克吐溫乘勝追擊,立刻提筆接著寫《赫克歷險記》。
《赫克歷險記》有更多超越兒童文學的範圍,甚至碰到諸多難以處理的棘手問題,書中背景設在南北戰爭之前的密西西比河流域,馬克吐溫想要包羅萬象,可是一時又無法全然囊括,難怪斷斷續續寫了8年之久,他在1876年美國獨立一百周年開始動筆,這時南北戰爭結束才11年,美國政治社會經濟文化各方面都面臨轉型過渡期,馬克吐溫觀察入微,關心斯土斯民,當然也面臨無所適從的矛盾,我們從他發表於報章雜誌的文章,也可以看到他思想觀念的逐步演變。

《赫克歷險記》固然是《湯姆歷險記》的續集,但也是青出於藍、卓然獨立、自成一局的作品。兩部作品被歸納為兒童文學實在不很貼切,如果硬要給兒童看,就得另備「淨化版」或「簡易版」,只取其冒險犯難的趣味部分,剔除批判成人社會矛盾價值觀的複雜部分,不過,那樣也會害得這兩部作品失去準頭意義盡失,這兩本書可說是「微言隱大義」,批判社會意識型態,讓小孩子看到大人看不到的盲點。《赫克歷險記》更有過之而無不及,暴露成人世界的種種缺失:正經八百、道貌岸然、自相矛盾、荒唐謬誤、庸人自擾、自欺欺人等,由於出自兒童觀感,自然而然降低嚴肅性,發揮「童言無忌」模糊焦點的作用,解除讀者武裝防衛心理,大家也樂得歸類於「兒童文學」,淡化諷刺批判的苦楚,對人性弱點一笑置之,延展童年階段的無憂無慮,延遲現實世界的幻想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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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節錄)
我們原先預估,再過三個晚上,就會到達伊利諾州底部的開羅鎮 ,俄亥俄河在那兒匯入密西西比河,那兒正是我們要去的地方。我們打算到了那兒,賣了木筏,搭上一艘蒸汽輪船 ,一路溯河北上,去到俄亥俄州,進入黑奴自由區,然後,就天下太平了 。

第二天晚上,起了一場大霧,我們想找一個沙洲停靠,大霧之中想走也走不了;於是,我在前面划著獨木舟,帶著準備拴木筏的繩索,卻發現可以拴的只有幾棵小樹而已。我把繩索套在峭壁邊的一棵樹上,但是,那兒有一股強勁的急流,木筏被猛烈地沖下去,把那棵樹給連根拔起,木筏也沖走了。眼看著大霧鋪天蓋地而來,我心裡感到難過又害怕,有半分鐘之久的時間,我動也不敢動,呆若木雞―等回過神來,木筏已經無影無蹤;20碼之內,什麼也看不見。我跳進獨木舟裡,跑到船尾,操起船槳,拚了老命用力划。可是,它就是不前進。原來,我太急了,竟然忘了解開纜繩;於是,我爬起來去解開纜繩,可是,我又心慌意亂,兩手一直發抖,抖得幾乎解不開纜繩。

一划出去,我就立刻去追趕木筏,衝下沙洲,心頭火熱,心情沉重。沿著沙洲還算順利,但是,那個沙洲才60碼長,我一飛過沙洲尾端,就立刻衝進濃濃白霧裡,搞不清楚往哪一個方向,完全像個死人一樣。

我心裡想,光是拚命划槳沒有用;我知道這樣一定會撞上岸邊,或是沙洲,或是什麼的;我應該坐著不動,隨水漂流,然而,在這個節骨眼,要我雙手不動坐著,會讓我更忐忑不安。我嘴巴喊叫著,耳朵傾聽著。遠遠的那邊,某個地方,好像也聽到小小聲的喊叫,我精神就來了。我趕緊追過去,豎著耳朵,想聽聲音再出現。等聲音再出現時,才發覺我不是對著它去,而是偏到右邊。等聲音又再出現時,我又發覺是偏到左邊―兩邊都沒有靠近多少,因為我東飛西飛的,忽左忽右的,卻又覺得聲音一直都在正前方。

我真希望,吉姆那個笨蛋,能夠想到敲敲鐵鍋子,而且一直不停地敲,偏偏他沒想到,而令我最困擾的,就是在喊叫聲一起一落之間的寂靜空檔。我往前直衝時,猛的又聽見喊叫聲就在我背後。我被搞得七葷八素。感覺好像是別人在喊叫,要不然,就是我掉轉了方向。

我扔下船槳,又聽見喊叫聲;聲音在我背後,只是換了位置;聲音一再出現,又一再換地方,我也一直回應,直到聲音又出現在我前方,而我也知道,水流又把我的獨木舟沖得轉向下游,只要那是吉姆的喊叫聲,而不是其他筏伕的,那我就安心了。大霧當前,很難分辨聲音,因為霧裡的一切看起來失真,聽起來也失真。

喊叫聲依然陸續傳來,過了一分鐘,我突然撞上一處峭壁,上面長滿了鬼影幢幢般的參天大樹,接著,一股急流又把我拋向左邊,飛箭似的,把我沖進一窪激盪咆哮的殘枝斷椏當中,然後,那股急流又從旁呼嘯而過。

才過了一兩秒鐘,四周又是白茫茫的一片,寂靜無聲。我靜靜坐著,聽著自己心臟怦怦跳,好像一口氣都還沒換過來,而心臟就已經跳了一百下之多。

我只好放棄,明白怎麼一回事了。原來峭壁是一座小島,吉姆一定是到了小島的那一面。那不是沙洲,不是10分鐘就可以從旁漂流過去的。那裡有一般小島上才會生長的大樹;而這小島應該有5、6哩長,半哩多寬。

我一聲不響,豎起耳朵,估計聽了15分鐘。我順著急流漂浮,時速大概有4、5哩,可是,你不覺得有那麼快。不,你感覺像是躺在靜止的水面上;偶爾瞥見身邊,有一小截斷枝漂過去,你也不會覺得自己漂得有多快,反而是倒吸一口氣說,哇!那一截斷枝漂得可真快。要是你以為,三更半夜,四下迷霧,一個人坐獨木舟在河上漂流,而不覺得那很悽慘寂寞的話,那你不妨自己試一次看看,就知道了。

隨後,有半個鐘頭的光景,我每隔一陣子就喊叫一聲;最後,聽到前方老遠傳來回應,想要追趕過去,可是沒辦法,我當下研判,大概是陷入一窩子的沙洲裡面了,因為左右兩邊望去,老是瞥見朦朦朧朧的沙洲影子,有時只是沙洲之間的一條狹窄水道;有的雖然看不見,但曉得在那兒,因為聽得見湍急水流,沖刷著懸掛岸邊的枯老灌木和殘枝碎葉。然而,沒多久就聽不見沙洲之間的喊叫聲了;而我也只追趕了一下子而已,因為簡直比追趕鬼火 還要累人。你永遠不會曉得,聲音居然可以這樣躲來躲去,忽焉在前,忽焉在後,交換位置這麼快速、這麼頻繁。
有那麼4、5次,我不得不使勁把獨木舟從岸邊撐開,免得把這些小島給撞沉了;因此我推測,木筏一定也不時在岸邊被撞來撞去,不然它早就漂得老遠了,也聽不到喊叫聲了―它只不過漂得比我快了一點點而已。

過了一會兒,我好像又漂到寬闊的河面上,卻再也聽不到喊叫聲從任何地方傳來。我猜想,吉姆搞不好撞上一截斷枝殘樁,可能遭遇不測了。我已經累得筋疲力盡,所以,躺在獨木舟裡面,不想再操心了。我不能睡覺,那當然;可是,又睏得不得了;所以我想,我只要打一個小盹兒就好了。

可是,我不只打了一個小盹兒,因為一覺醒來,已是滿天星斗,濃霧全都散盡,我的獨木舟船尾在前,飛快地沿著一個河灣往下漂。一時搞不清楚我在哪兒;以為在作夢;待我一一回想起來,感覺卻依稀像上個星期發生的事。

這一帶河面寬廣浩瀚得嚇人,兩岸都是最高大最濃密的參天老樹,藉著星光,極目看去,彷彿一堵結實的高牆。我往河的下游看去,看到老遠的水面上,有一個小黑點。我加速划過去,划到面前,卻什麼也不是,只是捆在一起的兩根鋸木而已。然後,我又看到另一個小黑點,又追上去;然後又一個,這回我可對了。正是我們那艘木筏。

等我趕上了,只見吉姆坐在上面,腦袋垂在膝蓋之間,睡得正熟,右手懸掛在舵槳上面。另外一支槳已經撞碎,木筏上散落著碎葉、殘枝,和泥巴。看樣子,木筏也經歷過好一番摧殘。
我把獨木舟拴好,溜上木筏,躺在吉姆的跟前,開始打呵欠伸懶腰,拳頭碰到吉姆,嘴裡說:
「哈囉,吉姆,我睡著了嗎?幹嘛不叫醒我?」

「老天爺啊,赫克,是你嗎?你沒死―沒被淹死―你又回來了?太好了,我不敢相信,寶貝,好得不敢相信是真的。孩子,讓我看看你,讓我摸摸你。不,你沒死!你又回來了,活蹦亂跳的,跟以前的赫克一模一樣―還是那個老樣子,謝天謝地啊!」

「吉姆,你怎麼回事呀?喝醉了嗎?」
「喝醉?我喝醉啦?我哪有時間喝醉?」
「那麼,你幹嘛胡說八道啊?」
「我怎麼胡說八道啊?」
「怎麼?那你幹嘛一直說,我又回來了之類的事,好像我有離開過似的?」
「赫克― 赫克芬,你正眼瞧著我的眼睛,難道你從沒離開過?」
「離開?你究竟在說什麼啊?我哪兒也沒去。我能去哪兒呢?」
「啊,你瞧,少爺,這其中一定有什麼不對勁。我是我嗎,我又是誰?我在這兒嗎,我在哪兒?這些是我要搞清楚的嗎?」
「喔,我想,你是在這兒,顯而易見的,但是,吉姆,我想你是一個腦筋打結的老笨蛋。」
「我是,是嗎?你給我好好回答,你不是划著獨木舟,要用纜繩把木筏拴在沙洲上嗎?」
「沒,我沒有啊。什麼沙洲?我沒有看到沙洲呀。」
「你沒看到沙洲?你聽著―纜繩鬆脫了,木筏被沖走了,而你和獨木舟都消失在大霧裡了,不是那樣嗎?」
「什麼大霧?」
「啊,那場大霧,就是籠罩了整晚的那場大霧啊。難道說,你沒有喊叫過,我也沒有喊叫過,直到闖進那群小島裡面,暈頭轉向,一個迷了路,另一個走散了,因為根本不曉得自己在哪兒?難道說,我沒有撞上那些小島,碰上許多可怕的麻煩事,還差點兒淹死?少爺―難道都是那樣嗎?是那樣嗎?你回答我呀。」
「哇,吉姆,這麼多事,搞得我糊裡糊塗了,我既沒看到大霧,也沒看到一群小島,也沒碰上麻煩事,也沒看到任何事啊。整個晚上,我就坐在這兒跟你聊天,聊到你睡著了,差不多10分鐘以前,我想我也睡著了。這一會兒工夫,你不可能喝醉啊,所以,你一定是在作夢。」
「那還有一點道理,我怎麼可能在10分鐘之內,夢到那麼多?」
「噢,信不信由你,你是在作夢,因為你剛才說的那些事,一件也沒發生過。」
「可是,赫克,這一切都清清楚楚在我面前,就像―」
「再清楚也沒差別啊,反正都沒發生過。我當然曉得,因為我一直都待在這兒。」
吉姆一言不發,有5分鐘之久,只是坐在那兒研究了很久。然
後,他說:
「好罷,赫克,就算我是在作夢;不過,見鬼了,我這一輩子做的夢,都沒這麼驚心動魄。以前也沒做過任何夢,把我累成這樣的。」
「噢,沒關係,因為有時候作夢確實會把人累成那樣。不過,這個夢真的是緊湊生動―吉姆,講給我聽吧。」
於是,吉姆開始把整件事,從頭到尾講給我聽,正如同實際發生的,只是加油添醋一番。然後,他說,他必須好好的「解」這個夢,因為夢是老天送來的警示。他說,第一個沙洲代表著一個會幫助我們的貴人,但水流代表另一個要阻撓貴人的小人。那些喊叫聲代表三不五時傳來的警示,要是我們不用心傾聽,不弄清楚這些警示,就會招致厄運降臨,反而沒法趨吉避凶。那一大群沙洲,就是即將招惹的麻煩,我們會碰上一些凶神惡煞和卑鄙小人,但是,只要我們安分守己,不頂嘴,也不激怒他們,就會逢凶化吉,遠離大霧,回到清澈的大河水域 ,也就是奴隸自由區,到了那兒,以後就再也沒有麻煩了。
剛才我爬上木筏之後,烏雲密集,天色昏暗,現在,又再度雲淡風清。
「喔,好,吉姆,到目前為止,你解夢解得真好,」我說,「可是,這些東西,又代表什麼意義呢?」
我指的是木筏上的破葉和垃圾,還有撞碎的船槳。這會兒,這些東西你看得一清二楚。
吉姆看看這些垃圾,又看看我,再回頭看看垃圾。他滿腦子全是那個夢,根深柢固的,一時也甩不掉,也沒辦法馬上再拉回原位,接受現實。但是,等他把事情理出頭緒之後,他目不轉睛地看著我,一笑也不笑,說道:
「那些代表什麼?我正要告訴你。之前我因為拚命划槳,又大聲喊叫你,累得半死,才睡著了,我的心都碎了,因為你不見了,我完全不在乎自己或是木筏會怎麼樣。等我醒過來,發現你又回來了,安安全全毫髮無傷,我高興得眼淚都流出來,幾乎要跪下來,親吻你的腳,真是謝天謝地。然而,你想到的,卻只是怎樣說謊,來戲弄老吉姆。那些東西都是垃圾;而那種人也是垃圾,那種人,只會把爛泥澆
在朋友的頭上,讓人家難堪。」

然後,他慢慢站起身,走向帳篷,進到裡面,除此之外,沒有再多說任何話。但是,那就夠我受的。我覺得自己真是卑鄙到了極點,巴不得親吻他的腳,拜託他把剛才那一番話收回去。

我花了足足15分鐘,才鼓起勇氣,上前去向一個黑鬼低聲下氣的道歉―但是,我的確這樣做了,而且今後也永遠不會後悔。從那以後,我再也沒用卑鄙手法戲弄過他,早知道他會覺得那麼傷心的話,我也不會那樣戲弄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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